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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首例适用依职权提级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
近日,浙江高院依职权提级审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此案系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浙江高院首例适用依职权提级审理的案件,也是截至目前浙江法院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
此案系国内两大知名互联网视频平台“腾讯”和“抖音”之间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涉及在目前互联网短视频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所引发的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责任认定问题。
浙江高院审查认为:
此案涉及短视频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疑难复杂问题,同时涉及两家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广泛,系“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遂裁定对案件提级审理,有效发挥较高层级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对下指导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下一步,浙江高院将继续按照最高法院试点要求,推动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强化“下沉”和“上提”案件质效跟踪,切实发挥提级管辖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来源:浙江高院依职权提级审理一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浙江天平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截至目前!浙江法院受理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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