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日丰集团状告日丰卫浴洁具,系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近日,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集团”)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上诉人/原告为日丰集团,被上诉人/被告为上海日丰卫浴洁具有限公司、赵某。
据查,该案件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案号为(2022)苏1081民初1936号,审理法院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日丰卫浴洁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含卫浴洁具、电吹风、烘手器、陶瓷制品等。目前,该公司由胡肖媚持股90%。
日丰集团成立于1996年5月,注册资本1.3亿元,经营范围含卫生陶瓷制品,淋浴房、浴室柜,建筑用石加工等。目前,该公司由许伟钊持股90%。其对外有23家投资企业。(来源:IPRdaily综合乐居财经、天眼查)
欧普照明状告粤尚美贸易等,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据天眼查查询得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该案的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为欧普照明,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为广州粤尚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尚美贸易”)等,开庭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案号为(2021)沪73知民初892号。
据了解,欧普照明成立于2008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约7.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安装服务等。目前,其大股东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17%。后者大股东为马秀慧,持股50%。
而粤尚美贸易成立于2019年3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来源:IPRdaily综合乐居财经、天眼查)
#投资者问#
ST起步:公司与斑马西西(湖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品牌授权协议书,授权公司使用其商标
有投资者向ST起步(603557)提问, 董秘,2022年5月10日浙江起步斑马西西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请问起步斑马西西和著名跨境电商斑马西西(湖州)电商有限公司有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关系,是不是会侵权,有关系的话,请说明一下…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斑马西西(湖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品牌授权协议书,授权公司使用其商标,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成立浙江起步斑马西西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正式开展业务。感谢您的关注!(来源:同花顺财经)
#局里那些事儿#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平台经济竞争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引起广泛关注。5月2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中宣部举办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正加强对平台经济竞争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年来,我国共查办垄断协议案件195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82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3822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得到持续优化,逐步解决了平台“二选一”等竞争失序突出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还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发展和规范并重,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坚持竞争监督和行业监管联动,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制度规则,依法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等重大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平台企业并购申报义务,平台经济竞争监管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取得重要成效,为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平台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协同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备受关注的统一大市场建设正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四级政府全覆盖,从源头防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十年来,清理存量政策文件340.2万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文件127.8万件,纠正废止5.3万件。持续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案件363件。深入推进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在全球竞争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来源:长江日报)
关于2021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现就2021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21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5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5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及证书颁发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应试人员考试报名时提交的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预申请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具体发放事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17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华为与SolarEdge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协议
华为与SolarEdge Technologies Inc. (NASDAQ: SEDG)达成一份全球专利许可协议。该协议基于两家公司对对方创新能力的认可,允许其在协议期内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该协议包含相互授予对方的专利交叉许可及其他权利安排,并促成双方和解专利诉讼。专利许可协议的具体条款为双方保密信息。双方将结束在德国和中国的诉讼。(来源:证券时报)
在进口商品上擅自加贴中文标签并抹去产品识别码南京一经营部商标侵权被判赔偿10万元
国内外商品的差价让不少商家趋之若鹜,一些商家瞄准商机,在进口商品上私自加贴中文标签,甚至抹去产品识别码进行销售。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康宝莱商标权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南京市某经营部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宝莱公司)经某国际公司授权获得了其旗下保健品商品的普通使用许可及以自己名义维权的权利。南京市某经营部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销售营养粉、蛋白粉、奶昔代餐粉等被诉侵权产品的店铺。销售的商品名称中包含涉案商标的相关字样,商品表面印有英文标识,并贴有不透明的中文标签,标签上标注了产品描述、主要成分、服用方法、产地、规格等,但未包含进口商信息,有两款商品还抹去了产品识别码。康宝莱公司认为,该经营部擅自加贴中文标签及抹码行为构成对某国际公司涉案中英文注册商标的侵权,遂将该经营部诉至法院。
被告南京某经营部辩称,涉案被控侵权商品系从他人处购得的正品,商品上的中文标签是为了满足中国法律规定而使用,标签上相关文字的使用属于商品名称意义上的使用,不会产生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也未破坏案涉商标的整体性,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产品的中文标签以及网店的产品描述中包含了奶昔代餐粉、营养粉、蛋白粉等商品名称,同时还使用了“康宝莱”等与涉案中文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这些文字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商标性使用。被告在未获涉案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进口商品上使用了与涉案中文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违背了权利人商标使用的意愿,妨碍了权利人对涉案中文注册商标的支配权。同时,被诉行为也可能割裂涉案中文注册商标与国内生产的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此外,被告抹去两款被诉商品产品识别码的行为,在主观上有隐匿商品来源的恶意,妨碍了商标权人对产品质量的追踪管理,也侵害了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产品信息的知情权。据此,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情节、后果、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来源:人民法院报)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徐汇区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同意在浦东新区和漕河泾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知发运字〔2022〕1号)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的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469328fdd88541efae0ff96716f38248)(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9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推进计划》
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知识产权“五进”),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联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省直8部门印发《2022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提出完成14类39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各自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方面,《推进计划》提出,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教育,持续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强省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政策解读,举办2-3期“星空讲坛”,重点讲授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当竞争法、地理标志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指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大力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支持企业申报中国专利奖、四川省专利奖,总结、推广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入企惠园”的做法和经验;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支持企业设置高层级专家职(岗)位以及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聚焦“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举办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举办全省第二期国际(地区)合作园区、经开区、高新区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研修班等;要加快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继续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班,广泛宣传“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举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海外专利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培训班,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专家库。
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单位方面,《推进计划》提出,要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知识产权业务能力,针对市(州)、县(市、区)换届后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干部特点,举办2期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作为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学习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举办成德眉资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班;要开展党政人才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举办2-3期省委党校“蜀光讲坛”,专题宣讲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等内容,召开知识产权“五进”研讨会暨川南片区“五进”推进会,依托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和四川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持续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线学习。
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方面,《推进计划》提出,要持续推进社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组织省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师资人才库专家深入社区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讲座,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社区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手拉手”活动,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做好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要开展社区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联动省市县三级媒体,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引导市民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更好地共享“网上办”“掌上办”“二十四小时不打烊”便利服务;要开展提升知识产权意识的特色活动,宣传“创新者之夜·2022四川专利奖颁奖特别节目”“地理标志天府峰会”,拍摄、制作、播放“走进天府地标·2022”专题宣传片和四川地理标志产品视频,开展2022年地理标志海外推荐活动。
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学校方面,《推进计划》提出,要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实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围绕2022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知识产权与青年: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创新”,组织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继续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新增省级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示范学校30所左右等;要深化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工作,举办全省第三届高校在校大学生知识产权竞赛,继续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指导高校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和监管制度,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推动“双一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理工科专业必修课,研究制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管理规范》,依托高校新建2-3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新增2-3所高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研究院”;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师资人才管理办法》,分批次举办“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师资人才能力提升活动”,开展第二批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师资人才(含涉外知识产权师资)推荐申报工作,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训联盟。
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网络方面,《推进计划》提出,要提升知识产权网络保护意识,推动市(州)、县(市、区)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鼓励省级主流媒体及其自媒体开辟“四川知识产权好故事”专栏,讲好知识产权四川故事,传播四川声音等;要提升党员、干部知识产权网络保护能力,组织推荐一批知识产权精品视频课程,优先投放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总结推广“达州先锋”党员远程教育与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资源共享融合平台”的经验,继续推动全省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与四川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共享,新建2-3个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与党员远程教育“资源共享融合平台”。(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苹果4G专利案三审败诉,仍需赔偿Optis 3亿美元!
2021年8月,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家地方法院二审维持苹果侵犯Optis Wireless Technology LLC的无线标准专利权原判决不变,但赔偿金额由先前的5.062亿美元改判为3亿美元。
苹果随后向法院表示,公司有权进行新的损害赔偿审判,或者判决完全取消Optis的损害赔偿。据路透社最新报道,根据一份保密裁决通知,美国地区法官Rodney Gilstrap于上周二拒绝了苹果的这两项要求。
据悉,专利持有公司Optis及其子公司PanOptis和Unwired Planet于2019年起诉苹果,指控苹果iPhone、iPad、苹果手表等产品侵犯其4G LTE专利。
此前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说:“Optis不生产任何产品,其唯一业务是使用他们积累的专利起诉公司。我们将继续为它们试图获取不合理的专利付款进行辩护。”(来源:集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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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日丰集团状告日丰卫浴洁具,系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华为与SolarEdge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协议 (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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