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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87家备案主体因非正常专利申请/预审合格率低于50%等原因被取消/暂停专利预审服务!
近日,多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的通知。其中,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暂停70家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因6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取消6家企业、暂缓5家代理机构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布1家公司和1家代理机构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被停止预审服务1年。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布4家备案主体因预审合格率低于50%被暂停专利预审服务。
河北
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的通知
徐州
关于取消部分企业备案资格、暂缓部分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的通知
佛山
预审员说 | 停止预审服务一年!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云X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科X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因违反预审服务《承诺书》关于“同日申请”的相关要求,扰乱预审秩序,构成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被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佛山保护中心”)停止预审服务1年。
该公司和代理机构于2021年8月提出发明专利预审申请,经佛山保护中心预审合格后,该发明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并于2021年11月授权。近日,佛山保护中心发现该申请人在提交上述发明专利申请的同一天,同时提交了一件内容完全相同的实用新型,以上行为违反了预审服务《承诺书》第六条“申请人承诺不提交《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另一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小贴士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因为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所以一般来讲,“同日申请”中实用新型审查结论早于发明专利,因此,专利法规定了“同日申请”中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通过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以获得发明专利权。
但随着专利快速预审的开展,出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短于实用新型的情形,为避免出现重复授权,保护中心明确要求“同日申请”不得提交专利预审。该公司和代理机构的行为严重扰乱预审秩序,构成非正常申请专利,情节特别严重,被停止预审服务。
有哪些情况不能提交预审呢?
预审员来告诉你:
1、同日申请(含“同日申请”变体行为,如通过细微修改获得不同保护范围,将整体发明构思相同的方案拆分为一件发明和一件实用新型,以规避《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2、分案申请;
3、系列申请(如对属于同一发明构思进行拆分);
4、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5、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6、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7、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11号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所提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宁波
关于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通告
按照《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中心对2021年度预审案件进行了统计,梳理出预审合格率低于50%的企业名单,并于2022年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和当地主管部门。通过意见收集、数据复核、现场沟通、公示等环节,且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备案主体的反馈意见。本中心最终确定暂停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备案主体名单如下: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4家备案主体暂停预审服务请求资格一年,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特此通告!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4月7日
来源:IPRdaily综合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87家备案主体因非正常专利申请/预审合格率低于50%等原因被取消/暂停专利预审服务!(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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