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实用新型,价值何在?

产业
IPRdaily11年前
实用新型,价值何在?
实用新型,价值何在?   【小D导读】

 

实用新型的价值真的不如发明吗?答案是实用新型也可以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我们评价一项专利是否具有商业价值是从多个方面来综合评价的,并不仅从该专利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来简单区分的。

 

 

首先,专利作为无形资产,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都具有商业价值,按照新《公司法》规定,专利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比例高达70%,好的专利体现的是技术的创新性和成长性以及专利权的稳定性,好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都可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其次,专利的垄断性为企业提供了专利许可、搭建专利池、制定标准、并购、入股、投融资、侵权损害赔偿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其商业价值。

 

在1980年以前,世界上对实用新型给予保护的国家和地区只有十多个,近20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本国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这些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日益增强,小发明、小革新层出不穷,为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这些因素促进了实用新型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快速发展,目前全球有5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实用新型制度,它们包括中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各国实用新型制度各有特色,实用新型的名称也各不相同,有“实用新型”、“小专利”、“创新专利”、“创新证书”等。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德国实用新型法规定:“实用新型授予新颖的、具有创造性的且适于工业应用的发明创造。”日本实用新型法规定:“实用新型,是指与物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组合相关的,利用自然法则作出的技术思想创作。”

 

那么实用新型和发明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呢?第一,它们保护的客体有明显区别,发明保护产品、方法、材料、系统等,实用新型主要保护产品;第二,专利审查方式不同,发明专利是在对全球公开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检索的基础上进行实质审查,即对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而实用新型不经过实质审查,多数国家采取登记制,我国采取的是初步审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第三,创造性标准不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在立法上低于发明专利,在实践中,不仅仅是那些创造性水平低的发明创造选择实用新型保护,不少市场见效快、生命周期短的技术上具有较高创造性的产品,企业也选择实用新型来保护,因为实用新型具有“短、平、快”的优势,企业可以很快地获得专利授权,将专利产品尽快投入商业运营;第四,保护时间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是自申请日起20年,而实用新型是10年。

 

我们通常认为实用新型不具备较高价值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专利权稳定性的问题,事实上由于实用新型在专利审查程序中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风险确实比较大。正因为如此,我国实用新型审查制度采用的是“初步审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它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两个方面,其中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中主要包括明显不具有新颖性审查和权利要求不清楚的审查等诸多方面的审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我们在商业活动中通常会选择那些经过了宣告专利权无效后依然存活下来的专利,无论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只有经过了这种严苛的考验,才能确保专利权的稳定。考验专利权稳定性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就是那些被许可过的专利权,因为在许可合同的签署过程中,这些专利权已经被反复检索和评价过,是经得起考验的。

 

实践中,发明和实用新型在专利组合中相伴而生、缺一不可,在企业专利布局规划中,实用新型通常作为发明专利的补充围绕在核心发明专利的周围,从而和发明专利在产品改进、配套设备、审查周期、保护年限等方面合理搭配,有效地发挥专利组合的积极作用。(完)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何春晖(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审查部高级审查员) 整理:iprdaily  赵珍 网站:http://www.iprdaily.cn/

 

IPRdaily的个人微信号已经开通! 各位D友可添加“IPRdaily”的个人微信号: iprdaily2014(验证申请中请说明具体供职机构+姓名),关注小D可获更多的实务干货分享,定期私密线下活动,更有机会加入细分专业,接地气的知识产权圈实务社区交流群。

 

实用新型,价值何在?

 

“IPRdaily”是全球视野的知识产权科技媒体,我们报道国内外最新知识产权动态,最新创业公司知识产权部分情报分析,更关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商业模式,以及资本对本行业投融资信息,我们将客观敏锐地记录、述评、传播、分享知识产权行业的每一天,我们努力利用互联网连接知识产权&未来!

 

微信订阅号: “IPRdailyIPRdaily|读懂知识产权&未来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1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066.html,发布时间为2014-08-08 11:25:32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