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版权局、中科院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
作为申长雨履新后的第一个大部头政策性文件,起着“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纲要》,科学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重要作用。
该文件主要涵盖了改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方式等几大部分,总计22项具体措施。吸引笔者注意的是其中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该项内容指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帮助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分知识产权开发过程中应予以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部分,准确反映知识产权资产的入账价值。科学核算企业自创、外购和投资获得的知识产权资产,规范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处置和运营。推进软件资产管理,建立企业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制定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资产信息发布指南,引导企业及时合理披露知识产权信息。
据不完全统计,这可能是我国知识产权系统第一次系统完整提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及实现其无形资产资本价值的理念,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经之路,是当前全社会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向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倾斜的必然选择,也是全球知识产权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
从国际上看,国际会计业自身正在意识到应对知识经济和无形资产的必要性,认为应该改革财务报告制度,以便反映知识产权日益重要的地位。国外学术界正在讨论如何识别无形资产、如何在报表中记录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及为无形资产进行重新估价需要什么条件等问题。
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 (FASB)把FAS 141和FAS 142条款引入美国通用会计制度(US GAAP),要求企业并购时总收购价必须分摊到所有可称作资产的商品上,包括无形和有形商品,以区别每项被收购的资产,并确定其“公平价值”。FASB 所关心的这些问题最终改变了公司并购(M&A)时对知识产权的处理方式。在会计史上,参与并购的各公司首次将知识产权单独列出并进行估价。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于经济、财务和会计学和知识产权一直有着持续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WIPO认为,企业报表中的利润和亏损并不足以反映知识产权为商业模式或商业战略的成功所带来的经济盈利。由于知识产权通常不会明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开发知识产权所需的投入又随时发生,因此会计模式会低估盈利和股本的票面价值。
同时,在证券交易所,以知识产权为主的行业,比如高科技产业或者制药业,被看作是风险较大的行业,它们的股票也比那些以有形资产为基础的行业的股票容易波动。除了创新本身具有的技术风险因素之外,在资本市场上缺乏关于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也是一个因素。由于会计学并不专门针对知识产权,投资者所希望获得的关于某个公司知识产权资产和负债的信息少而又少。因此很难评估一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据此WIPO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制作知识产权报告,同时逐步开展知识产权年度审计。
再来看国内的情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信托、专利保险、增资扩股、出资入股、并购交易、IPO过会中的知识产权披露及相关风险等越来越多的基于知识产权标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都催生着知识产权从数量到质量,最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必由路线。“意见”第十四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以企业会计准则融入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为基础,从财务报表上予以披露、显现和分析,力求从根本上弥补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数据方面缺失,更加全面地展现企业整体资产中无形资产部分的情况。有利于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和产业投资者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技术发展路线图、竞争壁垒特别是无形资产的价值,对投资决策进行有效分析和参考。
当前,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状况不作为公司重大事项,而没有必要的披露义务。个别科技型企业会把其授予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权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具有随意性、不连续性和不系统性。而拥有专利权数量较多的企业则把专利权的授予看成了家常便饭,一般不会主动披露。即使是中兴通讯这样技术驱动和知识产权优势较大的上市公司,在其年报上有关这方面内容的说明都不是很详细具体。根据“意见”第十四条最后一项:“制定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资产信息发布指南,引导企业及时合理披露知识产权信息。”清晰明确并将有力地推动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信息发布。遗憾的是,本“意见”的发布方并没有证监会和相关的金融管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于约束和引导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的效力,也说明当前环境下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价值的体现仍需各方特别是金融资本行业的关注和努力。
不管怎样,无形资产和会计/金融融合的步伐已经迈开,从知本主义到知识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如何通过市场引导资源高效和优化配置,同时发挥知识和资本价值和作用,形成1+1>2的效果,乃至创造新的商业模式,都值得每一个行业从业者认真思考。
作者:贺嘉杰 整理:iprdaily 赵珍 网站:http://www.iprdaily.cn/ 【IPRDAILY 声明】祥看最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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