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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九家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取消或暂停!
近日,已有2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继发布取消及暂停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相关公告。
近日,各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相继发布取消及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相关公告。截至发稿,IPRdaily已统计2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相关公告。涉及机构有: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代理机构。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国知局公布9家代理机构因非正常专利申请/编造专利被吊证/停业处罚!》)
注:点击标题即可查看公告\通知原文。
关于取消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备案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3号、4号、5号、7号、8号),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6号、9号、10号、11号)。
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存在违反《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行为,根据《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及备案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决定取消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5家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预审服务备案资格,停止预审服务,即日起执行。
希望各备案代理机构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努力提升专利代理质量,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共同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取消及暂停部分代理机构向南昌保护中心提交专利预审案件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停止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预审案件的代理服务一年。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5日
1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武知保发〔2021〕3号)有关规定,现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为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预审服务备案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列入我中心预审服务机构黑名单,暂停其专利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公告。
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5日
关于取消或暂停部分代理机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代理资格的公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沈阳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申请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对相关机构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为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并取消其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代理资格。
暂停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代理资格,对上述机构提交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6日
公 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暂停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专利预审案件资格。
特此公告。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公 告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关于取消或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申请行为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机构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取消以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暂停以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预审业务资格:
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述处理决定自即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济南保护中心关于取消及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关于取消及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申请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制度(试行)》,已注销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预审服务账号,取消其预审服务资格;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列入黑名单,暂停其预审服务资格;对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7家代理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规范》,现取消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预审服务备案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暂停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预审服务资格;暂停受理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专利代理机构注册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中国(中关村)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取消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停止受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暂停期一年。
特此公告。
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3号、4号、5号、7号、8号),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6号、9号、10号、11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相关机构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为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代理资格;暂停受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暂停期一年;对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的机构注册备案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对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做出如下处理:
一、取消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为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专利预审案件的资格,并注销上述2家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账号,列入代理机构黑名单。
一、取消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为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专利预审案件的资格,并注销上述2家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账号,列入代理机构黑名单。
二、暂停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专利预审案件的资格,并将其列入代理机构黑名单,解除黑名单时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罚期满后视其整改情况决定。
三、对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的在我中心的注册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四、对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备案申请暂不受理,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罚期满后视整改情况决定。
特此公告。
新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3号、4号、5号、7号、8号),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6号、9号、10号、11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预审服务备案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暂停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预审服务资格;不予受理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专利代理机构注册备案;暂停受理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专利代理机构注册备案。
特此公告。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3号、4号、5号、7号、8号),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6号、9号、10号、11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停止受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暂停期六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现决定取消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注册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对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不予通过预审注册。
希望各备案代理机构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努力提升专利代理质量,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共同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心《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已注销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预审服务账号;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列入黑名单。
特此公告。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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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综合各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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