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原标题:美国发布FRAND承诺下SEP谈判与补救措施政策草案
近日,美国发布FRAND承诺下SEP谈判与补救措施政策草案。主要概述了SEP持有者和实施者进行诚信谈判的步骤,如果谈判失败,法院应分析考虑每个案件的相关事实。
2021年12月6日,美国司法部(DOJ)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联合发布“关于以合理和非歧视性或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承诺下(F/RAND)开展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谈判与补救措施的政策声明草案”征求公众意见通知(以下简称“草案”)。
该草案提供一个促进SEP所有者和潜在被许可人之间诚信许可谈判的框架,并讨论了当FRAND承诺下SEP受到侵犯时可采取的补救措施,主要概述了SEP持有者和实施者进行诚信谈判的步骤,如果谈判失败,法院应分析考虑每个案件的相关事实。
草案邀请所有利益相关方就11个问题开展意见征询:
1、是否应修订2019年关于F/RAND自愿承诺约束的SEP补救措施的政策声明?
2、修订草案是否适当平衡了专利权人和实施者在自愿协商达成一致过程中的利益,且符合评估侵权补救措施的现行法律框架?
3、修订草案是否考虑了当前美国对竞争的关注,即市场权利的延伸可能超出《关于促进美国经济竞争的行政命令》中确定的专利范围?
4、禁令救济在F/RAND承诺约束下SEP谈判中否是一个重要因素?
5、SEP许可谈判时是否存在其他挑战?应提供或交换哪些信息提高谈判的效率和透明度?
6、小企业主和小发明家是否受到SEP许可效率低下的影响?如何提高拥有或寻求SEP许可的小企业和小发明者的许可效率和透明度?
7、修订草案提出的许可事项是否给F/RAND许可诚信谈判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还有其他改进方式吗?尤其是如何更好地支持标准制定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
8、修订草案会对标准制定组织和标准制定过程的贡献者产生哪些其他影响?
9、修订草案讨论了潜在被许可人何时愿意或不愿意接受F/RAND许可的实际情况,是否还有补充?
10、法院、其他机构或在许可谈判中是否使用了之前行政部门关于SEP的政策声明?这些政策声明的利用对许可过程、结果或决议有什么影响?
11、美国政府是否可以提供或开发一些资源或信息,以帮助企业了解F/RAND自愿承诺下的SEP许可?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检索:李姝影 编译:杨璐霜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美国发布FRAND承诺下SEP谈判与补救措施政策草案(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