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商标侵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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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多家胡辣汤店使用逍遥镇招牌被告侵权 协会:早已注册商标,希望统一运作做大做强
近日,河南焦作、安阳、濮阳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扎堆被起诉,他们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所以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到5万。
近日,河南焦作一些标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胡辣汤经营商户突然收到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状告侵权的法院传票,被告知需要支付3-5万元的侵权费用或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法定代表人为王磊华,记者在该协会法律诉讼中发现16个司法案件,32个开庭公告,原告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而被告则是濮阳(市区、濮阳县、清丰县)、安阳(文峰区)几十个售卖胡辣汤的个体商户,且开庭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部分开庭公告
对此,这些商户非常不能理解,并认为对方是在“割韭菜”。11月18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高先生向记者表示,“逍遥镇”的商标在2003年他们就注册了,有的“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实际上属于侵权行为,现在维权是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
11月18日,一名经营胡辣汤的商户表示,她卖胡辣汤已经十几年了,一直在用逍遥镇的招牌,之前一直没有什么事情,但这次突然收到传票,告诉她说侵权了,让她交几万侵权费,她当时就懵了,“我知道的几十家有逍遥镇名号的同行也都收到了传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好。”另一名经营胡辣汤的商户向记者表示,他最近也收到了法院传票,他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他也卖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了,以前从来没有人来找过他说侵权一类的事情,既然说商标注册很久了,那为什么之前一直不吭声呢,现在突然冒出来,让大家心里很不舒服,也不知所措。
11月18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高先生告诉记者,“逍遥镇”的商标在2003年就已经被他们注册了,经营产品中有胡辣汤,因此招牌中有“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实际上属于侵权行为,“这些年来对于他们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名号,我们没有理会,现在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加入协会,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同时规范商户们的经营,让使用咱们逍遥镇胡辣汤的商家更有竞争力。”高先生称,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走向全国。
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多个跟逍遥镇有关的商标,其中2003年申请在第29类上注册了“逍遥镇”商标,商品/服务为胡辣汤;2005年在第30类申请注册了“逍遥镇”商标,商品/服务为馅饼、谷类制品、胡辣汤(非肉为主的麻辣方便食品)等。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西华县逍遥镇政府,业务范围为搜集研究胡辣汤产品质量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等。
该协会网站上,协会的业务范围有经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在逍遥镇胡辣汤(烹饪)及其相关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等活动,并组织认定和推荐。开展餐饮教育工作,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进胡辣汤的工业化和产业化进程,促进中华名吃的现代化发展等。
记者在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官网上看到,入会的会员可以享受到免费为个人会员在协会网站公布(经营地址)、免费或适当有偿为个人会员提供培训、就业方便,为团体会员提供技术和管理等咨询等服务。而加入协会需要缴纳的会费标准为:团体会员中,企事业单位每年不低于1000元。个人会员每年不低于200元。会员缴纳会费按年度计算,可一年一交,也可一交数年。对欠缴会费一年以上者,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此外,网站还罗列了逍遥镇获得的多项荣誉,2003年,荣获“中华名吃”称号;2006年被称为河南“十大名吃”;2008年荣获“河南老字号”称号;2010年被批准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经协会统计,2009年全镇外出卖汤户达4600户,从事经营人员达到1.8万人,全县有近1.6万户、3.8万人从事胡辣汤经营。
“逍遥镇”商标侵权的事件,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胡辣汤圈”炸了锅。
有网友认为:香槟、西湖龙井也是地名,也都被注册了,是为了保护当地的品牌不被滥用,不被劣质产品损害,这种做法其实是合理合法的,应该核实是否为当地人开的店,如是可减免费用。
也有网友表示,逍遥镇,是西华县的一个镇的名字。不是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不过这个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号我们河南应该都知道的!这让出门在外靠这碗汤来营生的小伙伴们怎么做?
还有网友说,实际上,全国各地不少小吃都悬挂有地名招牌。省内的有开封灌汤包、襄县焖面、洛阳牛肉汤等,省外也有沙县小吃、火宫殿臭豆腐等,可为何只有“逍遥镇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其实不然,闻名全国的“德州扒鸡”就曾引发全国第一起地名商标争夺案。此外,青岛的“流亭猪蹄”也曾引发商标官司。
河南某律师事务所王克鹏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就把“逍遥镇”三个字注册成了商标,的确是可以主张其专用权,但是如果有商家在2003年该商标注册前就已经使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减少或避免处罚。
那么,在2003年商标注册之后,商家使用了“逍遥镇”三个字引发的诉讼该如何解决呢?王克鹏律师告诉记者,从另一方面来说,法院还要对其是否为主观刻意使用商标来进行判定。如果是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实际侵权人),导致其品牌受到严重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赔付相关侵权费用。如果是非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法院可酌情进行判罚,但不宜扩大打击范围。
另外,从情感方面来说,应尽量考虑商户的实际情况,再行定夺。
来源:IPRdaily综合大河网、北青Qnews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河南多家胡辣汤店使用逍遥镇招牌被告侵权,协会:早已注册商标,希望统一运作做大做强(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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