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国家国家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产权专业政策政策专利检索审查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小红书申请“小红书双十一”相关商标
近日,小红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小红书双十一”“小红书11.11”商标,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目前商标状态为申请中。
值得一提的是,“双十一”“11.11”相关商标已被多家公司申请注册,总申请数达500余条。
(来源:金融界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延边州法院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是将延边建成吉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的一项重要举措。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此项改革为新起点,通过调整审判分工、优化人员结构,持续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将延边打造成东北亚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审判“三合一”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高院有关部署,延边中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的决定》,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聚焦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司辅配备。延边中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团队,以民三庭现有员额法官为基础,设立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合议庭。行政庭、刑二庭分别确定一名员额法官作为审理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合议庭成员,参与涉审理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此外,延边州中院还设置软硬件功能与知识产权庭审需求相匹配的专用法庭,以满足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智能化、规范化的要求。
全面夯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础作用,创造创作创新法治环境。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这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全面夯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础。延边州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妥善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依法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以积极的司法实践,推动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来源:北方法制报)
江苏加快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立法
近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南京召开,大会听取了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作的关于《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据支苏平介绍,《条例(草案)》共六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服务与管理、监督检查、附则。为了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条例(草案)》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鼓励、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为高质量创造提供政策支撑。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建立和完善申请前评估、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多项制度。三是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将知识产权纳入课程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院,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合作。四是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可以依法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知识产权债券等形式融资。
同时,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着力构建既相互衔接、相互协同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一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开展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承诺制度。二是健全保护工作机制。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职责,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及时制止涉嫌侵权行为制度以及技术调查员、调查令、案例指导制度。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商业秘密、重点商标、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来源:江苏经济报)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天津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在天津市建设“中国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合成生物产业对于突破我国医药、食品、石化等领域产业技术瓶颈制约,抢占全球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知识产权运营推动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我局支持在天津依托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建设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合成生物中心)。希望合成生物中心紧密围绕产业链稳定性与竞争力,发挥依托单位创新资源优势,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产权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大力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开展合成生物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产业化服务,构建良好知识产权运营生态,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合成生物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6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山东石油开采加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请建设“中国石油开采加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鲁知促字〔202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开采加工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能力突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要素齐备。我局支持在山东依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石油开采加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石油开采加工中心)。希望石油开采加工中心紧密围绕地方产业特色和知识产权运营需求,发挥产业集聚和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势,大力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健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石油开采加工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6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最高法: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频出现,将制定新反垄断司法解释
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介绍了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反垄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的情况。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二审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14736件,审结13946件,年均增幅达18%;新收一、二审垄断民事案件158件,审结189件(含旧存),年均审结超60件。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进一步透露垄断案件数据。2008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各类垄断民事案件共计897件,审结844件,年结案量从2008年的6件上升到2020年的107件,12年间增幅达到16.8倍。涉及行业和领域广泛,近年来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案件频繁出现。
林广海也提到,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了大量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个案中,人民法院坚持妥善处理技术创新与竞争秩序维护、竞争者利益保护与消费者福利改善之间的关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据林广海介绍,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了一批高额赔偿案件。同时积极探索数据权益保护、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认定问题。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积极推进司法解释制定,不断完善规则体系。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惩罚性赔偿等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
据了解,今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对上述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数字经济领域商业道德的认定、流量劫持行为、互联网干扰行为、恶意不兼容行为以及数据权益保护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
林广海还透露,最高人民法院也在积极推进反垄断司法解释二的制定工作,条件成熟时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南都记者了解到,《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
此外,林广海指出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特别是在信息交换等方面,与竞争执法行政部门加强交流和协作,共同推动形成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高效监管机制。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也透露下阶段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竞争法律规则,不断破解垄断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的问题。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适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竞争效能评估,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来源:南方都市报)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包括七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和三件垄断案件,最高法要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推动平台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表示,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就数字经济领域商业道德的认定、流量劫持行为、互联网干扰行为、恶意不兼容行为以及数据权益保护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都作出了专门规定。
最高法还要求,切实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打击力度,明确以侵权为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发挥惩罚性赔偿威慑力度,对于故意侵权、反复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彰显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的鲜明司法态度。
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目录
1. “优选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2.“必沃”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3. “爱奇艺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 “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5.“720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
6. “微信群控”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7. 数推公司、谭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8.“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9.“砖瓦协会”垄断纠纷案
10. 西斯威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来源:央视新闻)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新加坡将于10月1日启动新的第三方意见和专利复审程序
根据《新加坡知识产权法2019》(争议解决)的2021启动通知,第三方意见和专利复审程序的新规定将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
该法案引入了一个程序,允许第三方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在专利授权前协助专利局进行专利检索和审查程序。该法案还允许第三方在授予专利后请求启动复审,并附上相应的理由和文件。目前,对于已授予的专利权唯一可用的是撤销程序。(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通用汽车诉福特商标侵权
4月,福特宣布其免提驾驶系统(hands-freedriving syste)被命名为“BlueCruise”。福特还表示,所有2021款F-150卡车和Mustang Mach E跨界车将采用该系统。然而,通用汽车似乎对福特的名字并不满意。因此,通用汽车及其自动驾驶出租车子公司Cruise向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以阻止福特使用“BlueCruise”名称。
通用汽车表示:“该名称侵犯了我们的免提驾驶系统Super Cruise的商标,以及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分部Cruise的商标。”
通用汽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前我们曾希望与福特友好解决商标侵权问题,但未成功。我们不得不大力捍卫我们的品牌,保护我们的产品和技术近几年赢得的权益。”在一份声明中,福特以各种可能的方式为其名称辩护。福特还称这起诉讼毫无根据。福特称:“几十年来,司机们已经了解巡航控制(cruise control)是什么,每个汽车制造商都提供巡航控制,‘cruise’是这种能力的常见简写。”
为了证明其观点,福特提交了其他使用cruise一词的技术列表,其中包括一些非常知名的品牌,例如现代的智能巡航控制系统(Smart Cruise Control)。福特还指出,通用汽车对其他cruise名称没有意见,但对BlueCruise却不同。
通用汽车指控福特恶意,“福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福特使用通用汽车和Cruise的核心标志进行品牌重塑的决定将不可避免地引起混乱。”(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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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小红书申请“小红书双十一”相关商标;最高法: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频出现,将制定新反垄断司法解释(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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