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拜登任命威尔逊担任创新和知识产权首席谈判代表
美国总统拜登任命克里斯托弗.威尔逊(Christopher Wilson)担任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的创新和知识产权首席谈判代表。该职位自2015年设立以来一直空缺。
威尔逊在USTR工作了20年,曾担任美国创新和知识产权事务的副助理贸易代表(2006—2008年)和多个美国助理贸易代表职位。他目前担任美国对南亚和中亚事务的助理贸易代表。
创新和知识产权首席谈判代表职位于2015年设立,作为2015年《贸易便利化和贸易实施法》的一部分。该职位的职责包括“进行贸易谈判和执行与美国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协定,并采取适当措施应对外国政府对美国创新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政策和做法。”
威尔逊将向拜登提名的USTR代表凯瑟琳.戴(Katherine Tai)汇报,她在2021年3月宣誓就任。
今年4月,参议员帕特里克.莱希(Patrick Leahy)和汤姆.提利斯(Thom Tillis)致信拜登,要求总统优先任命行政部门的知识产权官员。但目前最重要的知识产权职位——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尚未选定,虽然有未经证实的传言,但仍然没有迹象表明提名人的名单会很快确定。
戴说道:“威尔逊担任了USTR各种重要区域和政策的领导角色,拥有20多年塑造贸易政策的经验,这使他有资格担任创新和知识产权谈判首席代表这一重要的新职位。”
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国际政策的高级副总裁乔治.约克(George York)针对威尔逊的任命发表了以下声明:
“特别欢迎拜登总统的声明,因为这个法定职位自2015年设立以来一直没有人填补,克里斯托弗对贸易和知识产权问题有着深入的了解,并具有从欧洲、中东、拉丁美洲等重要地区获得的无与伦比的丰富经验。他是USTR创新和知识产权办公室非常受欢迎的人物,该办公室已经非常强大,并且一直是美国创造者及其通过美国贸易政策参与对美国就业和增长做出贡献的极大拥护者。就高质量高收入岗位、经济增长、出口和文化影响而言,这是我们最重要领域之一的关键岗位——仅美国创意群体就为美国经济提供了570万个工作岗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1.5万亿美元,并且每年创造超过2180亿美元的海外销售额。”(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美国ITC发布对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8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Active Optical Cabl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337-TA-123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8月6日作出的初裁(No.11)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所有列名被告的调查,并终止本案调查。
2020年11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Active Optical Cabl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33)。
2020年10月29日,美国Cosemi Technologies, Inc., of Irvine, C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8,948,197、9,641,250、9,971,115、9,979,479),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湖北EverPro Technologies Company Ltd., China长芯盛(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Fibbr Technologies, China长飞菲伯尔、美国 Logitech Inc., Newark, CA、美国Facebook Technologies, LLC, Menlo Park, CA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美国ITC发布对植物源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及其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8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植物源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及其产品(Certain Plant-Derived Recombinant Human Serum Albumins ("rHSA")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238)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决定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的初裁(No.13)不予复审,即列名被告美国ScienCell Research Laboratories, Inc., of Carlsbad, CA、美国Aspira Scientific, Inc., of Milpitas, CA、美国eEnzyme LLC of Gaithersburg, MD为缺席被告。
2021年8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决定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7月16日作出的最终初裁(final initial determination)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关于注册专利号 8,609,416和虚假设计对列名被告中国湖北Wuhan Healthgen Biotechnology Corp. of Wuhan, China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
2021年1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植物源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及其产品(Certain Plant-Derived Recombinant Human Serum Albumins ("rHSA")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38)。
2020年12月16日,美国Ventria Bioscience Inc. of Junction City, Kansa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618,951、8,609,416),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湖北Wuhan Healthgen Biotechnology Corp. of Wuhan, China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国ScienCell Research Laboratories, Inc., of Carlsbad, CA、美国Aspira Scientific, Inc., of Milpitas, CA、美国eEnzyme LLC of Gaithersburg, MD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腾讯注册“微博”商标被驳回
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申请注册的多个“微博”商标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中”,商标国际分类包括通讯服务、教育娱乐、网站服务等。
(来源:界面新闻)
1元27集,《扫黑风暴》遭盗版,版权方已报案
近日,正在热播中的《扫黑风暴》全集资源遭泄露。8月21日,《扫黑风暴》官方微博发布反盗版声明,互联网上有人未经许可非法传播、销售该剧的盗版内容……已经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盗版来源。
版权方同时也呼吁广大观众通过合法平台观看该剧,“不观看盗版内容,切不可擅自转发、传播盗版内容。”
(来源:中青网新闻派)
“真假Polo”五年商标侵权纠纷有新进展:“广州Polo”被判商标无效
历时超过五年的“真假POLO”商标侵权纠纷案近日有了新进展。
2021年7月29日,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针对广州爱驰皮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爱驰公司")起诉拉尔夫劳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尔夫劳伦公司”)、北京赛特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特百货”)和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其第18类“POLO”、“POLO GOLF”和第25类“POLO”商标纠纷权一案,拉尔夫劳伦公司在背包类和配饰类商品上使用“POLO”“POLO RALPH LAUREN”标识的行为,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并未侵犯爱驰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
因此,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爱驰公司的诉讼请求。(来源:界面新闻)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可考虑对港澳台地区开放版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表示,香港电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根据其《香港电台约章》所订立的公共目的,须提供让市民了解社会和国家的节目,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份的认同感。她又指,港台电视在“国剧830”时段,已播放内地剧集《号手就位》,未来港台电视会继续播放更多相关节目,加深市民对国家的认识。据透露,港台会与中央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推出及寻找更多合适的内地节目,帮助香港市民认识中华文化及国家的发展现况。
在“修例风波”期间,香港一些媒体成为煽动“港独”、“反中乱港”的舆论阵地,在香港国安法框架下,对公营广播机构进行调整,加深其与内地电视台的合作,引进内地影视节目,培养市民国家身份认同,必然是香港拨乱反正非常关键的一步。(来源:环球网)
关于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恢复办理专利预审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于2021年8月19日恢复使用,可正常办理专利预审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专利预审服务咨询电话:020-31608608。
专利预审部
2021年8月19日
(来源:广东知识产权)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保费补贴名单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京知局〔2019〕335号)《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指南》和《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会审议,现将符合支持条件的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保费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实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或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反映。
联系人:刘畅、范睿
联系方式:010-82356446-852/819
促进中心邮箱:cujinzhongxin@zscqj.beijing.gov.cn
监督电话:010-84080660
监督邮箱:jianju@zscqj.beijing.gov.cn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8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保费补贴名单公示”名单:https://mp.weixin.qq.com/s/YtqewAVPC7zSapxmrijG-A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
南京制定知识产权执法与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南京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城市,近日,南京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2021年南京市知识产权执法与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市场、重点领域执法,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查办重点,进一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提升知识产权监管水平。着力整治市场生产、流通、仓储等领域的专利侵权、假冒、标识标注不规范、商标侵权以及地理标志侵权等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城市。
《方案》指出,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一是聚焦重点,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围绕抗疫防护用品、食品、农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加强中医药等药品领域和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用足工具箱,彰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商标恶意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违法代理及反复提起无效等行为主体纳入重点监管。三是加强合作,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与法院协作,进一步统一行政裁决与司法审判标准与尺度,探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四是健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充分发挥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市辖区全覆盖的优势,引导创新主体快速找到维权通道。加强专利、商标行政确权与侵权纠纷处理程序衔接,推动侵权案件快速处理,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侵权判定、检验鉴定等多元化服务体系,建立侵权投诉快速处置机制。五是强化培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开展典型、疑难案例交流研讨,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典型案件宣传,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商标、专利侵权假冒案件,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分子。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南京市委市政府在各项城市建设综合考核指标及对各区工作综合绩效中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权重,本次专项行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评价、“双打”专项行动考核的重要依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烟台严打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近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排查侵犯商业秘密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通知》要求,烟台市积极推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采取开展线索排查、突出查办案件、开展行政指导、强化工作协调等措施,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等系统,梳理与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
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集中查办、曝光一批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案件。并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互通、协作办案机制,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指出,商业秘密保护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重要内容。震慑违法经营者,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创新发展的市场竞争秩序,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势在必行。(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企业创新效率和节约创新成本,加快构建专利导航引领下的企业创新发展机制,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引导创新主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有效专利布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根据《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启动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由在我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拥有与主营产品关联性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5件。
2.鼓励申报单位与省内有关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和高校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同一省级单位自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
3.本次省专利导航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雄鹰企业和知识产权联盟行业龙头发起企业。
4.本次省专利导航项目重点倾斜数字经济、低碳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省重点发展领域引进国千省千人才的科技型或准备上市企业。
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网址http://zscq.zjamr.zj.gov.cn/login.html),新用户选择用户注册,根据注册说明完成注册;老用户直接登录。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服务电话咨询,电话:0571-85786269。
申报单位在线填写“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4/5/6/7-2020)》要求进行填报。
完成填报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件(一式10份);受理项目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于9月5日前推荐上报至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项目进行统一汇总,并择优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2),省级有关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均应于9月10日前将汇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至省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应于9月5日前、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于9月10日前在线完成审核推荐工作。不得推荐曾承担省专利导航项目未及时申请验收的企业或机构。各审核推荐单位登录密码另行通知。
三、立项与组织实施
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提出实施指导意见。项目严格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1/4/5/6/7-2020)》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实施时间从立项次日起计算,执行期限为1年。
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沈方英,联系电话:0571-89767036。
附件:
1.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专利导航项目推荐名额
3.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Wmpv8TRunWY9wn5AZqgtmg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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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拜登任命威尔逊担任创新和知识产权首席谈判代表;美国ITC发布对有源光缆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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