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22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8年开始各省市严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应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认定时资料的准备,更应当注重资格维持,为期满后重新认定及后续可能面临的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关于取消南京安普瑞斯有限公司等220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苏高企协〔202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南京安普瑞斯有限公司等220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有下列三种行为的将被认定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技部党组有关工作部署,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地落实,统筹协调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格标准、强化服务,推进新时期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4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2021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会。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科技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科技部火炬中心分析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总体形势,通报了2020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了2021年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点要求。
会议指出,2020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全国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在技术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认定管理机构通过加强认定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了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各地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中不同程度地过于重视企业数量发展,个别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把关不够严格,一些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会议要求,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和创新服务各项工作,为“十四五”开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起好步。一是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为牵引,优化整合本地区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服务资源,着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营造本地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良好政策环境。二是深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各地认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认定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标准与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服务便利化的要求,高质量组织开展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三是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监督机制,积极查问题、找短板,采取各种有效监督措施,把监督工作融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事中事后全链条。四是积极跟踪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着力引导支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强化使命担当,在产业关键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科技自立自强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IPRdaily综合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高新企业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知识产权进行时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2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追缴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综合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高新企业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知识产权进行时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