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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文娇
原标题:华为鸿蒙系统发布会已举行!鸿蒙商标却仍前路漫漫!
商标公告显示,华为公司已经受让了鸿蒙相关商标,“HONGMENG”第42类和第9类,“鸿蒙”第42类三件商标均在2020年2月6日就完成了转让,由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但这三件商标目前的状态如何呢?
6月2日晚,华为鸿蒙系统产品终于发布了!这不禁让人心潮澎湃。但是比起什么时候能用上鸿蒙系统,笔者更关心的是鸿蒙商标,华为搞定了没。
商标公告显示,华为公司已经受让了鸿蒙相关商标,“HONGMENG”第42类和第9类,“鸿蒙”第42类三件商标均在2020年2月6日就完成了转让,由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但这三件商标目前的状态如何呢?笔者开启了一段漫漫查询之旅。
商标1“HONGMENG”,官网显示“该商标已失效”,状态为“无效”。
商标2“HONGMENG”,官网显示该商标处于驳回复审中,但商标流程显示,2020年10月9日驳回复审实审裁文已经发文,并且没有后续进程的显示,可以推测该驳回复审并未进入到诉讼流程,目前状态极有可能也是“无效”。
商标3“鸿蒙”,作为鸿蒙系列的核心商标,官网显示2020年8月5日第一次“评审应诉”,2021年2月5日“裁判结果”,2021年3月16日第二次“评审应诉”,目前仍然处于驳回复审的二审诉讼程序中。
笔者接着检索判决,商标3“鸿蒙”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0]第145059号《关于第38307327号鸿蒙商标驳回复审决定》所驳回,引证商标一为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第8923320号商标,引证商标二为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第10024420号商标。基于这两件在先的商标,一审判决华为公司的商标3“鸿蒙”不能获得注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0187号),二审是不是能够胜诉,只有两条路摆在面前,一是把引证商标撤销掉或者无效掉,二是把引证商标买过来。
接着,笔者再去查询一下引证商标的情况(不禁为这两个公司捏一把汗)。
关于引证商标一“鸿蒙CRM”,商标网官网显示在2021年3月2日因“撤销注册商标复审”而进行了“评审应诉”,但到底评审结果有没有撤销成功呢?诉讼又是谁提出的呢?经过查询,商评字[2020]第0000316433号《关于第8923320号“鸿蒙CRM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内容显示,在商标撤销阶段,该商标并未撤销成功,而在商标撤销复审阶段,商评委否定了之前的撤销结果,将“鸿蒙CRM”商标在质量检测服务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复审服务上予以撤销。至于诉讼到底是谁提出的,看样子都有可能,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引证商标一“鸿蒙CRM”权利人也是有一场硬仗要打了。
关于引证商标二“鸿蒙”,商标网官网显示在2020年12月9日因“撤销注册商标复审”而进行了第二次的“评审应诉”,经检索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470号判决书显示,引证商标二“鸿蒙”在商标撤销、商标撤销复审、商标撤销一审均被认为是进行了实际使用,被维持有效,并且二审同样判决维持有效。
在引证商标一部分服务被撤销,引证商标二依然维持有效的情况下,商标3“鸿蒙”二审的结果将何去何从,很值得关注。但是“鸿蒙”文字为什么这么受欢迎,更让人好奇,一查,的确很大气。
可以说,转让给华为公司的上述三件鸿蒙商标,价值已经所剩无几,那么,除了上述三件商标外,华为是否有其他鸿蒙商标布局呢?毕竟,在电子产品和互联网行业,除了第42类,第9类更是核心中的核心。
果然,在第9类上,华为公司名下的“鸿蒙”商标有31件,最早的一件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5日。
关于这件早在2012年申请的商标,是华为最早申请的吗?答案并不是,该商标原权利人为厦门紫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该商标经历了“评审应诉”和“商标转让”,2021年4月13日转让给了华为公司,目前处于撤销复审的一审诉讼程序中。这件商标也是历经坎坷。
商标网官网显示,从2018年8月起,这件2012年的商标被提过四次撤销,商评字[2021]第0000002066号《关于第11948206号“鴻蒙”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中,将该商标在“无线电设备、网络通讯设备”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予以撤销。基于之前该商标已经在“计算机”商品上被撤销,商品项目只剩下“插头、插座和其他接触器(电连接);传感器;电池充电器;电子防盗装置;灭火设备;配电箱(电);太阳能电池”。
2018年申请的那件“鸿蒙”商标又是什么情况呢?这件商标的申请人仍然是厦门紫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在2019年5月27日初审公告,但是到目前为止,该商标仍处于异议程序中,并且在2021年4月13日转让给了华为公司。
除了这两件比较早的商标外,其他第9类鸿蒙相关商标,有5件获得了注册,5件在初审公告中,这10件过关斩将的商标,包括2件“鸿蒙内核”,2件“鸿蒙操作系统”,2件“鸿蒙OS”,1件“鸿蒙+图”,1件“鸿蒙Harmony+图”,以及给蒙字加了三点水的1件“鸿濛”,1件“鸿濛操作系统”。
另外,华为还为鸿蒙起了对应的英文名字“Harmony”,第9类上的英文“Harmony”系列商标多达39件,查到这里,华为公司的发布会还是有点底的,而华为在本次发布会上,既没有用“鸿蒙”,也没用“鸿蒙OS”,而是选择使用了英文商标“HarmonyOS”。
“HarmonyOS”商标在2020年9月28日注册公告,注册的商品是“操作系统软件”,无论从商标本身还是商品项目上来看,都是比较稳妥的。毕竟“鸿蒙”商标还没有尘埃落定,即便“鸿濛”“鸿蒙OS”“鸿蒙操作系统”等获得了注册,也并不意味着使用这些商标一定能够作为有效侵权抗辩。这也许也是华为公司为何选择暂时使用“HarmonyOS”的原因吧。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文娇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华为鸿蒙系统发布会已举行!鸿蒙商标却仍前路漫漫!(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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