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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知识产权问题成“达摩克利斯之剑” 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如何避免遭竞争对手专利“狙击”?
2020年科创板终止上市的企业共41家,这些终止上市的企业中有20家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占比高达50%。20家终止上市企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中,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与知识产权紧密结合的技术先进性信息披露、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等成为被问询的核心点之一。
今年全国两会,知识产权成为一个小热点,多位代表、委员围绕此话题积极建言献策。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49件,完全采纳或基本采纳建议提案117件,占全部建议提案的90%。
“大部分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既有真实的问题反映和深入的情况分析,也有具体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代表委员的关注关切、愿望希望、观点建议吸收采纳到具体工作中,是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继续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极佳方式。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科创板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截至2020年12月8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达200家,总市值达到3.19万亿元。登陆科创板的企业均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拥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它们的共同点。
2020年科创板终止上市的企业共41家,这些终止上市的企业中有20家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占比高达50%。
20家终止上市企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从上表不难看出,20家终止上市企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中,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与知识产权紧密结合的技术先进性信息披露、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等成为被问询的核心点之一。因此,有科创板企业在IPO期间遭遇涉及到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以及信披风险,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悬在科创板企业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除了微导纳米、智神信息、白山云科技、宜搜天下等企业外,之前的光峰科技、敏芯微电子、晶丰明源等多家冲刺科创板的优质企业亦在IPO的关键节点,被竞争对手以专利发起“狙击”,影响上市进程。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研究院任声策对记者表示:“登陆科创板有一个审核过程,企业将自己曝露在竞争者面前,面临着巨大风险,自然而然就有很大的机率会受到诉讼。而(这种诉讼)是善意还是恶意,需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判断。”
多家IPO企业卷入知识产权纠纷
安翰科技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2019年5月,安翰科技冲刺科创板时,其竞争对手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金山”)利用8件专利起诉安翰科技专利侵权,索赔5000万元。受该专利侵权案影响,安翰科技IPO进程多生波折,并于当年11月撤回上市申请。
15个月后,法院就此案下发(2019)渝01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及(2019)渝01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重庆金山主张安翰科技侵害涉案专利权,证据不足。重庆金山的全部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重庆金山的全部诉讼请求。
除安翰科技外,光峰科技、敏芯微电子、晶丰明源等多家冲刺科创板的优质企业亦在IPO的关键节点,被竞争对手以低质量专利发起“狙击”,影响上市进程。
如今,有多位知识产权学界专家关注到此现象。“作为知识产权学人,每当看到一个公司在关键时刻,突然在某个法院被提起专利侵权、商标诉讼或者专利无效的诉讼,我心里都很着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教授马一德说。
马一德指出,企业要尊敬竞争对手,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应有之义。一旦知道竞争对手正在上市融资,正在做大做强的时候,企业应该比较自身的竞争力与差距,找到学习的榜样,提升自己的市场分析能力。不是狭路相逢,而是共同发展。
当然,更不可以在知识产权领域恶意攻击对手,比如提起恶意诉讼。“本是同根生,大家应该合作共赢,你追我赶形成产业联盟,共同为中国的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更好的服务,同时也为中国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市场软实力。”马一德说。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汇集的均是科技创新企业,它们频繁遭遇专利“狙击”伤害,对中国的高新技术发展与科技进步亦会带来影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0年11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科创板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那么,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应该如何做,来避免受到专利“狙击”?
国家知识产权局二级审查员、知识产权出版社信息服务事业部项目总监李秀改及知识产权出版社高级咨询师马婷在中国知识产权网撰文指出: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是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第一步。对于很多创新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一定要拥有与公司核心技术关联的专利(组合),持续保持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避免产生重大不利的知识产权纠纷。
同时,企业也需要做好上市前的核心技术侵权风险分析。由于拟上市公司潜在的专利权稳定性会导致专利权失效风险,专利存在重大权属瑕疵导致的风险,以及核心产品遭遇专利侵权诉讼风险。企业若想在科创板上市,需建立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核心技术在上市前进行完备的FTO侵权分析以及核心专利的稳定性分析。
最后,需要专业机构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企业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中,尤其涉及对专利的尽职调查需要具有技术背景和知识产权法律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大多数的科创板企业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人才团队。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信披平台,可以助力上市公司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的集中核实和真实披露。
而一旦拟上市企业遭遇专利诉讼,又该怎么做?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志达结合自身经验,给出了几点具体建议。
上市企业面临的专利诉讼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无效宣告纠纷。王志达建议,当遭遇诉讼,需要进行有效信息披露时,首先要有一个自我举证的动作,证明是否恶意侵权。“企业上市之初就要对自己的技术方案、产品方案有清晰了解,要知道这项技术、这个产品专利风险点可能在哪里,要第三方中立机构出一些侵权分析报告,一旦诉讼发生之后,拿出这个,足以证明企业当初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已经做到足够谨慎,还是被诉讼,自己没有恶意的主观责任。”
其次,“要说明这项技术涉诉产品和技术是否是你的核心技术,是否干扰到你的产品和技术研发发展方向。在阐述过程中要做好充分准备,信息披露达成的时候,这些必须要说到。”王志达说。
“一旦发起专利诉讼,拖两三年很正常。在诉讼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上市过程已经结束了,这之间怎么办,没有诉讼结果,怎么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一种良性愿望和立场?”王志达表示,企业也应进行对诉讼结果的谨慎评估,比如对涉案专利进行稳定性评估,证明专利稳定性权利范围有问题,可以作为证据拿出来。而如果诉讼有了独立效果,诉讼对发行人资产价值或者持续盈利能力有没有影响,如果有影响,采取一些积极主动措施,这些措施做足、做好,才能够形成信息披露或者答复审查合理的法律逻辑。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部门也应该围绕上市审核进程中的知识产权诉讼问题,设定更宽容的规则,划定更明细的通道,比如快速处理的通道,让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有路可走。“要发挥政府作用,比如建立政府间内部会商制度,内部问询制度,内部认证制度,专家任职制度或者担保制度。”马一德说。
来源:IPRdaily综合华夏时报、亿欧网
记者:崔笑天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科创板终止上市企业近半数倒在知识产权问题!(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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