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苹果被判支付20亿元专利费
据彭博社报道,德克萨斯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命令苹果公司向当地一家授权公司支付约 3.085 亿美元,原因是苹果侵犯了一项与数字版权管理相关的专利。
经过为期五天的审判,陪审员上周五表示,苹果必须向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的个性化媒体通信公司(PMC)支付运营版权费。运营版权通常基于产品或服务的销售额。
PMC 最初在 2015 年起诉苹果涉嫌侵犯其七项专利。作为法律行动的一部分,该公司声称苹果的技术侵犯了其专利,其中包括 FairPlay,FairPlay 用于通过公司的 iTunes、App Store 和 Apple Music 应用分发加密内容。
苹果在美国专利局成功地挑战了 PMC 的案件,但上诉法院在 2020 年 3 月推翻了这一决定,为审判的进行开辟了一条道路。
苹果告诉彭博社,它对上周五的裁决感到失望,并将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来源:威锋网)
涉及移动设备和网络优化技术!LG电子在美遭诉讼
日前美国一家移动软件公司起诉LG电子,称其侵犯了与移动设备和网络优化技术相关的专利。
据businesskorea报道,总部位于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市的移动软件解决方案公司Seven Networks于当地时间3月12日对LG电子和LG电子北美服务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Seven Networks在诉讼文件中指出LG在美国销售的G系列、K系列、Q系列和V系列等智能手机以及G-Pad等平板电脑侵犯了其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技术专利。
Seven Networks声称LG电子共侵犯8项专利,涉及移动设备和网络优化技术。该公司现要求法院判令LG电子承认其专利侵权,赔偿损失并支付法律费用。
据悉,在起诉LG电子之前,Seven Networks对三星电子、苹果、谷歌和中兴等全球智能手机巨头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来源:集微网)
EUIPO和Eurojust联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
2021年3月15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和欧洲刑事司法组织(Eurojust)加强合作,更有效地应对假冒和网络盗版领域滥用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双方签订了一项服务等级协议(SLA),支持Eurojust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开展调查。
协议规定,将在未来4年里,为Eurojust提供75万欧元的额外资助,将有助于增强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的专业能力。
此次合作也将极大地推动欧洲知识产权检察官网络(EIPPN)的发展,特别是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背后的商业模式,提高认识、积累经验和开展研究。
协议还将有助于提高检察官和法官的认识,对于开发和确定最新材料以回答知识产权犯罪调查和起诉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除协议外,EUIPO还发布了一份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国际司法合作报告。该报告强调了现有的各种法律救济措施,并介绍了一系列成功的司法合作实例,包括Eurojust在促进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合作方面的关键作用。(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赵颖会)
#局里那些事儿#
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和示范园区(基地)名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全国示范创建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各地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授予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49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北京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工程研究所等25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授予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等15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指导相关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升工作水平,突出工作实效,推动版权的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促进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支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局和建设版权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版权局
2021年3月18日
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4.天津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5.天津大行道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宁晋县工笔画艺术学校
7.“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
8.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大连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11.白城市顺阳民族工艺品草编专业合作社
12.四平市洪满农民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13.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14.佳木斯马华赫哲鱼皮文化有限公司
15.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江苏金太阳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吴江桑尚丝绸有限公司
19.安徽广播电视台
20.安徽天同人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1.安庆市五千年文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2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4.福建德化五洲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5.江西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6.景德镇景浮宫陶瓷文化有限公司
27.山东天成书业有限公司
28.明天出版社有限公司
29.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1.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33.广东可儿玩具有限公司
34.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
35.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6.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37.南宁峰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8.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39.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
40.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
41.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42.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43.贵州中云版权科技公司
44.贵州蝉之翼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45.丽江滇绣唐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46.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47.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48.陕西数字基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9.甘肃集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
1.北京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工程研究所
2.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3.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大连商品交易所
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18.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河北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1.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5.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
1.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
2.北京天桥演艺区
3.天津智慧山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
4.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产业园
5.吉林省广告产业园
6.上海游戏电竞产业孵化基地
7.合肥高新创业园
8.莆田国际油画城
9.泰山新闻出版小镇
10.华中智谷(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11.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产业园
12.金蝶软件园
13.重庆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
14.重庆南滨路文化产业园
15.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
(来源:国家版权)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内蒙古“蓝天”专项行动严查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为强化代理监管,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真实创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蓝天”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据介绍,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是指《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影响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创新主体为轴,辐射代理机构,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自查,将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和签名代理师提交整改报告。对积极主动撤回并全面自查整改的,可酌情从轻处置。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供充分书面证据的,或者未认真自查、不主动整改的,根据情节依法从重处理,必要时可将相关线索信息转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991件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申请人已主动撤回629件专利申请。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对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既未撤回、也未提供证据及申诉材料申请人,涉及区外代理机构的移交相关省区进行查处,未涉及代理机构的,按照相关律法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查,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履行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职责,形成强力的威慑效应,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营商环境,促进专利代理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区专利申请质量。(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核发“读地”商标注册证书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核发“读地”商标注册证书。
“从《读地手册》到 ‘读地云’网络平台,再到‘读地云’微信小程序,‘读地云’是杭州城市数智化治理能力的典型体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读地云”商标权的取得,既为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注入无形资产,更为“读地云”品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据了解,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已陆续申请“读地”“读地云”“云读地”等3大品牌系列商标19件,涉及科学仪器、广告销售、金融物业、建筑修理、网站服务5个类别,具体权利内容涵盖计算机应用软件,互联网在线服务,不动产金融、交易、评估,土地、地形、地质测量,城市规划,建筑信息等众多领域。
下一步,杭州将探索“读地云”向“供地云”转变,持续以“数智”赋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近期做好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知保函〔2021〕38号)要求,为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我单位拟定了《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意见征集表》,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349601610@qq.com或打印《意见征集表》,邮寄至合肥市沿河路111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0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01。
二、征集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伟,联系电话:0551-62315158
附件:附件1:合肥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合肥保护中心备案办法意见征集表.doc
合肥市知识产权局
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3月12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amr.hefei.gov.cn/zwgk/gggs/14711405.html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报北京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的通知
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发展,深入推动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组织开展北京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支持新设立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重点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制定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起草相关工作及管理制度;筹备组建联盟工作机构;召开首次联盟成员代表大会,设立联盟工作机构等。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开展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针对本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问题开展研究;协助北京保护中心推动专利预审维权联动服务,以专利导航为切入,提供重点企业专利布局分析,以专利预审为途径,协助高质量专利获得快速审查,以专利保护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协助企业快速维权。
二、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申报新设立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的相关单位,所在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密集型或依赖型产业;
(2)各联盟发起单位在所在产业(行业)领域具备专利等知识产权积累,可以形成知识产权集聚或互补优势,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诚信精神;
(3)具备引导设立联盟所必须的资源和投入,具有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具有联盟工作管理制度,设立联盟工作机构并组织召开首次联盟成员代表大会;
(4)要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联盟运行机制,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5)要在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推进联盟成员单位知识产权运营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协同推进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
(6)具体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申报开展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项目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或在国家、北京市相关单位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
(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或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3)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需求,能够针对本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典型问题开展研究;
(4)能够组织开展企业走访、培训、研讨等活动,协助推进预审维权联动服务试点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及工作报告;
(5)具体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承担实质性工作。
三、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9日-4月2日
四、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1.《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专项申报书》;
2.联盟及成员单位情况介绍。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1.《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申报书》;
2.联盟(协会)及成员单位情况介绍。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文档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扫描PDF格式文件;申报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发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申报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发送至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子邮箱:bjippc-kuaiwei@zscqj.beijing.gov.cn。
2.申报材料纸件(一式六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3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2层)。
六、工作流程
2021年北京市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申报工作按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和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专家评审环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评审结果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七、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的联盟或行业协会,接受委托当年之前的3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企业黑名单或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
2.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将限期交回已拨付的资金,并取消3年内项目的申报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一)知识产权联盟发展专项项目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84080081
(二)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
联系人:郭晴、张欢
联系电话:010-62544288-866、836
附件:
1. 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专项申报书
2. 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9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zscqj.beijing.gov.cn/art/2021/3/19/art_5652_600336.html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揭阳市制定涉及专利地方标准工作指引》出台
为提高揭阳市涉及专利地方标准的编写整体水平,做好涉及专利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揭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业人员制定了《揭阳市制定涉及专利地方标准工作指引》,并于近日正式印发该指引。
目前,我国在制定涉及专利的标准时只针对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有相关规定,即GB/T 20003.1-2014《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和T/CAS 2.1-2019《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第1部分:总则》,虽然GB/T 20003.1-2014明确了涉及专利的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可参照使用该国标,但由于该国标是在新《标准化法》出台前制定,对制定涉及专利的地方标准的指导性较差。2018年制定地方标准的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之后,揭阳市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指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涉及专利的地方标准。此次揭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中对制定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和揭阳市的实际,参考了国家标准GB/T 20003.1-2014《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进行制定,涵盖了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这8个地方标准制定的阶段,对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必要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和会议审查等方面提供详细指导。
该指引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有利于揭阳市扫除专利进入地方标准的障碍,有利于在专利技术保护的基础之上对揭阳市地方标准标准技术的系统化和整体化的确认。(来源:揭阳新闻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爱尔眼科公开“一种近视发生风险评估装置”相关专利
据天眼查APP显示,3月19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一项名为“一种近视发生风险评估装置”发明专利,申请日期为2020年12月,公开号为CN112530596A。
该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近视发生风险评估装置包括获取装置和处理装置,通过获取装置获取近视风险评估对象的视网膜预设区域内多个位置的近视参数的参数数据,处理装置根据该多个位置的参数数据,获得近视风险评估对象的视网膜预设区域的近视参数的代表数据,并根据得到的代表数据以及近视发生风险模型,获得近视风险评估对象的近视风险结果。本发明通过获取视网膜预设区域内的近视参数的参数数据,获得近视参数的代表数据,进而使用近视发生风险模型获得近视风险评估对象的近视风险结果,对于各种视觉状态的对象均适用,适用性强,并且能够较准确地评估近视发生风险。
(来源:界面新闻)
华为公开“身份鉴别方法及装置”相关专利
据天眼查APP显示,3月19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开一项名为“身份鉴别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申请日期为2019年8月,公开号为CN112533202A。
该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身份鉴别方法及装置,属于通信技术领域。本申请提供的方案,通过终端设备在有网络接入需求时,向网络设备发送携带有临时隐私身份标识的接入网络请求,并根据该临时隐私身份标识对应的验证密钥,来与网络设备之间进行消息交互和验证,从而完成身份鉴别流程,而网络设备无需维护身份资料库就能够实现对用户匿名身份的鉴别,能够保证用户隐私不被泄露,同时,由于网络设备在身份鉴别过程中可以在身份管理服务器前侧即过滤掉虚假请求包,大大降低了网络设备的处理压力,也就避免了处理资源大量被占用,不会影响对正常请求包进行处理,能够保证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来源:界面新闻)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司藤”相关名称被申请注册商标
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多个“司藤”关联名称被申请注册商标,相关商标如“司藤”、“司藤小姐”、“司藤旅游”等,国际分类含广告销售、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等,申请人包括北京云游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成华区玛迪洛商贸部、河南广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目前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
(来源:企查查)
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全市首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适用行政诉讼案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天津市某烟酒店与天津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一案。
该案是天津市首例针对《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适用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亦是二中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后,审理的首起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
该案中,原告天津市某烟酒店因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他人举报。被告天津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原告对该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明显不当等争议焦点进行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当事人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来源:天津二中院)
Dior马鞍包外观专利申请再次被驳回
Dior于去年4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的马鞍包外观专利申请再次被驳回,理由是马鞍属于物品,不具备鲜明的区分特征,Dior所给出的资料也无法证明品牌创造了马鞍这个设计或者拥有马鞍外形,消费者也暂时不会自发地把“马鞍”与Dior品牌联系在一起。
资料显示,马鞍包是Dior原创意总监John Galliano在2000年推出的爆款手袋,一度令Dior业绩在5年内翻了三倍。2018年,该手袋被新创意总监Maria Grazia Chuiri融入品牌标志性Monogram、字母D等元素后重新推出,再次引发消费者抢购,至今依然深受年轻消费者喜爱。(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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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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