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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原标题:品牌保护策略不应像“打地鼠”
在一家企业因遭受网络攻击致使大量新建的欺诈网站出现时,为何欺诈网站的注册商和虚拟主机公司没有因为包庇那些罪犯而受到惩罚?问题的答案在于我们处理在线品牌保护的方式,以及我们是否在有效的推进去解决这种“打地鼠”游戏。在近些年,部分品牌开始做出一些改变。他们直接与平台合作,其中一些还展开了线上-线下联合行动。本文主要分析了笔者近期发现的三大趋势。
CSC东亚区域总监Alban Kwan在近期的一次讲话中谈及了互联网政策对于企业的影响,以及品牌保护负责人的成功之道。
有一家属于世界级大型金融机构并且有历史悠久的专业反欺诈团队,曾遭受过一波严重的网络攻击,这次攻击致使每天都会大量新建的欺诈网站出现。这些欺诈网站都源自同一家注册商和虚拟主机公司,但是无论公司与提供商沟通多少次,他们回复都是:“我们将向注册人通报您的要求”,然后就不了了之。团队中的专家感觉自己像是在“打地鼠”——这样下去没完没了,为何这些注册商和虚拟主机公司没有因为包庇那些罪犯而受到惩罚?为何在这件事上自己心余力绌?
问题的答案在于我们处理在线品牌保护的方式,以及我们是否在有效的推进去解决这种“打地鼠”游戏。传统上,大部分公司会采取持续性的在线品牌监控方案,然后对于侵权问题予以维权,例如网站关闭。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带来的是永无尽头的监控和维权循环。
在近些年,部分品牌开始做出一些改变。他们直接与平台合作,其中一些还展开了线上-线下联合行动。这些的确是很棒的措施,但可能还是不够,因为这个世界是在不断改变的,以下是笔者近期发现的三大趋势:
1、新冠疫情期间的电子商务发展
· 封城和社交隔离措施迫使大多数地区的人们采取在线购物的方式。根据近期统计数据,美国、欧盟、亚太的电商营收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0%、69%、45%,其它地区则为200%。
· 随着电商平台的增多,品牌难以和所有平台都建立和培养深厚的合作关系,因此难以开展直接的维权行动或品保项目。
· 至于较小规模的新兴精品电商网站它们又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或经验,在收到投诉后也无法采取有效的行动来保护品牌方。
· 除了假冒产品方面的问题外,品牌方还保管着大量的顾客数据。网络钓鱼和网络安全漏洞会直接影响品牌的营收和声誉,因此这个问题也是同样需要品牌关注的。
2、逆全球化和供应链变化
· 在疫情期间,笔者注意到有更多的国家关闭边境,并实施了自己的网络及数据隐私法规。有更多的国家开始为了自身利益而高筑壁垒,保护本土物资供应和出口,并支持本土行业发展。这种逆全球化现象也会导致互联网的碎片化。这同样也会改变全球供应链体系,让品牌保护策略变得需要和各地区情况绑定。
· 许多品牌保护资源目前都被倾注在中国大陆,但如果供应链转移到拉美或东南亚,品牌保护的负责人或许就需要重新制定策略。
3、观念冲突日益加剧
· 从结果上看,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导致大部分的WHOIS域名记录被隐藏,大幅限制了品牌方的在侵权问题上的分析的能力。WHOIS隐藏的辩论并非由欧洲议会决定,而是由负责协调互联网生态系统的组织ICANN通过一个叫做EPDP的流程来决定。
· 一方面,人权活动者频繁发声,也有一些政府望对一切信息进行隐藏;另一方面,执法机构和其它的一些政府则希望进行一定程度的披露。不过,支持信息隐藏的一派还是占据了优势,因为在ICANN业界还存在着注册局、注册商、虚拟主机服务商等——它们并不希望披露这些信息。有些注册商甚至完全停止了信息搜集。
· 但工商业界和知识产权界是怎么想的呢?政策制定的过程是否考虑到了它们的意见?品牌方往往会提问:
o 侵权人是谁?
o 我能否获得起诉所需的信息?
o 我该如何让注册商采取行动?
如果我们要找出谁在侵害权益、获取其信息,甚至设法让注册商采取行动,那我们就必须开始关注那些会影响到品牌保护策略的互联网政策。
有许多互联网政策能够决定品牌保护工作的成败。
以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为例,它规定:借助线上服务提供商而实现的侵害行为无需由这些提供商平台负责(需满足一定条件,即:安全港原则)。这带来结果是:许多注册商声称他们无法介入或控制用户展出的内容,因此他们不能强制采取行动;也因为他们无需承担网站内容的责任,许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在收到投诉后也只会回答说他们已经传递了你的投诉信息。虽然如此,我们也看到一些较新的版权法规,如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或中国一些较新的法律,可能会对平台不负责问题有缓解作用。
一些互联网政策包含长臂原则(全球覆盖),如ICANN目前正在修订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但也有不少互联网政策的出发点是本地性的,例如英国知识产权保护试行方案,它允许像CSC这样的品牌保护服务商使用多种维权手段来解除侵权品牌行为。
有些互联网政策的原意并非用作互联网政策,但是却可以影响和改变网络环境的运作方式。例如,中国大陆的反垄断法规可疑保护小型电商平台发展壮大,同时这也会随之改变品牌方的在线品牌保护策略。
笔者认为工商业界必须协同行动,在多个层面去影响这些政策的制定过程。
作为结尾,笔者希望给品牌方三条建议:
1. 我们应当继续实行品牌保护的基本措施,即监控,维权执行,以及培养与各平台的关系——让品牌利益相关方、各大平台,和品牌保护提供商构建三方合作关系(因为随着平台的增多,工作量将会日益增大)。
2. 企业要更多地关注和积极参与互联网政策的制定过程,有许多的渠道可供企业发声。
3. 不能只考虑防伪问题,更要考虑到信息安全和品牌保护的全局。“数据为王”:品牌保护还包含了反欺诈、反钓鱼、社交媒体声誉保护、应用商店、独立网站等诸多方面。
如需观看Alban Kwan的完整主题演讲,请点击阅读原文观看录像(3:15分开始)。>>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品牌保护策略不应像“打地鼠”(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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