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佑斌
原标题:专利与股票市值的关系
专利权是对某种产品或技术的排他权,反映了企业对某个领域的市场控制力。但是从专利权到市场控制力,有两个重要因素需要考虑,一是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企业利用专利获取竞争力的能力,也就是利用专利权排除竞争对手,提高产品溢价的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专利与股票市值的关系的话题经常被人提起。上市公司对此尤为关注,申请更多的专利,对公司的市值到底有多大帮助?有一些业内人员对此比较悲观,觉得专利并不能回报股市,例如科创板公司专利申请量在增加,但是市值没有上升,IBM专利一直在增长,市值却打了对折,诺基亚5G专利前三,但是逐渐被边缘化,高通的专利活动式微,但是市值增加。因此得出结论,专利不能回报专利。
这个观点笔者并不认同。
这种比较方法不太科学。仅仅将公司的专利数量与市值作简单粗暴的横向与纵向对比,是得不出可靠的结论的,颇有关公战秦琼的感觉。因为影响股市的变量太多,而专利权如何映射到股市上,又需要复杂的分析。
专利权是对某种产品或技术的排他权,反映了企业对某个领域的市场控制力。但是从专利权到市场控制力,有两个重要因素需要考虑,一是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企业利用专利获取竞争力的能力,也就是利用专利权排除竞争对手,提高产品溢价的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比较企业的专利实力,不能仅仅从专利数量上分析。有的专利属于树干专利,有的属于枝叶的专利。一个企业的枝叶专利增加,树干专利减少,虽然专利总数量增加,专利实力是下降的。此外,专利的影响力最终是要反映到产品或技术上来的,如果相关领域的产品被市场逐渐淘汰,那么专利的价值也会大打折扣,例如诺基亚一些终端的专利,已经不能映射到市场上的产品。所以看专利的强弱,要比较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覆盖的产品,也就是潜在关联的产品,不能像数萝卜白菜一样。而且,企业即使搞清楚了自己的专利能控制到的产品范围,还要会运用这些专利,将专利的排他权转化为竞争力,在市场上排除对手,提高产品溢价,否则专利保护范围大,能打击到许多竞争对手的产品,但是从不行权,抱着枪在手里眼睁睁看着对手抢走市场份额,那也是不行的。
所以分析一个公司专利实力,需要看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而不是简单计算数量,更何况许多防御性的专利与产品的对应关系并不明确。如果要分析这些专利如何转化为价值,还需要相关专利覆盖的产品或技术在市场上的情况,以及企业利用运用专利转化为产品或技术溢价的能力。
而影响股市的参数多于牛毛,例如李天一被抓,与之八竿子打不到边,仅仅是名字碰巧一致的天一股份跌停,到哪里说理去。股市市值更多的是与企业的盈利预期、二级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各种因素影响的。例如特斯拉一年股价翻了8倍,蔚来的翻了40多倍,专利肯定没法解释。
如果要说专利与股票市值有关联的话,主要逻辑在于专利的保护范围与行权能力,能反映企业相关产品的溢价上,进而反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将这些换算到盈利预期上,还需要看产品或潜在产品在市场和行业中的表现。从这一点看,专利的实力与行权能力是与盈利预期直接相关的。所以那些掌握某个行业核心专利的企业,基本上都是那个行业闪亮的明星。
当然,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也有偏差,比如医药行业的专利数量可能就没有通信那么多,不大适合横向比较。还有些行业倾向于更多技术秘密保护,例如特斯拉,但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理清了企业的专利保护范围与行权能力,专利与企业的盈利预期关系是非常明确的。例如药企Amarin心血管药Vascepa专利被无效后,股价立即下跌30%。因为专利的保护范围很清楚,能控制到的产品的市场很清楚,专利一旦无效,市场控制力下降,盈利预期很容易计算。而盈利预期是影响股价的一个重要参与,股市与专利的关系也就更加清楚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佑斌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专利与股票市值的关系(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如有想看文章主题内容,欢迎留言评论~
开年重磅!“粤港澳大湾区40位知识产权领军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附规则)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