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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原标题:整体赔偿金额调减2.22亿美元!摩托罗拉诉海能达案迎来重大进展
IPRdaily消息:近日,摩托罗拉与海能达之间的专利纠纷系列案迎来了重大进展。据海能达1月1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法官针对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海能达被判赔偿摩托罗拉5.43亿美元,比此前判决的赔偿金额减少2.22亿美元。
众所周知,在专用通信市场领域,Motorola Solutions Inc.(下称“摩托罗拉”)是专网行业的佼佼者,海能达算是后起之秀。被誉为“小华为”的海能达在多年来不断打破国际巨头垄断,在海外市场迅速崛起,如此一来,难免触犯国际巨头的“逆鳞”。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海能达和摩托罗拉在国内外的诉讼“摩擦”也逐渐凸显。
近日,摩托罗拉与海能达之间的专利纠纷系列案迎来了重大进展。据海能达1月1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法官针对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海能达被判赔偿摩托罗拉5.43亿美元,比此前判决的赔偿金额减少2.22亿美元。
最新进展:海能达将少赔摩托罗拉2.22亿美元
2021年1月1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1月11日(北京时间2021年1月12日),海能达已经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通知,法官针对海能达与Motorola Solutions Inc.、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具体如下:
法院法官认可海能达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其中商秘部分损失赔偿金额调减0.736亿美元,商秘部分惩罚性赔偿金额调减1.472亿美元,整体赔偿金额由7.65亿美元调减至5.43亿美元,减少了2.22亿美元。
公告还显示,法官驳回了摩托罗拉在审后程序提交的关于增加额外赔偿的动议,但支持了摩托罗拉要求赔偿利息的动议,双方之后应向法院提交关于利息计算金额及计算方式的意见。
另外,海能达在公告中表示,其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11日晚收到英国上诉法院的通知,英国上诉法院撤销了英格兰和威尔士商事财产高等法院之前应摩托罗拉申请针对公司及英国子公司Project Shortway Limited作出的冻结令,并要求摩托罗拉承担公司因英国冻结令事宜支出的部分律师费。
诉讼之争由来已久
此次诉讼,还要从2017年海能达遭摩托罗拉起诉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说起。2017年起,摩托罗拉便开始与海能达刀枪相对。
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海能达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其后案件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至2019年9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2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海能达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21日,伊利诺伊州法院对摩托罗拉公司就涉诉产品提出申请临时禁令的动议进行听证。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亿元)。
53亿元的赔偿额,金额相当巨大,对公司现金流压力很大。因此,2020年4月2日,海能达公司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交了两项动议,详细阐述了陪审团作出的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赔偿金额认定的问题之处。
多年恩怨何去何从
资料显示,摩托罗拉系统于2011年从摩托罗拉公司拆分出来,总部位于美国芝加哥。主要从事网络设备及对讲机等集群通信业务,作为市场“启蒙者”,摩托罗拉在各种领域均处于领导地位。海能达成立于1993年,从2001年开始拓展国际市场,是国内无线集群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全球领先的专网设备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回溯至上个世纪90年代,如今针锋相对的两家企业,曾经却是合作伙伴。海能达的前身是由陈清洲、陈坚强兄弟于1993年成立的深圳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而好易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摩托罗拉对讲机的代理商,当时的摩托罗拉是全球最大的对讲机制造商。2000年,海能达公司进军美国市场。2010年上市前夕,好易通正式更名为海能达。2011年,海能达上市,并加大在全球市场的布局,通过在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市场一系列的海外并购整合不断进击。海能达不断提升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让双方在国内外的摩擦日益凸显。如此一来,便有了2017年摩托罗拉诉海能达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一案。
面对摩托罗拉的“围追堵截”,海能达并未选择“坐以待毙”,而是积极应诉和反击。然而,据此前报道,海能达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发起的诉讼反击中,总体进展其实并不太理想。2019年10月22日,就海能达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两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海能达的诉讼请求。2020年1月,就海能达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也不构成拒绝交易行为。
如今,一审法院调减2.22亿美元的判决,使得双方之间的纠纷终于迎来了反转。对于被告海能达公司来说,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胜利。不过,公告显示,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案仍处于审后程序阶段,双方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不可否认,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经常遭遇目标国竞争对手的诉讼打击。俗话说,合则两利,斗则具伤。海能达与摩托罗拉的诉讼纠葛何时休?让我们拭目以待。
附公告原文: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整体赔偿金额调减2.22亿美元!摩托罗拉诉海能达案迎来重大进展(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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