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科技推动著作权
“饿了么”是2008年创立的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创业12年,饿了么以“Everything 30min”为使命,致力于用科技打造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推动了中国餐饮行业的数字化进程,将外卖培养成中国人继做饭、堂食后的第三种常规就餐方式。饿了么在线外卖平台覆盖全国670个城市和逾千个县,在线餐厅340万家,用户量达2.6亿,旗下“蜂鸟”即时配送平台的注册配送员达300万。业绩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公司员工也超过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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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母公司)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50万元。据了解,处罚事由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罚50万!)
手机里用来叫外卖的APP,名字叫“饿了么”还是“饿了吗”?这样一问你,是不是还真有点含糊?导航电子地图究竟是否构成地图作品,从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饿了么“尽力了”,茶颜悦色“真的在告”,背后都指向同一问题)
企查查信息显示,饿了么经营主体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日前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饿了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赔偿饿了么公司1万元。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饿了么起诉“饿了吗”商标侵权获赔1万!(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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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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