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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京知管罚字〔2020〕第6号)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京知管罚字〔2020〕第6号),北京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因在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北京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380760G
法定代表人:李海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知管罚字〔2020〕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199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处罚依据199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给予北京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12-31
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一代理所因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警告处罚(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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