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

产业
湾区知识产权5年前
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

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营造高质量贯标认证政策环境。要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导向,充分调动企业通过实施标准实现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得将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


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贯彻质量,做好标准实施有效性检验工作,是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开展高质量贯标认证的认识。要突出质量导向,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重点引导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创新型企业通过标准实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既“重扩面”又“促提质”。要突出企业自主,加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政策解读和业务宣讲,提高企业标准实施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优化,逐步实现从“政府推”走向“市场要”。要突出贯标有效性,将有效性检验作为企业内审和认证机构外审的重要内容,对贯标前后知识产权质量变化和效益提升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现从“重形式”到“重效果”。


二、持续优化高标准贯标认证服务供给。要指导认证机构升级认证服务,将贯标有效性检验作为提升认证服务质量的核心内容。鼓励支持认证机构以服务承诺的方式,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发布高标准认证服务内容,吸引企业自主择优选择,接收企业监督反馈,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积极营造高质量贯标认证政策环境。要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导向,充分调动企业通过实施标准实现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得将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作为申报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支持认证机构通过升级高标准服务赢得市场,不得将认证机构成立时间早、市场规模大等作为硬性条件设置政策门槛形成垄断,影响公平竞争。


四、努力打造高水平贯标认证综合服务载体。要更好发挥学习平台在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交流活动中的主阵地作用,持续完善学习平台功能和内容,加强宣传推广和多方联动,进一步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权威、公益、便利、开放的线上服务。要做好学习平台后台数据统计分析,持续跟踪掌握企业学习情况和内在需求,精准提供综合服务,支持升级认证服务,支撑企业创新发展。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郎宏鹏  谷云飞  010—62083189  62086032)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击标题查看原文)


如有想看文章主题内容,欢迎留言评论~


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点击图片,查看专题详情!


国知局:不得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开展贯标认证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湾区知识产权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351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6224.html,发布时间为2020-11-09 09:38:40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