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诉讼占有法律法律法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诉讼|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诉讼
阿耐5年前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谁是戴“王冠”的曲奇?“皇冠曲奇”虚假宣传被判赔偿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丹麦皇室御用”曲奇之争,认定皇冠曲奇产品产地、质量的广告宣传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曲奇之争


曲奇饼干作为一种老少皆宜的零食,颇受大众喜爱。目前在曲奇类产品市场上, “蓝罐曲奇”、“皇冠曲奇”两个品牌颇受国内消费者欢迎,两者在产品包装、装潢上相差无几,均使用丹麦皇家御用等宣传语,使消费者们“傻傻分不清”。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丹麦皇室御用”曲奇之争,认定皇冠曲奇产品产地、质量的广告宣传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案情简介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作为曲奇产品的丹麦皇室供应商,原告丹麦蓝罐公司于2009年得到丹麦皇室许可,准许其在产品及市场推广中使用皇室御用认证。


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原告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皇冠曲奇”和自己的产品在包装、装潢上相近,并且均使用丹麦皇家御用等之类宣传语。


原告认为皇冠曲奇涉及虚假宣传,同时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作为销售者,未尽谨慎义务,二者的行为损害其合法利益,故将尤益嘉公司和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二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尤益嘉公司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质量的广告宣传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刊登声明消除对原告造成的影响,同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2000000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40000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1、原被告是否系本案的适格主体 


被告销售的皇冠曲奇产品与原告生产销售的蓝罐曲奇产品均为黄油类曲奇饼干,产品类别完全相同,二公司上述产品的销售对象和销售范围均是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消费者,因此,皇冠曲奇产品与蓝罐曲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彼此之间具有极强的可替代性。


同时原告于2009年被丹麦王国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丹麦皇室御用品牌”曲奇类产品上的认证,并获准在产品上使用丹麦皇室王冠标志,原告亦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蓝罐曲奇产品过程中对“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认证加以突出宣传。


因此,被告通过涉案的宣传行为可能会让相关公众就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产生误认,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诉批次的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为丹麦。


且被告在宣传中涉及到的“皇家”、“御制配方”、“皇室御制”等宣传用语,可能会让相关公众对皇冠曲奇产品是否亦获得“丹麦皇室御用品牌”产生误认,从而稀释原告的蓝罐曲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品牌价值,进而影响蓝罐曲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综上,被告和原告之间系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二者系同行业内具有市场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被告和原告均系本案的适格主体。


2、被告是否实施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二审查明的相关事实,被告为皇冠曲奇产品涉案广告宣传语的广告主。


被告在涉案广告宣传中明确将生产地为印尼的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标注为丹麦,仅是在2014年9月4日丹麦丹尼诗公司收购丹麦卡哲公司后,部分皇冠曲奇产品才在丹麦境内进行生产。


被告提交的2007年至2009年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亦载明此间的“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为印尼,因此被告的涉案广告宣传足以使相关公众将其广告宣传中涉及的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误认是丹麦。


同时,被告在电商及电视台的皇冠曲奇产品广告宣传中大量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画面,并配有“皇家”、“御制配方”、“皇家御用”等宣传语,加之涉案皇冠曲奇的全称为皇冠丹麦曲奇,相关公众在接触到上述广告宣传时通常情况下会将宣传中的皇冠曲奇产品与丹麦皇室产生联系,进而认为皇冠曲奇产品的生产得到了丹麦皇室的授权。然而,事实上被告却并未实际获得丹麦皇室的授权。


综上,被告实施的上述虚假宣传内容已引人误解,其行为已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审法院虽然认定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并未损害原告的商业信誉或蓝罐曲奇产品的商品声誉,但是这并不代表被告的虚假宣传行为没有产生不良的影响。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被告对皇冠曲奇产品的虚假宣传行为,提升了被告在曲奇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稀释了蓝罐曲奇产品“丹麦皇室御用品牌”的品牌认证价值,从而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并得到更多的交易机会,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因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影响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张文 李想 北京知产法院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谁是戴“王冠”的曲奇?击标题查看原文)


如有想看文章主题内容,欢迎留言评论~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点击图片,查看专题详情!


谁是戴“王冠”的曲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京法网事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44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6104.html,发布时间为2020-10-25 08:52:41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