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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处罚:代理师自行接收委托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IPRdaily消息: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0年9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公示和2020年9月专利代理机构行政处理公示。前者作为执业专利代理师,未经代理机构指派,自行接受单位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被进行警告处罚。后者代理机构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没收违法所得1866.75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5600.25元,两项合计7467元。
2020年9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公示
2020年9月专利代理机构行政处理公示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处罚!专利代理师自行接收委托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列为一般失信!(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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