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深度
阿耐5年前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京法巡回讲堂 |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刘佳欣以“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分析”为主题开展“云”授课。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中有哪些争议焦点问题?对于企业关心的问题,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又讲解了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什么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应包括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1.秘密性


秘密性体现为“不为公众知悉”,“公众”通常指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即同行业或同领域的工作者或竞争者,秘密性一般体现为某一商业信息不为同行业或同领域的工作者或竞争者所知道、了解、获得、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了六类信息不具有秘密性。


2.保密性


主要审查的是权利人是否为防止信息泄漏采取了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也就是保密措施的判定。保密措施要件要求权利人必须对其主张权利的信息对内、对外均采取了保密措施;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明确、具体的规定了信息的范围;措施是适当的、合理的,不要求必须万无一失。


3.价值性


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不等于现实价值性,也不等于持续价值性,无论经济利益大小,持续使用亦或使用一次,均不影响对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性的判断。


02、侵害商业秘密有哪些行为表现?


1.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手段”包括“盗窃、贿赂、欺诈或者胁迫、电子侵入”以及其他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将不正当获取与不正当使用进行分开规定,是为了将这两种行为进行分别规制。


2.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既包括非法使用合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也包括非法使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而从使用方式上来看,非法使用可以是将商业秘密非法“披露”,也可以是将商业秘密自用,还可以是将商业秘密允许他人使用。


3.间接侵权和第三人侵权


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新增第四项规定:“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该条款对侵害商业秘密的间接侵权进行了规制。


如果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03、侵害商业秘密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


若原告的商业秘密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已经被公开,判决停止侵害已无必要,法院应通过判令被告赔偿该商业秘密的开发成本及应用该商业秘密所产生预期利益损失等方式弥补原告的损失,而不再判令停止侵害。


《不正当竞争案件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决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时,停止侵害的时间一般持续到该项商业秘密已为公众知悉时为止。


2.赔偿损失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将法定赔偿的限额从三百万元提升至五百万元。


在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中损害赔偿考虑的要素主要有:商业秘密的种类以及创新程度的高低;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范围、后果;原告可能遭受的损失、被告可能获得的利益;合理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收益、报酬;被告的过错程度;被告有无侵权史;原告是否因侵权行为导致商誉受损;是否判决销毁涉案侵权产品等。在确有证据证明原告遭受的损失已明显超过法定赔偿额上限时,可以适用裁量性赔偿,突破法定赔偿额上限确定判赔数额。另外,法律中还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即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3.销毁侵权产品或工具


可以依权利人的请求判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责令销毁侵权产品或侵权工具等。


此次“云”授课,海淀法院知产法官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为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讲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作者:刘佳欣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如有想看文章主题内容,欢迎留言评论~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点击图片,查看专题详情!


企业必须知道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那些事儿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北京海淀法院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44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5789.html,发布时间为2020-09-13 09:48:13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