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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个人银行卡网银(B2C)支持银行名单变化的通知
根据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自2020年7月11日起对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中通过个人银行卡网银(B2C)方式缴费的银行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3家银行名单如下: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7月13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开放营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北京天桥)开放营业的通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版权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北京天桥)从7月14日起对外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厅对外营业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2.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领取外的所有登记业务均需提前预约方可到大厅现场办理,7月14日至7月17日的预约号自7月13日起通过微平台开始预约。
3.前往大厅办理版权登记的人员需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测量体温、通过“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查询合格后方可进入登记大厅办理业务,办理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大厅工作人员做好科学防护。
4.为了尽可能地保障公众安全和健康,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登记业务,邮寄要求以此前公布通知为准。
5.依照北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相应措施,大厅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政府和疾控中心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管理,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请勿前来大厅办理业务,符合管控要求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大厅和所在物业实施的各项防控措施。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7月13日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微信)
“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进展顺利
为期半年的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自4月启动以来,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该活动以“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为主题,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30个省级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围绕5项重点任务计划开展356项活动。二是强调服务需求与供给密切对接。作为今年活动的创新点之一,各地开展企业专项调研并报送知识产权需求清单,协调资源予以匹配,更加强调提升对接的针对性与精准度。需国家知识产权局匹配资源支持的193项需求,将反馈至地方。三是引导加强宣传推广。启动建设专题网站,指导各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宣传。
截至6月底,各地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社会反响良好。如江苏、浙江、安徽、重庆等地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专场招聘会,湖北对扩大就业工作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广东举办知识产权服务直播节,四川、重庆等地举办地理标志专题活动等。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围绕总体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地区,科学统筹、加强指导,积极协调、扩大参与,将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无效专利能用来做广告吗?
上海蓝日塑胶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了“上海蓝日塑胶有限公司、车载旅行床行业的龙头企业 我们只做车载床、专利号ZL 201220010654.9、专利号ZL 201330274962.2、专利正品 精益求精”等字样信息的广告,上述专利号已于2015年2月14日、2015年3月12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8000元。(来源:金华市场监管)
重庆丰田公司、微梦创科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一起重庆丰田公司、微梦创科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重庆丰田公司未经漫画家黄某许可,在其新浪微博账户“重庆龙华人和丰田4S店”中,将黄某的美术作品“二手房交易”作为微博配图使用,且并未给黄某署名。
黄某将该公司及新浪微博管理运营方微梦创科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称:重庆丰田公司侵害了其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微梦创科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造成侵权内容广泛传播,亦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请求判令重庆丰田公司、微梦创科公司在微博账号“重庆龙华人和丰田4S店”首页置顶位置和《中国青年报》首版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30 000元及合理支出5500元。
一审法院认定黄某所诉侵权行为成立,判令重庆龙华人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重庆龙华人和丰田4S店”新浪微博发布致歉声明,向黄某赔礼道歉,致歉声明连续保留24小时(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如逾期未履行,一审法院将根据黄某申请,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一审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重庆丰田公司负担),并赔偿黄某经济损失1000元及合理支出300元;
黄某认为一审判决确定的赔礼道歉方式和损害赔偿额不能弥补其损失,故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改判重庆丰田公司在侵权微博首页置顶位置、《法制日报》首版显著位置均连续30天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 000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立案庭 杨培培)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温州知名童装品牌“红黄蓝”破产清算拍卖商标,起拍价共70万!
温州知名童装品牌“红黄蓝”可能要易主。日前,涉及“红黄蓝”的100余枚商标将于下周陆续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拍,一笔24枚商标的标的起拍价为50万元,另一笔86枚商标的标的起拍价为20万元。
红黄蓝商标网拍页面
网拍的24枚商标标的归属于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从商标清单上看,其中有22枚商标均与“红黄蓝”品牌有关,商标的国际分类主要集中在第25类和第18类,也就是说这些商标主要使用于鞋服、包具等产品上;而网拍的86枚商标标的则归属于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商标清单显示有81枚商标与“红黄蓝”品牌相关,商标的国际分类涉及较多个类别,但未包含第25类和第18类。
24枚商标详情
网拍公告显示,由于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公司名下商标资产被破产管理人处置。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24枚商标将于7月13日10时开始网拍,起拍价为50万元,截至10日12时已有1239人围观和21人设置了开拍提醒;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86枚商标则将于7月16日10时开始网拍,起拍价为20万元,截至10日12时已有709人围观和7人设置了开拍提醒。
天眼查显示,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曾是我市知名的童装企业,品牌“红黄蓝”在国内童装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而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长为叶显东,该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也持有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叶显东也是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童装品牌“红黄蓝”就由他一步一个脚印做到闻名全国,但因前些年该公司投资过大,未把握好投资方向,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包括厂房等资产均已被网拍。
部分商标图示
相关业界人士称,浙江红黄蓝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24枚商标起拍价远高于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86枚商标,主要是前者的24枚商标集中用在鞋服、包具等产品上,而且“红黄蓝”这个品牌在童装领域的知名度较高,曾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童装特许生产商;至于后者的86枚商标,主要是企业为防止恶意抢注等原因而注册的“保护性”商标,价值相对会低一些,但这两个标的商标捆绑在一起才会显示出更大的价值。
网拍公告显示,这两个标的网拍商标存在一定的瑕疵,不仅商标注册证书已遗失,而且个别商标的专用期限已到期,需6个月的宽展期内续展。(来源:温州都市报)
关于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编制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faguichu@zscqj.beijing.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10日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zscqj.beijing.gov.cn/art/2020/7/10/art_5652_524162.html)
湖南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
7月9日,湖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简称“双打”)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要求严厉打击影响高质量发展、妨碍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湖南省“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表示,全省“双打”工作加快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细则,对问题高发、群众反响强烈的行业和地区,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将“双打”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会议要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假冒侵权问题,建立全过程、全领域、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链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建立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抽检问题多、举报投诉多、安全事故多的“三多”企业,重点监管;对保健食品、婴幼食品、紧压茶、网络销售食品等关键领域,涉及重大质量安全或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的工业产品,要多措并举,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防疫物资的监管执法,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关于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其裁量基准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起草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其裁量基准表,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202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faguichu@zscqj.beijing.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docx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10日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zscqj.beijing.gov.cn/art/2020/7/10/art_5652_524160.html)
多部抗疫图书版权输出海外
近日,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旗下广西教育出版社就“病毒的故事”儿童主题教育绘本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出版社签订版权输出协议,实现阿拉伯语版权输出,这是我区抗疫图书版权输出海外、助力各地普及防疫知识的又一成果。
“病毒的故事”儿童主题教育绘本共3册。其中,《病毒来了》普及关于病毒的科普知识,《病毒防护网》传达健康生活观念,《再见了,病毒小怪兽》是对疫情和生命的反思。
在全球共同抗疫的背景下,我区出版业积极推出多种版本防疫图书,展现广西出版人的担当。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针对老年人和少儿群体出版了《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手册》和《打败新型冠状病毒——要让孩子知道的卫生好习惯》等。其中,老年人读本向越南等国家输出版权,少儿读本相继输出越南、印度、缅甸、美国等国家。(来源:广西日报 记者:林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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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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