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平衡车热销引发专利侵权纠纷,权利人索赔500万
“帝都很堵,坐地铁又挤又要下台阶,所以我想买一个平衡车。”这是一个网友在电商平台上的留言。
“6·18”购物节又要到了。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网购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今年各大电商平台的电子产品的热销榜单中,一种叫做“平衡车”的高科技产品崭露头角,博得越来越多都市上班族们的青睐。
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没有方向盘,采用站立式驾驶方式,以电池为动力,通过身体重心或操控杆控制车体运行。踩上平衡车,就像动画片中的哪吒蹬上风火轮一样,极大满足了现代年轻人的猎奇感和好奇心。在平衡车产品日益畅销的同时,自然也会引发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在京东网站上销售平衡车而引发的专利侵权纠纷,权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高达500万元。
被控侵权产品
原告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纳恩博常州公司)和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纳恩博天津公司)是名为“模块化的两轮动平衡车”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人。他们发现由被告一深圳市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飞特威公司)和被告二揭阳市领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领奥公司)共同制造的型号为“A13-4 青春蓝牙发光音乐 双控”平衡车产品目前正在京东网上商城热销,于是就进行了公证购买。
两原告通过将上述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进行比对后发现,该产品均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侵犯了两原告的涉案专利权。同时,两原告还发现飞特威公司、领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郑某,原告认为正是在郑某的控制下,飞特威公司、领奥公司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于是,两原告将飞特威公司、领奥公司、郑某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专利侵权行为,并要求飞特威公司、领奥公司及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30万元。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逯遥、柴鹏)
《拳皇》游戏角色被用于拍摄电影,权利人乐玩公司获赔80万
因认为《拳皇》游戏角色形象被擅用于电影《三流女侠》的拍摄,乐玩新大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金刚时代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威驰克国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湃拉影视文化传媒工作室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认定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三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乐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万元。
原告乐玩公司诉称,《拳皇》系列游戏系日本SNK公司于1994年开始发售的一款经典对战型格斗街机游戏。经授权,乐玩公司享有《拳皇》97版和98版游戏(下称涉案游戏)以及涉案游戏的人物角色等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著作权权利及以自己的名义依法维权的权利。三被告未经许可,在制作、发行的电影《三流女侠》(下称涉案电影)中使用了涉案游戏的经典人物形象“不知火舞”、“蔡宝奇”、“陈国汉”、“二阶堂红丸”,侵害了乐玩公司享有的复制权、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三被告对涉案电影中的对应角色进行误导性命名并以“不知火舞重操旧业”对其影片进行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被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乐玩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三被告均不同意乐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辩称:1.乐玩公司的相关权利是非独占性、排他性的,无权单独提起诉讼。2.乐玩公司主张的角色形象作品、角色名称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涉案电影中的人物形象、人物名称等与涉案游戏均不同。3.三被告与乐玩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涉案电影的宣传语系由宣传方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添加。4.威驰克公司、湃拉工作室并非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游戏中的“不知火舞”、“蔡宝奇”、“陈国汉”、“二阶堂红丸”四个角色形象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乐玩公司经合法授权,对涉案游戏及其中的美术作品(即涉案的四个游戏角色形象)享有著作权,有权在本案中单独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涉案电影对涉案游戏中的四个角色形象是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乐玩公司享有权利的上述美术作品固定在了相应载体上,后又通过爱奇艺网站进行传播,该行为构成对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对于乐玩公司有关其改编权及复制权受到侵害的主张,法院未予支持。
在将四个涉案游戏角色形象用于电影人物的基础上,三被告又以“不知火舞重操旧业”对电影进行宣传,并利用“陈国汉”、“蔡宝奇”、“二阶堂红丸”的角色名称或形象特征将其电影人物命名为相近的“陈胖子”“蔡主任”“唐唐”,系擅自使用与具有一定影响的涉案游戏角色相同或近似的名称,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涉案游戏及其角色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乐玩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本案仍处于上诉期内。(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作者:何璐)
遏制抢注语境下在先商标“有一定影响”的认定
原告唐某文是“川味手撕鸭”第三代传人。2006年3月,唐某文在四川省大竹县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唐鸭子卤制品店”。2008年10月成立“唐鸭子食品厂”。2015年11月注销“唐鸭子食品厂”,注册成立 “大竹县卤制品店”。2016年6月成立“唐鸭子食品有限公司”。
诉争商标
第三人四川省某食品公司在2011年1月30日申请注册了“唐鸭儿及图”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肉、香肠、咸肉、腌肉等商品上。第三人监事唐某武与原告系兄弟关系。
原告唐某文对诉争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其中理由之一是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构成了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后半段也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唐某文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通过宣传、使用,“唐鸭子”商标在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已具有一定影响,因此对其该主张不予支持,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注册。
唐某文不服起诉至法院。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法院终审认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二审法院认为,对于“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把握应当符合该条的立法目的。该条主要是为了制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有一定影响”不应要求过高,只要能够使抢注人知悉该商标在先使用即可。
本案中,第三人与唐某文同在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加之,第三人的监事唐某武与唐某文为兄弟关系,因此,第三人在申请诉争商标之前有理由知晓唐某文在先使用该商标。诉争商标与唐某文主张在先使用的商标较为近似,同时使用在肉、腌肉等食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第三人虽提交了其获得各种荣誉及使用的证据,但该证据均在诉争商标获准注册之后,晚于唐某文主张的“唐鸭子”商标的使用时间。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半段规定情形。(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审四庭 吴园妹)
名仁包装箱专利被判失效
日前,记者发现,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焦作市明仁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明仁”)的名仁苏打水包装箱的外观设计专利201130073413.X(以下简称“名仁专利”)无效的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驳回了焦作明仁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2016年7月11日,河南好友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友趣”)法人周建鹏针对名仁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2016年11月,经过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周建鹏提供的一款设计专利在名仁专利之前对外公布,并且两专利的各个视图面、文字布局、字体、图案内容均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部分文字数量及位置,均为局部细微差异。焦作明仁所称的加黑加粗并未产生明显视觉差异;对于二者俯视图中的山岩瀑布图片,由于包装箱类产品表面的图案设计空间较大,在二者所示图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即使采用的均是同一著名风景的照片,仍然给人非常相似的整体视觉印象。因此,两个专利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宣告名仁专利权全部无效。
焦作明仁不服认定,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焦作明仁的诉讼请求。焦作明仁依然不服判决,随后上诉至北京高院。2020年2月28日,北京高院做出判决,仍然驳回焦作明仁的诉讼申请。
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市场中,名仁苏打水仍然使用上述案件涉及的专利包装。该包装箱为名仁苏打水一款经典包装箱,具有很高的辨识度。
值得一提的是,好友趣名下同样生产一款名为“名趣”的苏打水,该品牌的苏打水包装箱、包装瓶与焦作明仁旗下的名仁苏打水的包装箱和包装瓶极为相似。资料显示,焦作明仁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主要生产药品、保健食品、饮料(含固体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等产品的企业。2008年,焦作明仁进入苏打水领域,并成为其重要收入来源。名仁苏打水凭借着低价优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销售网络已扩展至全国300多个城市,联手1000多家经销商,每年销量超过7亿瓶,如果以每瓶3元计算,仅名仁苏打水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
对于焦作明仁上诉失利,战略定位专家、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徐雄俊认为,如果周建鹏不允许焦作明仁使用该包装,名仁苏打水将无法再使用其一直使用的包装,而目前有车一族多以箱为单位购买苏打水,若包装箱图案改变将影响名仁苏打水的品牌认知和销量,也将倒逼名仁苏打水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定位。
就此次包装箱专利纠纷,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焦作明仁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该负责人并未回复。(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李振兴)
网上转卖煎饼配方泄露商业秘密须赔
2017年3月10日,河北创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迹公司)与梁某签订合同,约定该公司向梁某教授酥脆大煎饼、豆浆等产品制作的“粗粮时间”加密配方,编号为:壹壹贰伍B号。合同中对梁某的义务约定,“非经河北创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梁某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包括本项所有技术、配方等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30万元的赔偿金”。
合同签订后,梁某向创迹公司支付了3980元培训费,并在该公司学习。2017年9月19日,创迹公司将合同约定的“粗粮时间加密配方编号壹壹贰伍B”等配方发送给了梁某。此后,梁某以“香酥杂粮煎饼果子”为用户名,在“快手”App上传播煎饼果子的制作视频,并在微信中将配方及做法以2000元的价格转发给其他学员,从中获取利润。创迹公司认为梁某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遂将其诉至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梁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创迹公司提交的视频证据、多份公证书显示,梁某未经授权利用手机向他人教授与“壹壹贰伍B号”相同的技术,对外宣传了上述技术秘密,已构成违约。但梁某向创迹公司支付培训费仅为3980元,合同却约定要承担违约金30万元,明显畸高应当依法调低。经过二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梁某向创迹公司支付违约金6万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由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粗粮时间”加密配方所属的各种酥脆大煎饼、养生软煎饼技术及配方为商业秘密,并约定违约处罚金30万元等。梁某无相反的证据否认“粗粮时间”加密配方为商业秘密,本案应当认定各种酥脆大煎饼、养生软煎饼技术及配方,系双方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信息均可以构成商业秘密,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更好地保护自己。(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周宵鹏)
关于协助填写审查指南修改——无效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问题调查问卷的通知
在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无效程序向来得到广大企业和权利人的重视。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为配合《专利审查指南》2020年修订工作,我会现以调查问卷形式,就无效程序中的专利文件修改专题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您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问卷填写:
请您于2020年6月11日下班前(本周四下班前)完成在线填写。衷心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我们的问卷调查!我会将跟进《专利审查指南》等审查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欢迎您对相关问题随时关注我会通知、积极参与。
2020年6月8日
(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公开销售假冒“六神”侵犯商标权被判赔偿
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上海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海东市平安区某商店、某超市1、某超市2等三件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经一审调解和判决,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了售假行为,有力保护了企业“六神”花露水商标专用权。
原告上海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日化企业之一,前身是成立于1898年的香港广生行,历经百年发展,旗下拥有“六神”“佰草集”“美加净”等被广大消费者津津乐道的国民品牌。原告依法取得第3类“花露水,沐浴露”等十余种商品第1116603号商标注册证,被告海东市平安区某商店、某超市1、某超市2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公开销售假冒“六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六神花露水”产品。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利用“六神”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广泛的影响力牟取不当利益,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案件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本着加强平等保护、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及时进行了审理。通过证据展示,释法析理,使得其中两案的被告某商店、某超市1及第三人东川工业园区某百货日化批发部,认识到自己销售“六神”花露水假冒商品,已经对原告上海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造成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法官主持调解,该两案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某商店、某超市1及东川工业园区某百货日化批发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上海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并当庭履行。对于其中的一件被告为某超市2的案件,经开庭审判,依法判决某超市2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上海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1116603号“六神”花露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134.67元。
上述三件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审判,有效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制裁了不法商家,也给那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敲响了警钟,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青海高院 作者:海东中院 冶海玲)
京东上线电商行业首个大型免费版权素材库
京东官方微信公众号“京东黑板报”发布消息称,京东近日上线了“京东版权素材中心”,面向全量商家和京东平台达人用户免费开放,为数十万商家、达人一年节省至少上亿元的版权素材成本,也规避了商家的侵权风险。
京东表示,这是全国电商行业首个大型免费版权素材平台。
刚上线的素材中心包含上亿张版权图片素材,提供设计素材、人物肖像、矢量icon等种类,同时引入多样化的主流字体。
除此之外,京东还同步成立了版权素材运营团队,通过识别技术基于深度网络,对字体风格进行特征提取和多标签分类,并结合注意力机制对文本图像进行识别。(来源:DoNews 记者:刘文轩)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苹果遭起诉:iPhone滑动解锁等功能侵犯专利
一家名为Neonode的瑞典公司向苹果提起诉讼,称苹果的QuickPath和滑动解锁等功能侵犯了其专利。
Neonode将该诉状提交给了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地方法院,声称苹果基于手势的iOS导航和滑行键入(QuickPath)打字功能直接侵犯了其知识产权。涉案知识产权为美国专利号8,095,879,该专利涵盖了基于手势与触摸屏的交互,还有美国专利号8,812,993,该专利主要是触摸屏显示器上的 “可点击激活的图标”。
笔者了解到,Neonode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典的光学触摸屏技术公司,该公司在2012年初获得了这项专利,不过该公司声称,该专利是在十年前就申请了。2000年代,该公司还在欧洲生产了几款基于触摸屏的手机,如Neonode N1和Neonode N2。
2012该公司就起诉过苹果,大约在同一时间,苹果正在起诉三星和摩托罗拉等安卓设备制造商,称其侵犯了自己的“滑动解锁”专利。值得注意的是,Neonode的专利被三星用来作为对苹果诉讼的抗辩。如今,时隔近8年,Neonode再次起诉苹果,因为苹果在iPhone 11 Pro和较新的iPad Pro等设备中进一步采用了基于触控的手势操作,放弃Home键,改用向上滑动解锁功能。
Neonode还声称,苹果提供第三方滑动手势键盘应用也是对其879号专利的直接侵犯,因为这些应用“托管在苹果拥有和/或运营的服务器上,或在苹果的指示下下载到苹果设备上”。基于第三方键盘应用的可用性,Neonode的诉讼将范围更广的iPhone、iPad和Apple Watch设备(包括iPhone 4s和iPad Air 2)列为侵权产品。
虽然Neonode声称已经将其基于触摸的手势技术授权给了知名企业,但它指出苹果并不在其中。不仅如此,这家瑞典公司声称,苹果至少从2012年2月起就知道了879号专利,其侵权行为“一直是故意的”。
Neonode要求对该案进行陪审团审判,并要求苹果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以及对其使用该技术的永久禁令。(来源:IT之家)
亚马逊取得区块链专利,或有大动作
亚马逊日前取得分布式账本认证(Distributed Ledger Certification)系统的专利,这项追踪解决方案可确保在亚马逊网站上出售的必为正版商品,商品在供应链上移动的位置都清晰可见。
亚马逊专利文件指出,该系统的整体目标是为了透过全球供应链的可视化,来改善对于企业服务平台的信任。
还开放制造商、物流业者、经销商、终端用户,甚至是次级用户向认证机构注册后使用。此外,还可以确认商品经手供应链的质量,或在商品可以继续运往下一步前要求特定认证步骤。
专利文件还指出,追踪解决方案改善以往只能让供应链部分可见,甚至只开放给开发人员等弊病,而如今这套系统更适合现代零散的供应链。
供应链愈来愈走向分布和模块化,当众多直面客户的管道一起运作,会导致彼此独立分工的工具采用受限。亚马逊的区块链系统便透过建立一组较低阶的开放标准和服务,为参与者提供可信赖的架构,来打破这类僵局。
区块链技术具备长时间连续运作不受干扰,且数据一旦写入便无法更动等性质,与供应链追踪解决方案天衣无缝。(来源:DIGITIMES 作者:庄清玮)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江苏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信息称,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日前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的通知》,拉开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的序幕,这将更好地帮助江苏创新主体科学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该《通知》明确提出,将在符合条件的江苏省总商会的海外商会组织、各类海外经贸合作园区,以及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的江苏社会团体,建设2至3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期为2年。工作站将作为江苏分中心的海外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江苏分中心为工作站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帮助,工作站积极配合江苏分中心为对口国家或地区的江苏创新主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自贸试验区黑河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开设商标受理咨询窗口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区域商标品牌建设,提升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近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开设了商标咨询窗口,开始接受商标注册等相关业务咨询工作,为待国家授权批复的“黑河市商标综合受理窗口”的正式设立打下基础。
据介绍,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积极争取,已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在我市设立商标综合受理窗口的申请,等待授权批复。窗口的设立将为我市市场主体提供“一对一”和“面对面”的商标注册受理、质押融资、商标品牌战略指导等商标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拓宽商标注册服务渠道,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为我市商标注册数量和质量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在商标咨询窗口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开展商标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等服务事项,并设置窗口咨询电话8252166。现已接受现场和电话咨询近百人次,发放《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商标注册申请须知》等宣传册200余份。(来源:黑河日报 记者:王丹)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抢在美国军方之前,Netflix注册“太空部队”商标
据外媒报道,太空部队(Air Force)是特朗普政府在去年12月成立的美国武装部队新机构,如今Netflix制作并播出了一部由史蒂夫·卡雷尔主演的同名喜剧。据了解,美国军方并不太担心这部虚构电视剧的名字可能会在民众当中引起混淆。然而据报道,Netflix已经在欧洲、澳大利亚、墨西哥和其他地方为“太空部队”获得了商标权。
目前,美国空军只在等待申请注册美国太空部队的名字,因为它打算使用。该出版物获得的记录显示,早在2019年1月,Netflix就已经向国际递交“太空部队”的名称申请。
据报道,未来的潜在冲突应该会在于太空部队相关的商品销售以及能否弄清究竟是Netflix还是美国军方在出售这些商品。
“目前,我们不知道跟Netflix制作的虚构节目《太空部队》是否有任何商标冲突,”空军发言人告诉媒体,“我们希望Netflix和这部剧的制作人能更好地创造性地描述我们国家最新的军队分支。”(来源:cnBe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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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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