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产权产权产权产权产权地产业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京东正式上线“自营房产”,此前曾申请“京东房产”商标
据报道,京东房产与中骏集团在京签署战略协议,中骏集团成为首个在京东开设自营旗舰店的房产开发商,这也标志着京东正式上线“自营房产”业务。据京东方面介绍,通过此次合作,中骏集团旗下北京楼盘——“中骏·云景台”的首批1000套房将作为京东渠道专享房源,6月1日起在京东正式开售。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25日申请了“京东房产”商标,国际分类为36-金融物管,商品/服务包括不动产经纪、保释担保、不动产代理、海关金融经纪服务、保险经纪等,商标当前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强东。
京东此次上线的是“自营房产”,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不再单单是平台的角色,或将正式切入到房地产销售的领域中。房产上线也将丰富京东自营的商品种类,提高平台客单价。(来源:新浪财经)
针对夏普告咸阳彩虹光电等专利侵权案,ITC启动337调查
据经济日报报道,夏普(SHARP)今日宣布,针对此前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TPV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及VIZIO等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于5月21日(美国时间)启动“337调查”。
夏普在今年4月21日对咸阳彩虹光电、 TPV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及VIZIO, Inc.等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于2020年5月21日(美国时间)启动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调查。
据悉,夏普向ITC陈明本案已正当提起诉讼,并请求启动调查,诉状中夏普也提及该公司在美国液晶市场所做的重大、持续性投资。
夏普请求ITC保护其专利免受侵害,并发布限定排除命令以禁止彩虹光电侵权产品和使用彩虹光电侵权面板的产品进入美国,同时发布停止命令以禁止彩虹光电与其他被告在美国宣传及销售侵权设备及产品。ITC的最终判决预计会在夏普专利侵权诉讼宣判之前发布。(来源:集微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在苏州成立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力度,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帮助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增强核心竞争力,5月21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举行“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暨主旨演讲大会。
据悉,苏州“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在全国尚属首创。(来源:扬子晚报)
福建出台《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近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等多项工作长期走在全国前列,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日前,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包括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确定打造公共平台、建设专业机构、提升人才队伍、强化技术支撑、聚焦重点领域、严格失信惩戒、加强司法保护、突出专项执法、快处简易案件、社会监督共治、深化闽台合作和海外维权援助等12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十一项指出,深化闽台合作。推动闽台在知识产权人才交流、保护合作机制、资源整合等方面进一步融合升级。加强涉台知识产权案件的执法和审判工作,保护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的正当权益。
十二项则提及海外维权援助。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贸易国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编制重点贸易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指南。发布知识产权服务和维权援助机构名录、海外维权专家名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保险业务。
近年来,福建省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水平明显跃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和专利综合实力指数近三年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前十。
据悉,目前,福建是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省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以及全国开展绿色专利试点工作的三个省份之一。拥有“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等平台以及多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反诉伦纳德不成,耐克为何对一个代言人商标如此在意?
NBA快船队球星伦纳德与耐克公司之间的“大手掌”商标案持续一年有余,今年4月,美国南加州地方法院已经判决伦纳德败诉,耐克将继续持有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过,在双方撕破脸皮之后,旧东家毫不留情。
耐克向美国俄勒冈地方法院提起反诉,指控伦纳德对耐克的专属版权构成侵犯,违反双方合同规定,并且在其早先的起诉书中存在欺骗说法。起诉文件显示,双方早前的合同中,伦纳德被明确禁止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耐克专属的商标。
但从2016年2月开始,伦纳德曾在非耐克商品上使用这一商标,包括运动训练营和慈善事业等多项用途,他还被指在2019年NBA总决赛期间出售的服装产品上使用该商标。
针对这场昔日合作伙伴的商标纠纷,美国时间5月20日,据FootwearNews报道,美国俄勒冈地区法院已经作出裁定,但法官并未完全支持耐克的诉求。裁决显示,法院先是认可耐克拥有“大手掌”商标的所有权,但同时驳回耐克的反诉请求,包括侵犯版权和欺诈等指控。这意味着,伦纳德不必对早前使用商标的行为承担赔偿。(来源:界面新闻)
致力遏制新冠疫情:希捷免费开放所有技术专利
日前,全球第一大机械硬盘公司希捷宣布,已签署Open COVID倡议,该倡议可免费授权希捷公司的所有技术专利,用于新冠病毒的识别、检测、预防、治疗等。
希捷CEO Dave Mosley博士表示,希捷公司致力于挖掘人类潜能,这在对抗新冠病毒的斗争中显得更加重要。他认为,合作是抗击疫情、降低损失的关键举措,希捷很高兴成为Open COVID倡议的一员。
此前,希捷已经向湖北武汉捐助一批医疗物资,包括三辆功能设施完善的负压救护车,为Folding@home蛋白质折叠项目贡献计算和存储资源,联合非营利机构Vent-19开发出价格让人负担起的呼吸机产品,数据计算项目 "Data4Good"纳入对疫情的研究等。(来源:驱动之家)
为获巴西“iPhone”商标专有权,IGB再与苹果起纠纷
近日,巴西一家电子公司IGB Electronica(以下简称“IGB”)与苹果就“iPhone”商标问题再次发生纠纷。而为了获得巴西“ iPhone”商标的专有权,IGB已与苹果进行了多年的诉讼。
据葡萄牙网站Tecnoblog报道,IGB 于4月下旬提起上诉,此案已提交至巴西最高联邦法院(以下简称“STF”)。此次上诉是针对下级法院于2018年作出的一项裁决,当时法院赋予IGB与苹果共同使用“iPhone”品牌的权利。
据悉,早在2000年IGB在巴西申请了“iPhone”商标,2008年巴西工业产权局(以下简称“INPI”)批准了IGB的商标申请。2013年苹果表示IGB未及时在任何产品中使用该商标,请求INPI裁定IGB所获得的商标权无效,但是INPI未支持苹果的请求,驳回了苹果公司对iPhone商标专有权的主张,并指出其决定仅适用于手持式电子产品,保留苹果对iPhone品牌T恤、出版物和软件的专有权。
此后,里约热内卢第25届联邦法院的法官作出了一项裁决:取消了IGB的商标专有权,苹果和IGB在巴西市场上共用“iPhone”品牌,这意味着苹果可以在不支付许可费的情况下使用它。2018年巴西高等法院(以下简称“STJ”)维持了下级机构的裁决。当时,STJ报告员、部长表示,商标的独家使用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如果某个品牌(如iPhone)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则必须在所有行业对其进行保护,以避免误导消费者或与其他公司的产品建立不正当的关联。(来源:集微网)
英国ARM公司向初创企业免费开放半导体设计知识产权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英国ARM公司将向初创企业免费开放半导体设计与开发所需的知识产权(IP)。初创企业可以自由使用ARM的设计软件等进行产品开发。以物联网“IoT”和自动驾驶等领域为中心,半导体相关的创业活动不断增加。ARM希望通过为初创企业提供支持来获取未来的潜力市场。
融资500万美元以下的初创企业可以利用ARM的“Arm Flexible Access for Startup”服务,除可以免费使用半导体设计开发所需的知识产权和软件外,还能在测试、产品评估、试制生产等方面得到免费支援。
据悉,利用这项制度的初创企业可将产品量产及投放市场的时间缩短6~12个月,当投放市场时,再根据销售额来支付授权费。预计还能带来“通过试制可以更容易从风投资本(VC)等处筹资”的效果。ARM打算在初创企业成长起来后,再转为付费服务。(来源:科技部)
世体:曼联起诉《足球经理》厂家,指责他们侵犯球队商标
据《世界体育报》消息,曼联起诉《足球经理》厂家世嘉株式会社,称他们侵犯了球队的商标。世嘉是著名游戏《足球经理》的开发者,曼联认为他们在游戏中侵犯了球队商标,并对他们提起法律诉讼。
曼联称世嘉在游戏中没有使用他们的官方队徽,而是使用了一个“简化的红白条纹logo”,这侵犯了俱乐部的商标和形象。
曼联表示玩家应该在曼联名字旁边看到俱乐部的官方队徽,世嘉非法使用了他们的队徽。世嘉则表示,他们对曼联名字的使用在“足球游戏环境中是合法的”,而且1992年以来他们就在《足球经理》和其前身《冠军足球经理》中这样使用,曼联并没有起诉他们。(来源:网易新闻)
美版权局:是时候更新DMCA了
据外媒报道,美国版权局(U.S. Copyright Office)发布了一份人们期待已久的192页报告,这份报告可能为音乐和电影行业争取到更严格执行《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提供了契机。报告指出,DMCA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可用的,但像section 512安全港条款等其中一些内容则可能需要调整。
电子前沿基金会(EFF)等倡导开放互联网的机构也认为,安全港条款是公众每天使用的互联网服务的基础,但它们对DMCA取消鼓励过分热心的企业审查并破坏公平使用受版权保护材料的权利的系统提出批评。他们还敦促修订section 1201“反规避”条款,该条款旨在禁止违反访问控制和DRM等其他技术保护,但同时却允许企业从事反竞争行为。
不过版权局的报告却与此相反。该局指出,这些问题主要影响到版权所有者,虽然它不建议对section 512进行任何大规模修改,但它建议进行调整从而企业更容易发布撤下通知。最后,该报告还称,美国国会还应该考虑调整法律的部分内容进而允许版权所有者传唤在线服务提供商来识别侵犯版权者,这表明,澄清是否适用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能有助于企业打击p2p盗版者。(来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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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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