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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雨衣妹妹”前线坚守,却遭抢注商标 相关部门:依法驳回
穿雨衣代替防护服为医护人员做盒饭的“雨衣妹妹”,因其感人的抗疫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关注,媒体纷纷予以报道。殊不知,在媒体报道“雨衣妹妹”事迹后不久,有多个自然人及公司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雨衣妹妹”商标,包括服装、餐饮、茶叶等多方面。
“雨衣妹妹”刘仙,是成都一名90后餐饮创业者。2月3日,她带上厨师、食材从成都出发,“逆行”14个小时到武汉,为医护人员做盒饭。没有防护服就穿雨衣代替,奔波在各医院之间,因此得名“雨衣妹妹”。她感人的抗疫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关注,媒体纷纷予以报道。
殊不知,在媒体报道“雨衣妹妹”事迹后不久,有多个自然人及公司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雨衣妹妹”商标,包括服装、餐饮、茶叶等多方面。当时的刘仙全心投入到前方抗疫工作中,并不知道此事,后来被热心网友告知才知道。“‘雨衣妹妹’从最初的一个称呼已经发展为青年志愿公益符号,不应当被无良商家恶意抢注利用。”为此,感到寒心的刘仙走上了维权之路。5月19日,记者了解到,“雨衣妹妹”商标遭抢注一事有了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部分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部分抢注者也自行撤回了商标申请。
寒心
“雨衣妹妹”前线坚守、却遭抢注商标
刘仙带领团队抵达武汉后,从2月4日送出第一批盒饭开始,每天都为医院送去400-600盒盒饭,坚持了40多天。期间,由于刘仙没有专业的防护服、护目镜,她穿着雨衣、戴着滑雪眼镜和口罩奔走在武汉市各医院,医护人员亲切地称她为“雨衣妹妹”,同时她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物资投入抗疫一线中。很快,刘仙的感人事迹被全国多家媒体予以报道,“雨衣妹妹”作为最美逆行者中的一员为全国人民所熟知,感动和激励了无数人。
殊不知,就在媒体报道“雨衣妹妹”事迹后不久,就有多个自然人及公司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雨衣妹妹”商标。“最早的是2月13日有人抢注,那时候我们还在武汉拼命啊!”刘仙说,当时全心投入到一线中,没有心思顾忌商标,也没想到过要用“雨衣妹妹”这个称呼注册商标。直到热心网友告诉她才得知了这一消息。
刘仙查询后发现有大量以“雨衣妹妹”为名恶意注册申请信息,涉及餐饮、服装、食品等多个方面,大约有20多件,其申请日期均是在“雨衣妹妹”被媒体报道之后。其中,有的申请者名下注册过几十种各类商标,还有的将“雨衣妹妹”在报道中的新闻图片进行了申请,明显具有不正当性。
↑“雨衣妹妹”微博。
“‘雨衣妹妹’从最初的一个称呼已经发展为青年志愿公益符号,不应当被无良商家恶意抢注利用。”为此,感到寒心的刘仙走上了维权之路。
↑部分抢注“雨衣妹妹”商标信息。
随后,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申诉,并向四川工商联等部门求助,同时自己同步发起医疗、餐饮、公益方面的商标申请,避免被恶意抢注。“口罩上印上‘雨衣妹妹’,是一种精神的传递、爱的延续。”刘仙表示,因为疫情,她自己抵押房产创立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不仅可以解决一定的物资,还能解决200多人就业。目前也已经申请了商标注册,未来医疗公司有了利润,也会投入公益事业中。
维权
多部门联动“你的名字,我们来守护”
接到“雨衣妹妹”提出的维权帮助请求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与创新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四川省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共同协助维权。大家表示:“你的名字,我们来守护。”
据了解,四川省工商联接到维权帮助请求后高度重视,立即发函要求促进会调查情况并协助维权。促进会随即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抢注情况属实后,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对“雨衣妹妹”商标维权及保护的请求函。
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服务疫情防治工作,倡导保护知识产权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文件要求,开通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支持复工复产;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同时,针对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台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并对“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方舱”等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及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认为:“雨衣妹妹”作为与疫情相关的具有高知名度的新闻人物,其名字被他人作为商标申请及使用,将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应驳回商标。因此,3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报告并积极协调,一方面申请对刘仙申请的“雨衣妹妹”商标开通绿色通道,申请优先审查;另一方面打击其他恶意注册“雨衣妹妹”商标的行为。
驳回
未经本人授权不得注册、依法驳回抢注者商标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举报文件后,对举报材料进行了核实,并在一个月内作出了驳回决定。
记者从商标局对抢注者商标驳回通知书中看到,驳回理由是:“雨衣妹妹”是刘仙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带队赴疫情最为严重的武汉为医护人员义务提供盒供,因穿着雨衣、带着滑雪眼镜,被群众称呼为“雨衣妹妹”,是疫情防控期间一种社会正能量的表现。其他申请人未经刘仙本人授权将“雨衣妹妹”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产生来源误认、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驳回通知书。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上述被驳回的商标外,其他“雨衣妹妹”抢注者也自行撤回了商标申请。
“商标局的做法不仅保护了一个商标,也保护了一种民族精神。”刘仙表示,非常感谢四川省委省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与创新发展促进会、四川省工商联,还有帮助申请商标注册的青岛华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下,终于有了好的结果。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红星新闻
记者:张肇婷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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