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吉利德授权127个国家生产瑞德西韦,不要专利费!不含中美!
5月13日消息,美国吉利德公司在官网宣布与印度、巴基斯坦的5家仿制药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授权他们在全球127个国家生产瑞德西韦,这一合作是非排他性自愿许可的,不收专利费。
在治疗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上,中国、美国两个研究团队对瑞德西韦是否有效的问题上有分歧,但瑞德西韦可以改善患者的症状、减少治疗时间基本上是可以确定的,依然可以帮助对抗新冠病毒。
目前吉利德公司的一大考验就是产能,该公司CEO之前表示,截至4月份,公司准备的瑞德西韦有150万剂,预计今年底可供应超过100万个疗程的药物。
不过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全球确诊超过400万,美国已经超过130万了,年底的话只会更多,预计全球确诊要奔着1000万去了,治疗药物的需求还会更高。
吉利德选择印度、巴基斯坦公司合作生产,主要原因还是印巴两国是全球仿制药的重要生产地,不受专利法的限制,之前欧美公司对印巴的仿制药深恶痛绝但又无可奈何,现在他们的缺点反而成了优点,有助于提高瑞德西韦仿制药的产量。
这一合作是非排他性自愿许可的,瑞德西韦表示他们不要专利费,厂商可以自己定价,授权生产的127个国家也大部分是全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国家,还有部分虽然是较高收入的国家,但在医疗保健方面存在障碍。
不过这些授权生产的国家中,不包括美国、中国等国家,这一授权也是临时性的,直到WHO宣布取消全球大流行或者有瑞德西韦以外的药物、疫苗被批准,哪个条件先实现就以哪个为准。(来源:快科技)
“财头条”击败“今日头条”获商标注册
5月12日,上海妙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妙点科技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许征宇告诉记者,公司当天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商标注册的复函。记者通过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商标异字第0000031640号文件获悉,妙点科技旗下的“财头条”商标正式获得准予注册,可以使用在第9类“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电子字典;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上。
记者发现,对妙点科技的商标提出异议的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字节跳动公司”)。异议人字节跳动公司引证,“财头条”与其在先申请的“头条”、“今日头条”等商标类似,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上述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汉字含义、整体外观上都有一定区别,因此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上述文件显示,字节跳动公司另称妙点科技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模仿其商标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记者同时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还以(2020)商标异字第0000029222号文,准予妙点科技公司“财头条”商标使用为第35类“在通讯媒体上出租广告时间;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2020)商标异字第0000029223号文,准予妙点科技公司“财头条”商标使用于第36类“保险信息;金融分析;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等服务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2020)商标异字第0000029224号文,准予妙点科技公司“财头条”商标使用于第42类“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生物学研究;气象信息”等服务上。
此前,妙点科技公司旗下“财经头条”等商标也被字节跳动公司异议,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注册。(来源:法人 记者:伍洲奇)
结案信息 | 外观设计专利相关视图应相互对应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与桶有关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认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相关视图未相互对应,导致外观设计保护对象不确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潘某的诉讼请求。
该案中,第三人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就原告潘某拥有的专利号为201730062307.9、名称为“桶”的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本专利)提起无效请求。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潘某对被诉决定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院认为:本专利的外观设计名称为桶,视图包括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仰视图、俯视图和立体图。从主视图看,桶的整体为圆柱体,桶身下部为细长桶口,桶身距离顶部1/3处为凹环,下部包含数条纵向弯曲的凹槽。
本专利视图
从本专利的左视图来看,正中间的弯曲凹槽跨越中线,从而应在主视图的左侧看到弯曲凹槽的下半部分,且不可能看到该弯曲凹槽的上半部分,从后视图的右侧应该看到弯曲凹槽的上半部分而看不到下半部分。然而主视图左侧可见的是完整的弯曲凹槽,并非半个凹槽。因此,主视图与左视图投影关系不对应。从后视图来看,右侧可见弯曲凹槽的下半部分的边缘,因此,左视图和后视图的投影关系也不对应。从本专利的右视图来看,正中间的弯曲凹槽跨越中线,从而应在主视图的右侧看到弯曲凹槽的上半部分,且不可能看到该弯曲凹槽的下半部分,在后视图的左侧应该看到弯曲凹槽的下半部分。然而主视图右侧可见的是完整的弯曲凹槽,并非半个凹槽。因此,主视图与右视图投影关系不对应。而且后视图左侧可见完整的弯曲凹槽,且距离对应右视图中线的位置较远。因此,后视图与右视图投影关系不对应。因此,本专利的主、后、左、右视图均出现矛盾之处,相互间投影均不对应。从左视图和右视图来看,本专利的桶身应该有四条平均分布的纵向弯曲的凹槽,但是从主视图和后视图来看,似乎为三条分布不均的纵向弯曲的凹槽。另外,本专利图片是设计图,并非照片,不存在因拍摄导致的景深等问题。综上,本专利主、后、左、右视图均不对应,无法清楚地显示弯曲凹槽的数量及位置,导致外观设计保护对象不确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潘某的诉讼请求。(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审二庭 张忠涛 )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甘肃省天水市查获3476件涉嫌商标侵权果啤
5月13日,根据举报线索,甘肃省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快速反应,精心组织,在秦州区皂郊镇某饮品有限公司查获一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果啤,涉嫌侵权果啤共3476件(每件9瓶*500ml),案值约2.7万余元。
目前,涉案产品已就地封存,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供稿:甘肃省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专利商标局出台微小实体COVID-19优先审查计划
2020年5月10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COVID-19)微小实体专利优先审查试点计划,旨在加速COVID-19治疗方案的市场化。
该计划将为获得小型和微型实体资格的专利申请人提供优先审查服务,并不收取额外费用。如果申请人反馈及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尽可能在6个月内完成该专利的审查工作。
该计划要求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必须属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用于预防和/或治疗COVID-19的产品或方法。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许轶)
欧亚专利局与芬兰专利注册局签署的PPH项目谅解备忘录生效
2020年4月24日,欧亚专利局(EAPO)与芬兰专利注册局(PRH)所签署的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正式生效。
上述谅解备忘录明确了EAPO和PRH在实施PPH试点项目方面展开合作的基本原则、启动该项目的具体细节以及该项目的持续时间。
PPH试点项目将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确切日期将由EAPO和PRH进一步确定。该项目的实施期限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进一步延长。
向EAPO提交加速审查请求的程序以及相应的申请表将在该项目启动之日发布在欧亚专利组织的官方网站上。
EAPO和PRH之间的PPH试点项目将为芬兰的专利申请人提供机会,通过使用PRH的工作成果更加快速、更加高效地在EAPO获取专利保护。(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日美欧加紧新冠疫苗及药物研发,多方呼吁停止价格及专利垄断
综合日本时事通讯社等媒体14日报道,日美欧等世界的制药企业正在加紧开发新冠肺炎治疗药和疫苗。虽然已经开始得到政府的承认,但是在普及之前,其供应体制及安全性等问题也遭到了多方质疑。
据报道,日美开发的代表性治疗药物主要是抗流感药“法匹拉韦”和抗病毒药“瑞德西韦”。瑞德西韦是美国公司开发的埃博拉病治疗药,号称在新冠肺炎感染者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有“改善症状”的效果,日美政府已经在今年5月认可了该药作为新冠肺炎药物的使用。
法匹拉韦则是日本富士胶片公司开发的药物。日本政府预计本月内也将承认其为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对此,雅虎新闻(日文版)近日刊文称,无论是瑞德西韦还是法匹拉韦,都有副作用严重的风险,瑞德西韦或导致肝肾功能障碍,法匹拉韦或催生畸形儿,不能简单作为处方药处理。
另一方面,虽然多国疫苗的开发也在迅速进行,但是比起治疗药物开发更需要时间。世界卫生组织官员此前就表示,“至少需要1年到1年半的时间”。
世卫组织还表示,至5月11日为止,已有8种疫苗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开发方包括欧美以及中国等国家或地区。美国辉瑞公司和德国Biontec公司表示,将在年内提供数百万次的疫苗。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1日也表示,日本最快将在今年7月启动新冠疫苗临床试验。
报道指出,即使日美欧等国的药物和疫苗试验成功了,大规模的供给体制确立也需要时间。此外,药物和疫苗价格设定也是进行普及的关键。
对此,国际医疗援助团体“无国界医生”警告说,上述国家如果在药品和疫苗等方面设定专利的话,会导致价格上涨和供给限制,并呼吁其政府停止对于专利和价格方面的强制管控。(来源:海外网 作者: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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