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利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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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月1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五一劳动节,祝各位劳动人民节日快乐!小编特别汇总了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供参考交流。
国内
1、《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5月1日起施行(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5月1日期,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当证据!(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该《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
1、5月1日起施行!海南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给予60万元奖励(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奖。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好客山东”商标不得随意使用!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好客山东商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商标的持有、使用、管理、经营细则予以明确。未经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许可,不得使用“好客山东”商标,《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3、《杭州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
4、台湾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商标注册申请“快轨机制”
为鼓励申请人利用电子申请,并加快商标注册申请案件审查,台湾知识产权局将引进商标申请“快轨机制(Fast Track)”。自2020年5月1日起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及时缴纳规费,且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将较普通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速度提早约2个月:
(1) 电子提交申请;
(2) 为普通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等非传统商标;
(3) 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必须完全和台湾官方规定标准名称相同;
(4) 利用指定帐户付费;
(5) 申请同时附委任状。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商标注册申请,因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可提前进入实质审查,预期申请人可较现行通知时间约早1.5个月知悉商标申请是否得以获准注册,以加快申请人对商标进行使用推广及布局。
举例而言,申请日为2020年5月1日的“快轨”方式商标申请,移交审查员实质审查的时间预计相当于2020年3月1日当日提交的一般商标注册申请。但应注意的是,“快轨”方式商标申请是不是符合规定的判断标准方面,仍以“先申请先注册”为原则,也就是申请日在先的商标仍会排斥在后申请的相同/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的注册。(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海外
欧洲专利局相关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1日(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3月15日发布的状况报告(situation report),欧洲多国发生COVID-19爆发。针对COVID-19爆发,欧洲专利局2020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因COVID-19爆发而造成的影响的通知——“Notice from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dated 15 March 2020 concerning the disruptions due to the COVID-19 outbreak”,其中主要涉及期限延长或延误及其救济的问题。此外,EUIPO也已于2020年3月16日决定将3月9日至4月30日到期的相关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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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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