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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策解读|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并办理2020年资格证的通知。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对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01、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范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并办理2020年资格证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6号)有关要求,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包含山西、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
02、关于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的有效期限
2020年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实施期限3年,即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03、关于2019年前省证的有效期及从业要求
2019年以前获得省证的人员分为两种情况:
(一)已从业的人员,该省证有效期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建议这类考生在此期限内获得国家证。否则,将不再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
(二)未从业的人员,即尚未进入本省(区、市)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从业的人员,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进入本省(区、市)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从业。逾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省证资格。
备注:问答相关内容如有歧义之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并办理2020 年资格证的通知》内容为准。
来源:广东专利代理协会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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