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疫情下的国际知识产权应对——欧洲政策更新
欧专局(更新):受新冠疫情继续蔓延的影响,欧洲专利局(EPO)再次推迟审查和异议前的口审。
直到有下一步通知,EPO决定推迟审查和异议程序中原定于2020年4月17日前除了已确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的全部口审。在这段时间,EPO将进一步探讨并促进视频会议在口审程序中的适用。
检索、审查及异议程序中的其他活动照常进行。
2020年4月17日前上诉委员会也将不再举行现场口审。EPO将因此向相关各方发出通知。
另外,EPO将推迟原定在3月至5月举办的全部活动。
如果4月17日后疫情继续,EPO将发布新的延长或救济通知。
更新:EPO发布的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
奥地利:提洛州
埃及
法国:大东部地区(该地区包括阿尔萨斯、洛林和香槟-阿登大区)
德国: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的兰德克雷斯-海因斯堡
意大利
伊朗
韩国:庆尚布道省(北庆尚)
西班牙:马德里、纳瓦拉省、拉里奥哈省和巴斯克地区
瑞士:泰辛、瓦德和日内瓦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和纽约
原文链接:https://www.epo.org/news-issues/covid-19.html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案件的时限延期公告,法定时限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包括2020年3月9日和2020年4月30日)的,全部延期至2020年5月1日(实际上是5月4日,因为5月1日是假期,随后是周末)。
涉及延期的时限包括:
申请费的支付(第32条EUTMR)
优先权(第34(1)条EUTMR和第41条CDR)
展会优先权(第38(1)条EUTMR和第44条CDR)
异议期(EUTMR第46(1)条)
异议费用的支付(第46(3)条EUTMR)
续展请求(第53(3)条EUTMR和第13条CDR)
提出上诉和陈述理由,支付上诉费(第68(1)条EUTMR和第57条CDR)
转换申请(第139条EUTMR)
推迟出版设计(第50条CDR)。
注:EUTMR为《欧盟商标条例》,CDR为《欧盟外观设计条例》。
与在其他机构进行的诉讼有关的时限不在延期范围内。特别是就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EUTMR第72(5)条和CDR第61条)。
原文链接: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news/-/action/view/5644698(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英国男子被控出售假冒新冠病毒检测套装
日前,英国男子弗兰克.卢德洛(Frank Ludlow)被指控制造假冒的新冠病毒检测套装并将其售卖给世界各地的客户。
伦敦市警察局知识产权犯罪小组(PIPCU)于2020年3月20日在卢德洛家附近的邮局中将其逮捕,当时,他正试图向法国、美国和英国其他地区邮寄60套假冒新冠病毒检测套装。
2020年3月21日,卢德洛被控以3项罪名,分别是虚假陈述、藏有用于欺诈的物品以及非法制造医疗产品。同日,卢德洛出现在布莱顿地方法院(Brighton Magistrates Court),并将被关押至2020年4月20日。
在卢德洛被捕前几天,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在洛杉矶截获了一个包裹,其中装有60个从英国寄出的标有“Anti-Pathogenic treatment”的“新冠病毒检测套装”。随后,PIPCU、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开展了联合调查。英国知识产权部长阿曼达.索洛韦(Amanda Solloway)表示:“假冒药品不仅欺诈了消费者,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了真正的威胁。在这个举国上下应该团结一心共同抗疫的时候,利用人们的恐惧和脆弱销售假冒新冠病毒检测套装攫取利益的行为是十分卑劣的。”根据PIPCU的说法,该套装中含有硫氰酸钾和过氧化氢,如果用户按照说明用它们清洗口腔,这些成分将是极其危险的化学物质。目前警方正在等待该套装的司法鉴定结果。搜寻住所时,警方还发现了300多套假冒套装和大约20升用于造假的化学品。
警方建议已购买该假冒套装的公众不要使用,并通过防欺诈局的网站www.actionfraud.police.uk或致电0300 123 2040并对“Trinity CV19 treatment kits”进行举报。(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韩国特许厅再发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的申请人实施补充救济措施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韩国特许厅(KIPO)通知,告知其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申请人所采取的补充救济措施,内容主要涉及相关期限的延长,对申请人提交书面建议等事项的指定期限将被自动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相关案件的事后补救措施也允许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出。KIPO曾于此前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申请人实施相关救济措施,包括受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支付费用的申请人可以享受KIPO救济,并提供了与救济相关的法律条款。
KIPO补充救济措施通知如下:
无论国籍,对于申请仍处在韩国特许厅审查过程中的申请人,其KIPO要求的提交书面意见等事项的指定期限将被自动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这项措施是为了预先防止因新冠肺炎暴发导致的中断而发生无意违反时限的情况,KIPO将不要求申请人提交延长时限生效的申请。
这一措施也同样适用于申请人因任何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原因而未能遵守一些程序事项时间限制的案件,KIPO将视上述原因为不可控制的理由,因此对申请人免责。申请人仅需在声明中简单表明造成以上错过时限的原因与新冠肺炎相关。事后的补救措施也将被允许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出。
附:韩国特许厅通知原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复制连接至浏览器查看原文http://www.cnipa.gov.cn/zscqgz/1147066.htm )
韩国知识产权局开通下一代知识产权网
2020年3月2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开通适用于人工智能等最新信息技术的“下一代知识产权网”。
在构筑“下一代知识产权网”基础的第一阶段,重点开展如下内容:
(1)构筑利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等最新技术的高质量审查系统:运用基于人工智能的商标检索系统,利用人工智能的自主学习能力开展图像检索;连接谷歌、Kakao Talk(韩国社交软件)等人工智能机器的翻译功能,为审查员提供语言翻译支持,实现无障碍检索全球现有文献;能够对专利申请书的要求以及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供自动错误检查,提高审查效率,同时为专利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审查结果。
(2)改进申请形式,简化申请程序,如提供移动应用程序等:预计2020年上半年开始实行临时专利申请形式(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同时通过商标申请移动应用程序打破场所限制;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的网络申请服务;全面改版用户界面,通过手机能够查询手续费等专利相关内容。
(3)提升电子系统性能,以适用于开放网络体系与开放软件:用开源软件代替商用软件,能够尽快应用最新技术并提供技术维护。(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罗毅)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贵州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与贵州银保监局联合印发《贵州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扩大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有效融合,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提升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加大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评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二是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持续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入产品创新评选引导范畴;将金融机构探索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纳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做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工作,提高登记效率;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三是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支持辖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资金池;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工作。四是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培训与指导,引导企业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培育高质量知识产权,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共同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着力构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四川疫情期间质押融资金额达9.37亿元
从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获悉,该中心自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绿色通道”以来,疫情期间,为近30家企业提供了专利质押融资服务,已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合同7笔,涉及专利80件,合同金额9.37亿元。其中,为成都玖锦科技、威特龙消防安全、四川天翼网络、成都恒润高科等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笔,质押专利17件。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中小企业,及时研究推出6条措施,成效明显。在提升服务效率方面,该中心开设中小企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将有关疫情防控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周期从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疫情期间,已办理专利优先审查请求248件,审批费用减缓请求2339件。在服务医药行业方面,中心组建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专家团,为疫情防控型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服务,指导医药产业集聚区、医药科研单位、医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在开放公共资源方面,免费开放48个学习视频课件和28个电子图书,开放《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利情报专题数据库》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专利信息共享平台》两个数据库,推送一批重要知识产权研究报告资源。面向社会公众、备案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举办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络直播业务培训。(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重庆:科技成果完成人享受奖励最低比例提至70%
3月26日,《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条例主要着眼于从完善政府职能职责、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加大对企业等科技成果接受方的激励、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资本投入等6个方面进行规范。
条例第27条规定,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应当积极实施转化。自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实施转化,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实施转化,单位应当与其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协议。
条例第32条对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情形,规定了对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贡献的人员或者团队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标准。其中,以转让、许可等方式实施转化的,从转让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以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从该成果对应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在原条例中,此类情形的奖励最低比例为50%。(来源:综合新华网 重庆日报 华龙网)
世界级装备制造中心再“提速” 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启动建设
2月26日,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建设,该中心主要面向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3月24日,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面启动,预计年内将建成并验收。
目前,全国获批建设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有30家,其中地级市有13家。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设立,对提升徐州在国家创新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企业、高端研发平台等优质资源向徐州聚集,推动徐州市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利于徐州市进一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品牌企业,建设优势突出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一流智能制造名城和世界级装备制造业中心。
据了解,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围绕促进徐州知识产权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形成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同保护机制,将成为功能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专业、协调联动、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载体。中心建成后,将极大缩短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和维权周期,相关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2个月缩短为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原来的7-8个月缩短为1-2个月,外观设计授权周期则缩短为5-7个工作日。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高徐州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充分释放各类创新要素的活力动力,大幅度减少企业营运成本,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倍增放大产业集聚效应,极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加速打造世界级装备制造中心。(来源:徐报融媒 记者:季芳孙井贤 通讯员 季传良)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江西广昌三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
知名食品市场大,苏某等3人做起了“李鬼”发财梦。近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苏某等三被告人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1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苏某与被告人曾某、被告人谢某等三人约定在广昌县筹备开办假冒“阿尔卑斯”和“旺旺碎冰冰”两种商品的窝点,苏某负责出资占70%的股份,谢某联系厂房占18%的股份,曾某负责保障设备占12%的股份。2018年5月以来,三被告人在未经“阿尔卑斯-Alpenliebe”“旺旺碎冰冰”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了整套的食品毛坯和假冒的“阿尔卑斯”“旺旺碎冰冰”外包装,以计时工资雇佣工人,在广昌某厂房内生产假冒“阿尔卑斯”牛奶硬糖和“旺旺碎冰冰”两种商品。同年8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批假冒的“阿尔卑斯”牛奶硬糖、“旺旺碎冰冰”。经鉴定,涉案的牛奶糖、碎冰冰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要求,查获的成品价值为91649元、半成品价值为5296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曾某、谢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假冒两种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东方法律网提供)罪。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胡佳佳 通讯员:元春华 廖诗强)
一公司称拥有詹姆斯文身设计版权起诉《NBA 2K》侵权,被驳回
《NBA 2K》和2K Games近日赢得了涉及NBA明星勒布朗·詹姆斯文身的版权案,该官司还要追溯到2016年,文身公司Solid Oak Sketches声称拥有多个NBA球星“人体艺术”设计的版权,指控Take-Two Interactive在NBA 2K系列中使用了未经授权的文身设计复制品。
当詹姆斯本人了解到此案时表示:“我一直认为我有权将我的身体外貌许可给其他人,以用于各种商品、电视节目和其他类型的创意作品,包括视频游戏。” ,现在看来他是正确的。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Laura Taylor Swain解释说:“被告有权对原告的版权侵权诉讼进行驳回,因为没有合理的事实发现,在《NBA 2K》系列游戏中出现的文身与授权给Solid Oak的文身设计相似,文身只出现在Take-Two所签约的球员上,而在400多个可用球员中,有文身的只有三分之二。”Swain继续解释说:“无可争辩的事实表明,游戏进行时不太可能包括带有刺青的玩家,即使将这些刺青包括在内,刺青的显示也很小且不清楚,表现为快速移动的视觉特征。此外,游戏的任何营销材料均未包含刺青。当刺青在游戏过程中出现时,无法识别或观察到刺青。刺青的大小已大大减小:它们仅占4.4%至10.96%。……此外,由于球员在篮球场上来回快速,不稳定的运动,即使是不确定的深色阴影也难以辨认。”此外,即使文身师必须授予球员独家使用性许可使用文身作为其肖像的一部分,必须在授予文身给原告任何权利之前就这样做,而不是事后才发现。(来源:IT之家)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日本专利部公开任天堂新专利,归档还是NS Lite升级?
日本专利部门近日公布了一项任天堂申请的新专利,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专利外形和去年九月份发行的任天堂Switch Lite如出一辙。专利申请文件中将该设备描述为“一台能玩游戏的电子计算机”,其创造者名单上则列有Yui Ehara和Junichiro Miyatake。
专利文件配图如下,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和市售的Switch Lite似乎没什么差别。
因此有网友猜测这是否会是Switch Lite的升级版/加强版,在保持原有造型的同时对内部配件进行了升级。当然也不排除是专利归档的可能,只不过照理来说Switch Lite的专利不应该在近日才刚刚归档。(来源:3DMGame)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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