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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地标研究院 地标智绘
原标题:人气爆棚、一座难求|地标智绘大讲堂第3讲: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实质审查
IPRdaily消息:本期地标智绘大讲堂由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主办,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IPRdaily支持,北京黄金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协办。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第3讲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一级调研员肖翠兰老师,授课题目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实质审查”。2020年3月21日下午15点开始,来自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系统、地理标志产业链、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代理机构及律所300多人参加了培训。在讲座开始之前,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理事长、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会长杨永岗致辞,他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然后为大家介绍了地标智绘大讲堂的基本情况,并为大家介绍了地标智绘大讲堂最近的相关讲座内容。
首先,肖翠兰老师为大家介绍:地理标志商标实质审查包括对地理标志商标图样本身的审查和对申请要件内容的审查两大部分。对地理标志本身的审查包括绝对理由审查和相对理由的审查,审查绝对理由为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审查,相对理由审查为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审查。肖老师为大家举了“石台硒茶”“阳信清真牛肉”“北京烤鸭”“凤凰蜡染”等案例,以及“大地名+小地名”与在先“小地名”商标是否判定为近似的案例。肖老师还为大家举了其他例子,使得听众对相关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理解更为透彻。
在商品是否类似的判定上,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认定也不同。比如,地理标志审查时,两个商品虽然同属于一个类似群组,但两个商品之间不存在包含关系的,就不判为类似商品,如“葡萄”与“水蜜桃”就不为类似商品;但是包含关系则判定为类似商品,如水果与葡萄、水果与苹果。在此之后,肖老师为大家介绍了地理标志特有的审查,即申请材料内容的审查。
特有审查包括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种类、项目的审查;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特定品质、及其由当地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关系的审查;生产地域范围的审查;申请人对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检验、监督能力的审查;地理标志客观存在信誉材料的审查。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内容的审查方面,地理标志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水产品、手工艺品等,通常集中在第5类中药材、第21类瓷器和工艺品,第29类肉奶蛋,第30类茶、粮、米;第31类新鲜瓜果、活体动物,第33类酒等商品上,商品必须具体单一,不能为某一种类的总称,仅由单一的纯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特定品质的商品不能注册地理标志。再如,某某米粉如果注册在服务类别上,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等,因此予以驳回。
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方面,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而且该主体必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协会等组织,可以是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人应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业务内容应当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商品相关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以证明商标形式申请的,申请主体可以是协会、农业站、科学研究机构等;以集体商标形式申请的,申请主体只能是协会等集体组织形式。
关于政府授权的审查方面,按照规定应当由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监督管理能力的审查方面,申请人应当提供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特定品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用以说明申请人自身或所委托的检验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
生产地域范围的审查方面,主要审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内容。随后,肖老师为大家介绍了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肖老师还给大家介绍了地理标志实质审查的审查意见书相关内容。在授课结束后的互动环节,学员提出了很多实践中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有关的问题,肖老师给予了非常详细中肯的解答。虽然授课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但是大家讨论的热情依然高涨,本次活动在大家意犹未尽的热烈探讨中圆满结束。
据悉,本次讲座报名人数已突破1000,在腾讯会议限制300人的情况下,由于网络原因导致发生进出变化等原因,会议室内听课人数一直保持在290-300人,大量报名者被堵在会议室之外,可谓是人气爆棚、一座难求。对此,主办方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报名和听课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课堂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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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标研究院 地标智绘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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