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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策文件】最新贯标政策!
面对国家提出的创新驱动策略,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不断改善。大部分企业不得不面临着研发创新,技术保护,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问题。而知识产权贯标就是系统性的解决上述问题的一套经过检验的效果明显的系统方法。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政府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支持,整理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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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套利行为 。各地要对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过程中的串通套利行为“零容忍”,积极受理、主动核查各种投诉举报线索,集中查处一批顶风违规的机构,连续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坏的典型案例,在近期迅速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苗头。
凡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对贯标认证对象和机构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要追回资金;情节恶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励范围。
附:
国知局: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套利行为,规范贯标辅导咨询和培训服务(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2019年9月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广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防止违规套利行为,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实际费用择优给予奖励补助,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补范围。
附:
防止违规套利行为!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补范围......(点击标题阅读原文)
贵州省
关于暂停资助通过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省内有关企业、高校、科研组织、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结合我局正在对《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的实际,为加快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以下简称贯标)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第四季度起暂停开展贯标资助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贯标资助申请,对公告发布之前已受理的申请,我局将依据新修订的办法进行审理并资助。
特此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桂林市
关于桂林市2019年专利资助和奖励受理事宜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桂林市相关部门有关专利资助和奖励的政策规定,以及桂林市机构改革实际,现将2019年桂林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的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贯标”企业奖励项目
2019年1月1日—8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的企业(简称“贯标”企业)可以继续申报此项奖励,受理日期截止2020年2月28日;
2019年8月30日以后通过认证的“贯标”企业暂停受理和执行此项奖励。
二、除“贯标”企业外的其他资助和奖励项目
2019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或认定)的各项专利项目,其资助和奖励材料可以继续申报,受理日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6月30日以后获得授权(或认定)的各项专利资助和奖励项目,其申请受理时限严格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市政规〔2018〕27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请大家按照通知办理申请业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受理地址: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临桂区青莲路住建大厦北楼1912),电话:0773-5625257。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威海市环翠区
关于暂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奖励扶持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中“(三)严格政策扶持范围。各地要加强各级政策衔接,防止违规套利,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以奖励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确保创新主体累计所获奖励总额不得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也不得高于“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励范围。”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暂停《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威环科发﹝2019﹞1号)文件中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扶持。
威海市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6日
洛阳市
关于暂停洛阳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通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为加快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30日起暂停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55号)第八条第(十)款“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10万元/家,已获得自治区本级科技(知识产权)相应项目支持的不再奖励。”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3日
广州开发区
2019年9月23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申请的通知”,提出: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广州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贯标资助不得超额奖励的要求,为防止出现本区企业所获各级贯标资助奖励总额超过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情况,我局即日起暂停受理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申请。
青岛市
2019年9月24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文暂停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补的通知。提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暂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补工作。
来源:IPRdaily综合科技服务第一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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