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争辩策略

专利
其言朗朗5年前
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争辩策略

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争辩策略

#文章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作者允许,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争辩策略


意见陈述时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在意见陈述时,不能单纯满足于说明该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发明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应该从技术性的角度出发;应该进一步阐明专利申请的本质。


一 商业方法客体判断基本概述


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仅包含商业方法模式特征,也包含得以在技术上实现的技术特征,因此就整体而言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情形。


但是,当所采用的技术仅为公知网络或者计算机技术时,并未对现有的网络或计算机系统等内部性能带来改进,未对其构成或功能带来任何技术上的改变,只是通过人为制定的规则进行交互或信息传送,则并未构成技术手段,可以得出不属于“技术方案”结论,进而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为制定的商业规则通过公知网络或者计算机技术实施时,难以将解决方案转化为技术方案,其解决的问题还是商业问题,并不是技术问题,从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将计算机或手机等装置设备作为商业规则的操作对象,亦是如此。


下面,举个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争辩策略


案例一:


一种保险业务网络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通过设有输入键盘、身份证阅读器、网络连接装置打印装置的保险业务终端设备和连接于网络上的系统中心服务器执行保险业务的网络销售,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通过输入键盘进行险种和具体保险内容的设定;

S2,采用身份证阅读器读取投保人身份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并储存;

S3,保险业务终端设备将险种、具体保险内容及投保人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发送至系统中心服务器;

S4,打印保险单。


该方案中包括了输入键盘、身份证阅读器、连接装置、打印装置以及中心服务器等装置,并使用了读取、处理、储存、发送等技术手段,因此,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二 争辩策略


意见陈述时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2.1、在意见陈述时,不能单纯满足于说明该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发明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审查员与申请人/代理人之间的争辩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审查员在未经检索的情况下,就根据权利要求中出现的商业性词汇,如“出售、价格、费用、经销”等,认定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发明的实质是商业方法,解决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产生的效果也不是技术效果,因此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申请人/代理人则强调发明所采用的是技术手段(如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方案整体来说是技术方案。整个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相都无法说服对方,从而势必延长实质审查程序,甚至使得有可能授权的专利申请面临被驳回的后果。


实际上,商业方法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的,其具体实施时一般会借助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领域的技术手段来实现,被审查员认定为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就其整体而言都会带有技术的色彩。因此单纯说明该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发明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能够说服审查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因此,除了说明该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发明就整体而言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说明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不同之处还在于采用了新的技术手段,并且解决的问题和获得的效果也具有技术性,即满足方案的技术三要素均为技术性的条件。


2.2、在意见陈述时,应该从技术性的角度出发


1.分析构成发明方案所需的特征


首先,应该具体分析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发明中记载了哪些特征,哪些特征具有智力活动的因素,哪些特征是客观的技术特征,例如,依据客观存在的数据产生的数据处理的行为不应被看作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2.找出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特征


通常,对于智力活动的方法专利来说,所述智力活动本身是发明的主体,网络媒介只是智力活动借用的工具,例如财务计算方法。


而非智力活动的方法专利中,智力活动相关的特征通常只是申请人为了将发明叙述得更完整而使用的一种描述方式,与智力活动有关的内容对发明的贡献是“少量且非本质的”。


3.判断发明是否属于可授权的客体


在进行上述的分析后,如果做出贡献的是其中具有智力活动因素的特征,则必须承认该专利申请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如果做出贡献的特征是其中的技术手段,则可以指出:即使发明的一部分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但由于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3.2节的规定,不能以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为由拒绝授予专利权。


2.3、在意见陈述中时,应该进一步阐明专利申请的本质


如上所述,在说明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就整体而言是技术方案,并且针对最近接的现有技术所解决的是技术问题,也产生了技术效果后,基本可以说明该专利申请确实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在此基础上,应该进一步结合《审查指南》第九章的规定,阐明该专利申请的本质。这是因为,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既具有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共性,又具有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与商业活动和事务结合所带来的特殊性。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和基准同样适用于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一般而言,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归类于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对此,《审查指南》指出: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的技术问题,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来源:三友知识产权

作者:周影 李超然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郑重声明:IPRdaily本平台刊登/转载此文只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论证其描述,IPRdaily不负责其真实性。



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争辩策略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10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70+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三友知识产权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其言朗朗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124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3502.html,发布时间为2019-12-24 10:25:5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