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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Trent S. Dickey(合伙人和高级诉讼律师)
Scott D. Stimpson(合伙人兼知识产权部主席)
原标题:中国公司在美国经营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国公司正越来越多地考虑直接在美国扩展其运营。对一些公司而言,在美国设立一个商业实体是合理的方案。创立美国实体前需考虑许多因素,答案往往取决于公司及其所有者的实际情况和商业目标。本文将分享中国母公司决定如何及在何处设立美国实体时候需考虑的部分要素及步骤。
摘要
中国公司正越来越多地考虑直接在美国扩展其运营。对一些公司而言,在美国设立一个商业实体是合理的方案。虽然外国公司无需通过美国实体就可开展在美业务,比如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但分支机构通常因税务、责任范围及其他原因而常常不被建议。比如公司的美国业务是通过位于美国的国内实体开展的,即使他们有重合的管理层和/或董事,中国母公司的管理层被要求在美国诉讼中庭外质询的可能性更小,美国实体也可帮助公司管理层及家庭获得美国居住权,如果公司寻求投资用于其美国业务开展,美国子公司将更容易获得投资。
创立美国实体前需考虑许多因素,答案往往取决于公司及其所有者的实际情况和商业目标。以下是中国母公司决定如何及在何处设立美国实体时候需考虑的部分要素及步骤。
一、应采用哪种类型商业实体?
美国最常见的公司类型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LC”)和合伙企业。每种形式都有自身特点,每个选择取决于公司业务独特性和法律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现在被每个州承认,它们保护所有者免受大多数责任,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税收待遇。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的税率征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按照分配到股东的个人回报作为征税基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需承担个人责任。鉴于目前对LLC类型的广泛接受,合伙企业类型使用较少了。
相关决策应与公司法律及商业顾问咨询,因为每个州不同且差异较大的法律将影响纳税义务和责任范围。
二、实体应该在哪个州设立?
与中国不同,美国并不要求大多数公司在其运营所在州设立。相反,公司可考虑诸如成本、州法律、商业物流以及其商业战略来选择设立的州。该实体必须在其设立的州注册一个办公室,注册过程相对简单。如果该实体主要经营地址在另外一个州,该实体可以在注册州通过支付费用找一个第三方代理机构作为其法律程序和通知的接收者。该实体也可以在其他州设立办公室和运营场所。值得注意的是该实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通常会有“选择法律适用”条款,指明哪些州的法律将适用于其签订协议的解释。这些条款通常是有效的。
特拉华州是公司设立最受欢迎的州,主要因为其拥有完备成熟的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体系。基于类似原因,纽约州是另一个受欢迎的州。加利福尼亚州是许多中国公司及其子公司选择设立和运营的州,但对外国实体来讲,该州有一些显著的缺点。尽管每个州都可以设立公司,但少数几个州因为拥有优势而成为了大部分商业组织的设立地点。
三、实体应在哪个州设立办公室?
公司选择建立其美国总部的地点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如上所述,该公司还需要在其开展业务的任何州进行登记。为了降低成本,一些公司选择在主要运营地所在州设立实体。美国许多法律,包括劳动法、合同法和商业法规,主要由各州自行订立,各州差异很大。有些法律被认为是商业友好型,有些则不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这些法律可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通常,美国供应商、客户、员工和承包商的所在地具有显著重要性。
在为新实体选址时,知识产权因素也应该被考虑。美国实体有更大可能在其设立或经营的州被起诉侵犯知识产权。例如,针对美国实体的专利案件只能在上述司法管辖范围内提起。如果预期存在知识产权风险,那么就应该考虑这个因素。例如,有的公司避免在德克萨斯州设立营业场所,原因是德州被认为对原告(专利持有人)更有利的司法管辖区。
四、是否应在第三国成立中间控股公司?
中国公司的所有者希望降低从美国实体将现金汇返中国母公司时所产生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根据中国与美国的税收协定,对从美国汇往中国的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将征收10%的预提税。通过与中国有税务协议的第三国建立的中间控股公司转款,可减少或消除预提税。但是,为了享受这些条约的优惠,公司需要在第三国有实质性存在,包括在当地有注册的办事处、雇员和运营。建立这种实质性存在的成本应不会超过产生的税收节约。然而,第三国控股公司也可能有助于保护母公司免受昂贵的美国诉讼风险。
五、知识产权考量
1)选择名称 -一个重要的商标问题
在为实体选择名称时,应搜索联邦和州的档案,以确保该名称在其设立的州和开展业务的任何州均可使用。对注册商标的搜索是相对便宜的,但由于其他公司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在某些州的普通法下,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此应进行更复杂的州商标搜索,以避免日后被禁止使用该名称。
2)知识产权的拥有
将知识产权转让给美国公司既有成本也有好处。如果专利、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归美国子公司所有,将可能更容易在美国法院捍卫其知识产权或以其提起诉讼。
结论
鉴于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实体前应考虑的多重因素,如果处理不当将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故此应请咨询经验丰富的美国律师,如Sills Cummis和Gross P.C.,是必不可少的。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Trent S. Dickey(合伙人和高级诉讼律师)
Scott D. Stimpson(合伙人兼知识产权部主席)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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