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产业产业产业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国家设计专利法律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五年结案近六万件 有力保障创新发展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五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成立五年来,该院审结将近6万件知识产权案件,通过裁判发挥司法指引功能,为国家创新发展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全国范围内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同时还管辖北京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直接关系到我国专利和商标的质量和水平,并对其后续转让、许可、侵权等纠纷起到决定性作用。可以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掌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第一道“司法标准”,是我国商标、专利权利授予和确认的“看门人”。
在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能方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商标行政主管机关行政行为的案件占比31.8%,判决撤销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行政行为的案件占比13.8%。依法监督行政行为,促进国家对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整体质量提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山说:“自2014年11月6日建院以来至今年9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0924件,收案年平均增幅为26%。共受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44924件,商标案件占87%,专利案件占13%。”
与普通中级法院不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大部分案件为一审案件,占总收案量的80%。从案由看,行政案件(主要是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占70%,民事案件占30%。从领域看,商标案件占58%,著作权案件占25%,专利案件占13%,其他案件包括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技术合同等案件占4%。
知识产权纠纷国际化凸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外案件(不含涉港澳台案件)14945件,占总收案量的21%,涉及到9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1/3是涉美案件,涉德和涉日案件都占1/10左右;涉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案件占15%。
知识产权纠纷中包含大量专业性较强的技术类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等在内的技术类案件12517件,占总收案量的17%。据最高法院统计,今年上半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新收技术类案件位列全国第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表现为案件类型专、一审案件多、涉外比例高、技术类案件难等特点。”王金山说,“我们审理的案件已经全面覆盖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的全部五大领域。涉及知名商标商号的案件多,涉外案件中超过1/10的案件涉及世界500强企业,反映出国内外品牌竞争和争夺日益激烈。著作权案件中涉互联网、影视剧产业、动漫游戏和计算机软件类案件增多,新颖疑难案件增多,反映出近年来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明显促进作用。”
五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断加大保护力度,依法提高损害赔偿标准,探索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以涉外案件为例,五年来,依法判决支持的赔偿额度平均约为136万元,支持率为49.1%。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一庭负责人、审判三庭庭长杜长辉介绍,自建院至今年9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专利案件9279件,占收案总数的13%。前三年专利案件数量稳定在1700件左右,后两年案件数量连续上涨25%和12%。从专利类型看,涉发明专利案件占比最高,达49%;其次是实用新型专利,占比25%;外观设计专利占比略低,为19%,其他类型案件(如专利代理合同纠纷)约占7%。
专利案件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涉网络安全、肿瘤治疗、医学造影、喷墨打印等高科技重大战略产业核心技术及新类型专利纠纷案件多,专业技术复杂。如奇虎公司等诉江民公司国内首例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有着“互联网专利第一案”之称的搜狗诉百度专利侵权诉讼案、高通公司起诉涉标准必要专利系列纠纷案等一批新类型专利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理对相关行业具有深远影响,甚至会推动国际规则的形成,为我国提升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的参与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提供了重要契机。二是标的数额巨大的案件多,审理难度较大。如苹果公司诉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索赔金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大标的案件的增加说明专利权保护对于权利人的生存、发展和竞争地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三是涉外公司起诉及大公司互诉案件多,社会影响较大。如韩国某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在专利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我国法院管辖,一方起诉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照外国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些案件的审理不仅表明外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也说明了其对中国法院的充分信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始终坚持以实现市场价值为指引,合理运用证据规则,加大对专利权人的损害赔偿力度,切实回应社会对“赢了案件输了市场”的质疑。以涉外技术类案件为例(技术类案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类等行政和民事案件)诉讼请求平均约为237万,判决支持的赔偿额度平均约为208万,支持率约87.8%。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二庭庭长张晓津说,自建院至2019年10月底,该院受理商标、竞争及垄断类案件44728件,审结37546件。其中,商标行政案件收结案数量年均增长率近30%,结案数量年均增长率超过46%。诉讼主体不仅涉及知名民营企业、老字号企业,而且还涵盖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及商号,地域范围覆盖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占北京知产法院涉外案件总量近九成。如苹果公司诉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表明中国司法机关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形成的作用日益增强。
由于新型产业的发展升级,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不再局限于传统市场,而在信息通讯、互联网等新经济领域频繁出现,且部分案件与标准必要专利相关,呈现出类型全、行业新、标的大等特点。在“网贷评级第一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北京知产法院考虑到网贷和网贷评级都是发展中的事物,宜给予其一定的发展空间自我调试,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世界之窗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北京知产法院将公认的商业道德与社会总福利的结论相互验证,综合考量行业的经营现状及生存空间,认定浏览器过滤广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足市场,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强化保护驰名商标及知名品牌权益,建立符合知识产权价值的赔偿标准。在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依法加大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力度,用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品牌商誉,遏制驰名商标及知名品牌等被恶意抢注或攀附摹仿使用。如在耐克“勾图形”“蒂凡尼”“聖闘士星矢”“UL”等商标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注册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等方式,严格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合力。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霞介绍,自建院至2019年10月底,该院共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15297件,结案13054件。2019年收案数和结案数都约为2015年收、结案数的2倍。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作品传播、技术应用蓬勃发展,技术类著作权纠纷,尤其是涉软件类纠纷增长明显,占比超过民事一审案件的三分之一。
“互联网+”商业模式在各行业迅速渗透,涉及互联网的著作权纠纷总量不断攀升,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字、网络图片等著作权纠纷多发,日益成为该院审理重点;伴随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涉及体育赛事节目、音乐喷泉、手机游戏、短视频、计算机软件等客体的新颖著作权纠纷明显增多;伴随影视娱乐产业发展,有关影视剧剧本改编合同及侵权纠纷增多,上述纠纷对著作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北京知产法院通过个案审理明确裁判标准,深入阐述法律适用规则,回应著作权司法领域中的争议难点。比如,在“九层妖塔案”中明确“有损作者声誉”并非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前提条件;在“首例云服务器被诉侵权案”中,结合云服务器租赁行业的技术特征、行业监管及商业伦理的要求,判定云服务器租赁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对云服务器租赁服务这一互联网新兴行业的发展产生关键影响;在“音乐喷泉案”中认定涉案音乐喷泉喷射效果呈现属于美术作品的保护范畴。
过去的五年,北京知产法院从无到有,从成立到成熟。“下一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不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知产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符合知识产权规律的审判方式,推进案件快速处理与精细办理机制、“速裁+多元调解”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凸显司法主导作用,激发企业家精神,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王金山说。
北京市人大代表安雪晖、潘义生以及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新华社北京分社等二十余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杨静 赵书博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生而不凡!2019年中国“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榜单揭晓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