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注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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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原标题:Papi 酱深陷商标版权之困,网红圈维权保护意识成关键
因原创短视频而走红的papi酱——一位“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目前微博粉丝已经拥有三千多万。papi酱的爆红,源于2015年发布的一段打趣上海女性在说话时夹杂英语单词的视频。而近些年来,这位红得发紫的“第一网红”,除了papi酱不断更新的爆红视频之外,与papi酱有关的版权、商标话题,也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Papi酱公司短视频配乐涉侵权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因认为papitube推广机构在其制作的短视频中擅自使用的配乐侵权,北京音未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音未公司)将春雨听雷公司及自由自在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判令其停止通过一切平台传播该短视频,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5万余元。
据了解,papi酱(姜逸磊)为自由自在公司股东,持股30%,春雨听雷公司则为自由自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音未公司认为,春雨听雷公司和自由自在公司侵害了涉案音乐录音制作者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三项权能。
为此,春雨听雷公司辩称,涉案音乐权利人为Shawn James Seymour夫妇,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音未公司享有涉案音乐的相关权利。此外,春雨听雷公司认为,音未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明显过高,Lullatone组合及其音乐作品不具有知名度,且涉案音乐发布于2011年,商业价值极低,侵权行为可能获得的利润远低于其主张的金额。音未公司主张的合理支出已超出合理范围。
自由自在公司答辩称,其并不掌握上传视频的相关账号和密码,并非papitube经营者,不存在共同侵权行为。
8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春雨听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000元。对此判决,一些网友认为,papi酱的视频从制作和推广角度都可圈可点,但是音乐版权的合理保护仍然是不能忽视的。不过,音乐版权市场确实缺少明确的使用标准,双方都很难说清商业性质的短视频使用配乐究竟有没有侵权抄袭。papi酱这一版权之争,对于一些原创短视频的创作者和旋律节奏的专利产权持有者来说,也是明晰恰当使用和侵权抄袭之间界限的机会。
“papi 酱”系列商标曾被高价拍卖
不仅仅是版权问题,早在papi酱走红之后,“papi酱”系列商标被抢注的问题也备受关注。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到目前为止,包含“PAPI 酱”的商标申请,由很多企业或者个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类别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早的为2016年03月21日福建省泉州市一手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申请的第30类商标,目前显示已被驳回。
此前,网红papi酱授权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但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原因是“papi酱”系列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PAPI”、“papi”、“papi资本”、“PAPI酱”等,均构成近似。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诉争商标由网红名称“papi”得来,诉争商标经姜某多年的广泛良好使用,已具有了极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与姜某和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早已建立了唯一的对应关系。另外,商标与已注册商标区别较大,不构成近似,共存于市场不会造成公众混淆误认。但法院合议庭对此并不认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PAPI 酱”商标仍无法注册。
面对“PAPI 酱”系列商标遭抢注的情况,papi酱如果想要维权必定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而这还不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些人抢注商标之后,甚至还将抢注下的商标放到相关平台上拍卖。据报道,申请人刘志光2017年就在58同城上售卖自己所申请的第38、41类“PAPI 酱”商标,并且要价不菲。刘先生表示:“这个知名度摆在这了,肯定是贵点的,不可能跟普通商标一样价格。”截至目前,这两个商标仍然显示注册状态。
而直到2018年和2019年,刘先生还申请了“PAPI 酱”系列商标,并且个别已显示注册成功,剩下的在等待实质审查。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可少
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网红们在互联网的光环之下,自然也有着比常人更多的烦恼。Papi酱的版权商标之困,其实只是网红圈一个典型的缩影罢了。敬汉卿、游戏博主“落星解说”等等,不少拥有百万级粉丝的网红都表示自己的账号曾被不同的公司注册成商标。可见目前恶意抢注网红商标并借此牟利的行为早已不是个例,而剩下那些未曾浮出水面的又有多少可想而知。
这些网红商标被抢注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知识产权意识不足产生的血的教训。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等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却很少人为此诉诸法庭。此外,维权也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成本,网红们也很难全身心地与其做斗争。因此,为了降低恶意抢注者给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就需要网红名人具有前瞻性的保护意识,注重商标利益的保护,做好商标注册的规划,提前注册,减少别人抢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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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德瑞拉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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