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成立
为推动湖北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实施,为企业走向海外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了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服务权中心。
该中心将为湖北企业搭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平台,形成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提供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应对快捷通道,为海外知识产权护航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为湖北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湖北2016年率先在全国实施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通过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开展“出海”前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海外专利布局和建立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应对机制。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彭泉透露,按海外护航工程实施目标,湖北力争到2021年,重点培育100家主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实现PCT国际专利申请累计达到100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量稳步增长。
据悉,为实现上述目标,湖北将重点做好实施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主动布局、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六方面工作。(来源:央广网 记者:左艾甫)
江苏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标找差补短板工作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效,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全省知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标找差补短板工作。
近期江苏各地查摆12315(12330)热线接听、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展会维权援助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各地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结合全年省维权援助工作要点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提出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结合热线整合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热线接听和处置率;加强与司法等部门对接提高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审查和监管提高驻会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加强维权援助机制建设确保机构、经费、人员、制度“四落实”。下一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解决当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金龟子”艺名被保护
日前,因艺名“金龟子”被注册为商标而引发的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的注册是否侵害了第三人刘纯燕就其艺名“金龟子”所主张的在先姓名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龟子”既属于第三人在节目中扮演的卡通角色名称,也属于其艺名,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判断该特定名称能否作为在先姓名权保护客体的关键,是相关公众能否将该名称与在先权利人建立起稳定的对应关系,因此,在案证据能够证明相关公众已将“金龟子”和刘纯燕建立起直接指向关系,“金龟子”在少儿节目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刘纯燕可就“金龟子”主张姓名权。原告主张“金龟子”只是刘纯燕在节目中所扮演的角色名称而不是艺名的抗辩,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考虑到刘纯燕的艺名“金龟子”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在少儿类节目中已建立起的知名度和与刘纯燕之间的对应关系,原告在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时,应当知晓“金龟子”系第三人刘纯燕的艺名这一事实,却仍然在与该艺名具有知名度的相关服务上注册诉争商标,损害了刘纯燕对“金龟子”享有的在先姓名权。据此,诉争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刘纯燕享有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此外,关于原告提出的“金龟子”作为艺名显著性不高、其通过大量使用使“金龟子”在早教领域具有知名度以及原告曾依法申请撤销了在先“金龟子”商标等主张,皆不属于诉争商标未构成损害第三人在先姓名权的抗辩事由,原告的上述抗辩主张法院均未予支持。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网 作者:逯遥)
为奖金指使他人制假,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主犯
2015年6月,刘桂权为获取商标权利人的打假奖金,通过互联网认识梁顺喜,之后刘桂权与梁顺喜通过QQ、电话反复协商生产华为、思科光纤模块的事宜,并约定由梁顺喜推荐的黄勇波提供商标,梁顺喜提供光纤模块,贴标后再将产品以单价62元销售给刘桂权。
同年8月14日,梁顺喜、黄勇涛及黄勇波将已贴标完工的假冒华为、思科光纤模块送至刘桂权指定的地点,刘桂权报警,随后公安机关将刘桂权、梁顺喜、黄勇涛抓获,并现场查获贴有华为商标的光纤模块1800个、贴有思科商标的光纤模块1500个及华为商标2924个、思科商标2250个。经鉴定,涉案贴有华为、思科商标的光纤模块均为假冒华为、思科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3,928,5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刘桂权、梁顺喜、黄勇涛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两种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刘桂权在未获得生产授权情况下教唆、引诱、指使他人制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认定为主犯;另认定其为自首,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梁顺喜组织生产,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认定为主犯。黄勇涛认定为从犯,减轻处罚。据此判决:刘桂权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不等,所缴获的侵权产品均予以没收、销毁。宣判后,刘桂权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厘清了在打假维权的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如何正确区分犯罪与维权的界限。取证是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发生,并不是教唆或引诱犯罪,任何打假或取证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正义性,才能为大众社会所容忍和认可。(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盗播爆款电视剧《琅琊榜》 法院一审判令暴风公司赔偿二百万
因认为被告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电脑客户端未经许可盗播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爆款电视剧《琅琊榜》,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据悉,该案因原、被告均为国内知名视频播放平台且涉及爆款电视剧《琅琊榜》而备受关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爱奇艺公司是电视剧《琅琊榜》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被告暴风公司在其暴风影音电脑客户端提供涉案影视作品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原告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目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的确定。对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腾讯公司等三家公司分别依照与爱奇艺公司签订的分销许可协议获得的授权范围虽与暴风公司具体使用情况在内容、时间上存在一定差异,但上述三份协议中约定的分销许可使用费仍可作为确定本案中权利人实际损失的基准依据,再结合涉案影视作品的知名度和获奖情况、被告经营规模较大且通过涉案侵权行为直接获利、被告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主观过错明显等本案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综上,为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在适用裁量性赔偿方法计算权利人损失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酌情确定本案赔偿数额为200万元。(来源:人民法院报)
手游《倩女幽魂》被诉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开庭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了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神圈公司)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网易)、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易雷火)、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网易)不正当竞争上诉案。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广州网易、网易雷火与杭州网易被法院认定杭州网易、网易雷火在未取得《微微一笑很倾城》(下称涉案小说)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搜索引擎中设置关键词“微微一笑很倾城”为《倩女幽魂》手游进行网络推广等行为,构成对涉案小说被授权方大神圈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三公司需停止侵权并赔偿大神圈公司经济损失等106.4万元。三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三公司上诉称,首先,大神圈公司仅取得了涉案小说的移动端游戏改编权,并未因该权利而获得对涉案小说所有元素的垄断使用权利,并据此排除其他主体对涉案小说元素的合理使用。该案中,网易雷火不存在涉案小说的改编使用行为,原告的起诉缺乏权利基础。其次,网易雷火的宣传行为具有合理性。网易雷火与《微微一笑很倾城》电视剧制作方达成了深度合作,并支付了巨额对价。网易雷火不仅在同名电视剧中进行了广告植入,在该剧的拍摄过程中,还对剧本有关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等。基于双方的深度合作关系,同名电视剧制作方亦是从涉案小说作者处获得的合法授权,因此,网易雷火在游戏推广过程中,使用同名电视剧中的部分要素来表明网易雷火在同名电视剧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正当性。因同名电视剧是从涉案小说改编而来,不可避免地使用到涉案小说的名称、角色等元素信息。涉案小说与同名电视剧在相关元素的名称上虽有重合,但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后,电视剧本身亦是一个独立的作品。网易雷火在宣传过程中为了说明网易雷火的游戏与同名电视剧的关系,不可避免地会使用到电视剧的相关要素,这种使用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未混淆使用且有合法授权,与大神圈公司的游戏改编权利不发生冲突。再次,如前述,网易雷火使用同名电视剧中的一些元素与游戏关联是理所当然的,三公司对搜索关键词的设置具有合理性,不会导致混淆。
对此,大神圈公司进了一一答辩。大神圈公司代理人、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依据论述充分。首先,大神圈公司获得涉案小说作者的独家授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该小说的游戏改编权,即大神圈公司是同名游戏商品的唯一官方正版方,因此,大神圈公司自然享有使用涉案小说在游戏商品类别独家宣传推广的权利。其次,三公司未获得同名电视剧制作方关于将同名小说元素用于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明确授权。雷火公司主张其与同名电视剧制作方存在深度合作关系,但并不表明其获得了使用上述元素的授权。原审查明,杭州网易与电视剧制作方所签订合同,主要就电视剧中植入杭州网易相关游戏,以及杭州网易有权使用电视剧海报为其游戏品牌进行宣传作出约定,并未涉及“授予杭州网易在经营《倩女幽魂》手游的过程中使用涉案小说名称、主角人物名称等相关元素权利”的内容。杭州网易、网易雷火所谓的“深度合作关系”,并非法律概念,只是基于上述合同行为而产生的各方关系的统称,各方权利义务仍需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因此,缺乏明确授权的“深度合作关系”,不能使三公司获得对同名小说元素的使用权等。
目前,该案二审仍处于审理阶段,本报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记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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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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