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案件快报 | 同为“中华老字号” 谁在抢注“雷允上”?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江苏苏州的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两案。两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究竟谁在先在第35类“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使用“雷允上”商标。
开庭信息
老字号在大家的心目中一向都是某种文化、历史传承的品质保证,而在商务部2010年公布的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名录中有两家“雷允上”同时上榜,一家是位于上海的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雷允上),一家是位于江苏苏州的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雷允上)。乍看上去,两家似乎都与传统中药业务相关,而由于《尼斯分类》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调整,“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项目自2013年1月1日才允许申请注册商标,两家“雷允上”的争端亦由此产生。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苏州雷允上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上海雷允上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两案。
诉争商标
苏州雷允上于2013年1月4日在第35类“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药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申请注册了第11987639号“雷允上”商标、第11987640 号“雷允上及图”商标(简称两诉争商标),上海雷允上针对两诉争商标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上海雷允上的“雷允上”商标分别于2007年、2008年、2011年在“中药零售”服务上被认定为上海名牌产品、上海名牌,两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指情形,裁定两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原告苏州雷允上不服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上述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称:原告最先使用“雷允上”标识,是百年老号“雷允上”品牌的第一传承人,在第35类“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申请注册和使用“雷允上”商标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且具有极高知名度,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市场格局,而上海雷允上仅为“雷允上”品牌后期在上海的一个分支,两诉争商标的注册并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情形。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上述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被告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辩称: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上海雷允上述称:原告一直使用的是“雷允上诵芬堂”商号而非“雷允上”商标,且对上述商标的使用是在第5类药品上,而非第35类药品批发或零售服务,而上海雷允上自1938年起一直在第35类“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使用“雷允上”商标并具有较高知名度,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两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究竟谁在先在第35类“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上使用“雷允上”商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该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持续了近三个小时。
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聂菲 审二庭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嘉宾寄语CPIPS 2019:相约第四届中国医药知识产权峰会2019(10月23-25,上海)
延期通知!寻找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40 Under 40)活动改期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知产北京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