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
原标题: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图文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介绍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张志成提到:当前,指导中心主要有两项任务和职能,一是更大力度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指导和服务企业在海外维权,做企业海外维权的“服务器”。二是更大力度普及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指导和服务我们的企业全面了解和充分尊重他国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做海外规则的“扩音器”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助推器”。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女士,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
下面,请赵刚先生作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
赵刚: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此次政策例行吹风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7月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全面加强保护工作汇报。
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相关工作最新进展和下一步考虑。
一、主要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抓紧推进修改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大侵权行为惩处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有序推进著作权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
(二)加强源头保护,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上半年,高价值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压缩至20.9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5个月。共完成发明专利授权23.8万件,同比增长9.9%。商标注册351.5万件,同比增长67.8%。1-5月,著作权登记133.8万件。
(三)加强行政司法保护,加强执法指导。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加强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联合挂牌督办大要案件。上半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万余件,同比上升约80%;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案件2000余件,同比上升约23%;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00余件、3400余人;1-5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00余名,涉案价值48亿余元。
(四)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健全保护工作体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推动相关机构改革,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刑事打击体系进一步完善。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建设,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强保护国际合作。持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合作,扎实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据调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8年的76.88分。中国欧盟商会今年5月发布的2019年度《商业信心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585家在华欧盟企业约六成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强。美国商会今年3月发布的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专门指出,中国在网络销售环境改善、药品专利执法等方面的成绩尤其突出。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部署。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制定出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
二是持续强化行政及司法保护。加快制定完善侵权假冒判断标准。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工作指导。做好各执法维权环节之间的衔接机制建设和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反面典型的曝光。
三是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快专利审查、商标注册智能化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至17.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至5个月以内的目标。改进和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进一步提升登记质量和便利化程度。
四是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双边、周边、小多边、多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谢谢大家。
寿小丽:
谢谢赵刚副局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国外在华知识产权的申请量保持了增长的态势,请问您怎么看待这种增长?第二个问题,我在今天的材料里看到已经设立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中心的运行情况或者是这两年有没有什么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谢谢。
赵刚:
这两个问题都非常好,第一个问题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请张志成司长回答。
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正如你所说的,今年上半年国外在华申请的专利和商标的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专利增长是8.6%,商标是15.4%,应该说这延续了多年以来逐年增长的势头。这说明什么问题呢?大家都非常关心,知识产权是和贸易紧密相连的,说明我们投资环境非常的好,能够对国外的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他愿意到这个地方投资,愿意进行贸易,也就是对我们整体的营商环境有信心。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又是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这两个数字的增长恰恰说明了我们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包括我们知识产权制度运行都是良好的,说明国外的企业对我们知识产权制度是有信心的,是信任的。谢谢。
张志成:
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首先,谢谢你的提问。当前,中国正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企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明显增多。成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可以说是应需而为,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目标是聚焦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加快建立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协助机制。
当前,指导中心主要有两项任务和职能,一是更大力度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指导和服务企业在海外维权,做企业海外维权的“服务器”。二是更大力度普及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指导和服务我们的企业全面了解和充分尊重他国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做海外规则的“扩音器”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助推器”。未来,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和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电话和窗口三个途径寻求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中心的帮助。我们将在近期启动相应的服务工作。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重罚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想请问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是什么样的进展?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
宋建华: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保护的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中赔偿低是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影响权利人获得感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时再次强调,中国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刚刚结束的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也指出要积极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在2015年向国务院报送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方案。2018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议,于2018年12月23日-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定了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从现行的“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与此同时,在今年的4月2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进一步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这些举措都将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想问一下赵刚副局长,在机构改革之后,知识产权局的职能之一是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上半年知识产权局围绕这样的职能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取得哪些具体的成效?谢谢。
赵刚:
谢谢你的提问。“知识产权”这个词自去年7月到现在已经第九次出现在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应该说得到了加强,这一年来我们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如果说用几个字来代替的话,我们是按照国务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履行我们的职责。用我们的话说,就是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这四项工作。
一是加大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立法方面,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今年4月通过的商标法修改,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执法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打击力度和执法效果。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大保护”。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压缩审查授权周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商标、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四是强化交流合作,有效促进知识产权“同保护”。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建立健全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接下来,我们将按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专利法的修订是否能够于今年年内结束?商业秘密何时能够立法启动?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各位已经介绍了目前的进展,但是接下来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宋建华: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的4月26日,也就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指出,要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刚刚结束的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也指出要积极推进专利法、商标法,包括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刚才我提到商标法的修正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准备在今年的11月1号生效实施。
关于商标法修改的内容,有一些需要从下位的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角度进行细化,相关的工作我们已经开始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四条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的具体适用情形和考虑因素,以及针对恶意注册进行警告和罚款两种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罚款幅度等。后续这项工作我们将根据法律修改的内容和意见反馈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后,通过规章制定程序尽快发布出台。这是商标法的后续工作。
关于专利法的修改,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之后,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对征求意见进行整理、论证,并就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关于立法的工作计划,是由立法部门进行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推进专利法修改的各项工作。
第三方面,刚才您提到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首先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领域一个重要知识产权形式,我们国家也高度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跟其他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相结合,对于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更好的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刑法等法律中,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法律也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这些措施综合起来形成了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制度安排。
关于商业秘密的立法、修改以及完善等相关工作,由于商业秘密本身是属于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责。所以我的解答也是仅供参考,如果需要相关的内容,主管部门可能回答得更清楚。谢谢。
寿小丽:
最后一个问题。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都知道,现在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中国企业向海外“走出去”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当然,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块,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方面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刚才赵局长和张司长也提到已经设立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如果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什么具体的举措来维权?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张志成
张志成:
谢谢您的提问。确实像您说的一样,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频率是明显上升的。我们分析,里面有很多原因:一是不清楚海外的制度,对于海外的法律程序也不了解。二是一些信息不通畅,语言也不通。另外,也不了解在海外维权找哪些专业化的机构,造成企业在海外维权难度比较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我国相关权益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近年来,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息供给。从2015年开始,我们就指导建设了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并推出微信公众号服务,向企业提供我们主要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目前,已经汇集了1400余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20多个重点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概览,近30本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在这个网站上,也提供了350多家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40余名专家名录,为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维权援助。这个中心是两周前正式成立的,主要是聚焦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存在的难点和痛点,构建国家层面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建立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协调机制,这也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的举措。
三是我们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支持企业海外获权和维权。我们为企业编制发布了美国、日本、巴西、印度、西班牙、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专利申请实务指引。同时,我们密切与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沟通合作,牵头签署并推动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和《合作措施》。2018年,首批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也得到了老挝的认可,我们和很多国家签署了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协议,目前,合作伙伴已经增加到28个,方便企业的获权。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关注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支持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的获权和维权,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在海外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谢谢。
寿小丽:
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
来源:中国网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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