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熊大”和“熊二”,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版权
知识产权界6年前
“熊大”和“熊二”,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熊大”和“熊二”,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熊大”和“熊二”,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近年来,动画片《熊出没》备受孩子们的欢迎。大街小巷都充斥着相关产品,如书包、玩偶、玩具等印有”熊大“、”熊二“等形象。殊不知,稍有不慎,就涉嫌侵权。阜阳市中院就受理了多起涉及该系列卡通形象的纠纷案。近日,法院判决4家超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未经授权,卖起“光头强”、“熊大”、“熊二”


2017年3月26日,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简称“华强公司”)在颍上县走访市场时,一家超市在售的一款毛绒玩具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这款玩具从形象到设计,都和他们公司拥有版权的“光头强”卡通形象完全一样,但该公司称并未授权这家超市使用该形象。


随即,华强公司以超市的行为严重侵犯“光头强”卡通形象的著作权,损害了其经济利益为由,诉至法院。


“我从玩具批发市场买了一些毛绒玩具,没有想到被告上了法庭。”上述超市老板说,这些玩具均是孩子喜爱的卡通形象,其中一款为“光头强”公仔,售价28元,“怎么构成了侵犯著作权呢?”


一同被起诉的,还有颍州区三塔集镇某超市、太和某生活广场及颍上三十里铺某超市。华强公司称,这三家超市均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印有“熊大”、“熊二”等卡通形象的玩具及文具用品。


庭审中,经营者表示冤枉


近日,阜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知识产权纠纷案。


在法庭上,颍上某超市老板提供了一份购物清单,证明他这款“光头强”玩具,是在阜阳青年路某玩具批发公司购买。觉得说他侵权,实在是有点冤枉。


对此,华强公司质证意见为,这只是被告方单方提供的凭据,没有任何公章和合同以及相关的转账记录予以佐证,对其真实性、关联性不予认可,涉案的侵权商品为“光头强”,但从单据上看不出来是“光头强”的产品。涉案产品是三无产品,根据法律规定是禁止在市场流通的。


法院认证意见为,购物清单上没有显示“光头强”毛绒玩具,不能证明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此外,经当庭拆封,超市所销售的“光头强”毛绒玩具,穿马甲、戴棉帽子等,跟《熊出没》里面的“光头强”形象一致。


华强公司称,其出品的动画片《熊出没》,在央视等电视台播出后深受观众喜爱,“光头强”、“熊大”、“熊二”等动漫形象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公司已取得相应动漫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他们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和经济效益。


4家超市,一审分别被判赔偿8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控侵权商品上所使用的人物形象,与华强公司主张著作权利的美术作品“光头强”进行比对,二者在整体形象、主要特征、构图、色彩等方面均基本相同,构成实质性近似。


超市未举证证明商品所使用的动漫形象获得华强公司授权,商品上也没有标注版权和生产经营者等信息,能够认定为侵权商品。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亦未提供其公司所遭受损失程度的证据,综合考量侵权产品的销售范围、持续的时间、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的后果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颍上某超市支付原告侵权赔偿金8000元。


在另外三起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颍州区三塔集镇某超市、太和某生活广场以及颍上三十里铺某超市分别赔偿华强公司8000元。


著作权包括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行权的侵犯。


近年来,生产销售动画周边产品让许多不法分子钻了盗版的空子。


该案承办法官说,上述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动漫形象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案。


法官认为,为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商场、超市等零售商应加强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要从进货源头把好关,签订购销合同时就知识产权及侵权赔偿事宜作出约定,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能够证明权利的文件;其次,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对知名度较高的卡通形象,应审查供应商使用该形象是否经过授权许可;再者,一旦发生侵权,应积极应诉,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约定向供应商追偿。


 
来源:颍州晚报
作者:楚楠楠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熊大”和“熊二”,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开年重磅!寻找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40 Under 40)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熊大”和“熊二”,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颍州晚报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知识产权界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16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1142.html,发布时间为2019-03-07 10:54:5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