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告 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商标|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

商标
知识产权界6年前
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

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文侠 陆穗峰
原标题: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


自然人刘金冬从2017年7月开始到2018年末,一年半的时间里陆续提交几次申请;目前已经申请了30个类别的“微信爷”,而且大部分已经初审公告(参见《“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了,腾讯的“微信”却还没注册成功(点击标题可直接查看原文))。一时舆论哗然:大家都认为该申请有明显的“恶意”应当驳回,但又难以找出驳回该类申请的理由。


笔者认为:驰名商标是反不正当竞争的利器,在遏止“恶意抢注”时不能缺位。与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相关的是《商标法》第十三条、共分三款,以下逐款进行解读。


(一)《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所谓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一)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因素,参见《商标法》第十四条,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由此可见,只有当事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并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申请后,才能启动认定程序,认定该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也就是大家熟知的“被动保护、个案认定”。


(二)曾受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


与驰名商标相关的侵权案件审理结束,便会产生一条该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下简称“记录”)。基于这一点,所有驰名商标在相关案件审结后都是等价的;商标可以注销、可以失效,但“记录”却可以长期存留;


驰名商标只对该案件有效、只能被动保护,“记录”则没有此类限制、在该案件之后继续有效;驰名商标需要依相关材料进行认定,“记录”是客观事实、不再需要认定。


这些“记录”不应被束之高阁、应当在遏制商标“恶意抢注”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是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条款;认定驰名商标之后申请注册,核准后便与第十三条第三款一致,不再赘述。


(三)《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方式有其不足之处:只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申请后才给予认定、保护;在我国企业商标意识普遍低下、商标监察多不到位的情况下,“被动保护”显然难以应对目前大量的商标恶意抢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应当受到主动保护


“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包含两层意思:该商标在我国是依法核准的注册商标;该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扩大;


“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指的是驰名商标的初次认定,对“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再次进行认定,不仅耗时费力、浪费资源,而且有违该条款的立法原意,因为该条款并无“重新认定”、“再次认定”之类的规定——商标局可直接使用此条款主动驳回相关申请。


如果等待驰名商标被侵权后、再由受害方提出才实施“被动保护”,便不能主动遏止“恶意抢注”。


(二)扩大的保护范围: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


“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扩大到“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任意两件商品,要么类似、要么“不类似”;如果是相同或类似商品,可由《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直接驳回;如果“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则由此条款驳回。也就是说:该类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事实上已经扩大到“所有商品”。


(三)禁止:复制、摹仿或翻译


“复制”是指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


“翻译”是指将他人驰名商标以不同的语言文字予以表达;


“摹仿”是指抄袭或沿袭他人驰名商标的显著部分或者显著特征。


注册防御商标、进行商标防御,其作用是被动的、有限的,因为商标侵权是有意识的、主动的,因此防不胜防。


比如:腾讯公司注册了“微信”作为主商标,在其它类别上注册相同的标志作为防御商标,但挡不着他人恶意抢注“微信爷”、“微信奶”、“微信宝贝”、“微信好太太”……


这些微信的“亲人”都是对“微信”的摹仿、正是驰名商标打击的对象。


(四)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全是为了傍名牌、打擦边球:“误导公众”;不是对驰名商标的弱化、淡化,就是对驰名商标的丑化,“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是必然的、影响也是恶劣的。


“微信爷”如果被核准、随产品投放市场,不误导公众、不使腾讯利益受到损害才是咄咄怪事。


(五)小结


众所周知,我国驰名商标认定门槛高、周期长、数量少;如果个案之后弃之不用,则难以对抗“恶意抢注”。


对“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主动保护:在所有类别上“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则可以有效遏止“恶意抢注”,这正是《商标法》赋予驰名商标的职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文侠 陆穗峰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

开年重磅!寻找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40 Under 40)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利用驰名商标遏止“恶意抢注”,从“微信爷”商标初审公告说起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知识产权界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16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1090.html,发布时间为2019-03-01 09:51:58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