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称“东北大板”商标被擅用,红宝石冰淇淋公司起诉索赔
因认为其注册的商标“东北大板”未经授权被擅自使用在其他冰淇淋公司的产品生产、销售及宣传中,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销售商北京某食杂店及生产商某冷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赔偿损失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红宝石冰淇淋公司诉称,其自2013年5月开始使用其独创的“东北大板”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在包括北京、天津与上海在内的全国范围广泛使用和宣传推广,现“东北大板”商标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消费者已将“东北大板”冰淇淋与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唯一、特定地联系在一起。
经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调查发现,某冷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凯多宝“东北大块”雪糕在北京市场上销售,其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东北大块”名称,与“东北大板”相近似,其包装与“东北大板”草原奶冰淇淋外包装也极为相似。原告红宝石冰淇淋公司认为,某食杂店与某冷业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生产项目中使用“东北大板”商标,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冰淇淋由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开发、销售或者与其有特定联系,引起了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借用其商业信誉谋取非法利益,侵害了其商标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海淀法院网)
湖北年度版权登记作品首次突破3万件 美术作品仍占据绝对数量
从省版权保护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完成我省著作权(也称版权)登记上年度统计分析工作。2018年,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首次突破3万件,较2017年增长四成。其中,美术作品仍占据绝对数量。
近年来,我省实施免费版权登记制度和网上网下多渠道登记服务,版权登记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2015年,全省作品登记量首次突破1万件,2016年、2017年分别达到16261件和22005件,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18年,全省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达到30998件。
据介绍,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作品类别分布一直不平衡,2018年延续了这一特点。在这一年的作品登记里,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仍然占据绝对数量,共有23925件;文学、艺术、科学及各类文案等文字作品,为5949件;影视戏剧节目、说唱表演、录音录像及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有605件;地图、统计图、示意图、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其他作品,有519件。全省各市州作品登记数量严重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2018年,武汉市完成作品登记29226件,占全省94.28%。除武汉外,还有4市完成作品登记百件以上:孝感市完成929件,咸宁市完成321件,黄冈市完成122件,荆州市完成101件。(来源:湖北日报)
北京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全国平均水平近10倍
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1.2件,居全国首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10倍。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会暨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发布了上述数据。此外,2018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也同比大幅增长,达到150.05万件,同比增长31.4%。
2019年,北京将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会上透露,今年还将推动专利、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融合发展。
第五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今天在会上颁发,“一种时分双工系统的数据传输方法和系统”等项目获奖。36个获奖项目中,有8个为高校项目或高校与企业联合项目,体现了产学研结合的突出特点。据介绍,36个获奖项目经过长期研发投入,已成为各自细分领域的核心技术,代表着相应领域的国内外顶尖水平。例如,获得特等奖的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种时分双工系统的数据传输方法和系统”的相关帧结构设计内容,已经写入4G TD-LTE标准(3GPP TS36.211 V8.0以及3GPP TS 36.331 V9.2.0),对我国引领TD-LTE标准、提升产业地位有重要贡献。(来源:新京报)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苹果遭“专利流氓”起诉:被控侵犯LTE相关专利
据美国科技媒体AppleInsider报道,一组获得Optis Wireless Technology支持的公司起诉苹果侵犯其7项与LTE蜂窝标准有关的专利。起诉书显示,所有苹果 LTE产品都会受此争议影响,不仅是iPhone,还包括iPad和Apple Watch。原告称,他们曾在2017年1月与苹果展开沟通,希望以FRAND(公平、合理且非歧视性)条款获得专利授权,但并未达成协议。
AppleInsider认为,Optis及其附属公司似乎是所谓的“专利流氓”,也就是并不生产任何实际产品,但却借助专利授权和官司获取利润。该案通过美国得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发起,该院通常会支持专利持有者的立场,处理速度也快于其他法院。原告的很多专利都是在多年时间内向爱立信、三星和LG等科技公司购买的。原告要求陪审团审案,“至少要以合理的授权费的形式”获得补偿。
根据以往的经验,苹果可能会努力让法官驳回此案,如果无法成功,他们通常会达成庭外和解。该公司已经支付了大量专利费,继续增加将导致其每年支付数百万美元费用。去年8月,该院曾经认定华为侵犯同一批专利,判处其赔偿1060万美元。(来源:新浪科技)
Facebook最新专利为AR/VR提出骨传导解决方案
除了优秀的视觉,音频是实现沉浸式体验的其他关键因素之一。对于当前的VR/AR设备,大多数是通过入耳式耳机/头戴式耳机或扬声器来提供音效。但根据Facebook的一份最新专利,他们认为不同于需要“堵塞”耳道并隔断现实世界声音的入耳式/头戴式耳机,或难以实现沉浸音频体验的扬声器,AR/MR/VR设备用户可以受益于既保持耳道畅通又能实现高质量音效的解决方案。
“例如,当耳道畅通无阻时,用户可以实现更加身临其境和更安全的体验,并且可以从环境声音接收空间线索。”这家公司如是解释说,并指出眼镜样式的音频系统需要重量轻,功耗低,符合人体工程学,同时不会在耳朵之间产生串扰。但要保持用户耳道向周遭环境声学场景敞开,又要将上述功能集成至全频率(20Hz至20000Hz)音频再现系统,其涉及的挑战十分艰巨。所以,Facebook把目光投向了骨传导技术,亦即通过骨头引起听觉的传导方式。
你可能曾经听说过骨传导耳机,其原理是将声音转化为不同频率的机械振动,并通过颅骨、骨迷路、内耳淋巴液传递、螺旋器、听神经、听觉中枢来传递声波。相对于通过振膜产生声波的经典声音传导方式,声音在骨头传导的损失率在理论上低于空气传导。另外,产生的声波不会因为在空气中扩散而影响到其他人。与此同时,骨传导耳机避免了入耳式/头戴式耳机带来的耳内出汗等一系列卫生和健康问题,而这可能十分合适线下多人娱乐场景。(来源:映维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美国在工业4.0领域专利全球领先
2019年2月24日,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 of Korea,NRF)和韩国知识产权战略院(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Agency,KISTA)称,美国在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大数据、云计算和3D打印等新工业领域专利申请处于全球领导地位。
工业4.0领域的专利申请自21世纪初开始初具规模,2008年开始申请数量猛增;2012至2016年,美国以20505件专利申请量名列榜首,占全球总量的63.3%,其次为韩国(15.7%)、日本(12.6%)和欧盟(8.4%)。
从专利被引得到的专利质量竞争力来看,美国以5.64的得分位列第一,其次为日本(4.97)、德国(3.56)和韩国(2.98)。就人工智能和云计算专利的质量而言,美国远远领先于韩国;排名前十的申请人包括8家美国公司,IBM以1906件位居榜首,其次为微软(1206)、韩国电子与电信研究所(747)。(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 编译:朱月仙)
日本拟在专利诉讼中使用专家证据开示制度
自2018年10月以来,日本政府的专利法制度小组委员会一直在尝试对本国的专利诉讼制度进行修订。与美国那种强制要求披露证据的开示制度不同的是,日本的专利制度并没有类似的要求。不过,鉴于处于弱势一方的诉讼当事人经常会因无法获得对方的侵权证据而被迫退出侵权诉讼,日本政府近期提出了一份新的议案。小组委员会的修订议案将允许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法院(在确认有必要时)向涉案侵权人的工厂或其他类似的设施派遣出指定的专家,而这些专家将会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报告。“日经新闻(Nikkei Shimbun)”在社评中讲道,此举主要是基于德国当前的检验制度,只不过是有一些修改。
由于担心这种规定会造成商业机密的泄露,因而日本的一些大公司此前一直在反对这项提案。有鉴于此,日本这次提出的方案在德国的体系框架基础上进行了以下调整:只有在提出诉讼之后专家团队才能参与其中;必须先获得被告方的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就法院的裁决提出申诉;任何泄露商业秘密的专家都会面临刑事指控。(当然,如果按照原版制度执行的话,上述这种专家检验政策只能适用于日本的国内设施。)
日本的一部分大公司以及日本知识产权协会对此发出了警告,认为这项议案的内容以及制定过程可能过于草率。事实上,这项修订案已经静待于2019年7月正式生效。这一改变将会进一步简化法院评估各种文件的必要流程,而且从理论上讲其也能够在无需派遣专家进入被告方设施的情况下收集到必要的证据。不过,也有人质疑在未看到这一调整所带来的影响前是否真的有必要作出这种改变。很快,人们将会看到日本的《专利法》是否会针对来自小型企业的压力而做出调整。 特别是那些希望在日本为自己的权利要求提供保护的国外专利所有人们,他们一定会继续关注2019年7月新法规所带来的实际影响,以及这种基于专家开示的制度是否能够应运而生。(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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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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