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柚子
原标题:德仓 VS 隆利,涉案专利竟然被无效!
以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成立之初投资的100万发展到总资产达8.7亿元并将实现A股上市,仅用了11年。而就在其IPO前夕,却招来了竞争对手的进击。
两起重大诉讼未决
2016 年1月12日,公司部分车间及仓库隔墙使用板芯为泡沫的易燃材料彩钢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处以行政处罚和10,000元的罚款。
小编还注意到,报告期内,隆利科技的独立董事柴广跃、深圳大学、雷曼光电、长运通光电与自然人刘葳存在两起未决诉讼,2016年10月27日,刘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柴广跃、深圳大学、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运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号:(2016)粤03民初2497号),提出停止侵害其对《功率LED共晶焊工艺及服役效能关键技术攻关》文字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等著作权;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49.20万元人民币等请求。
与此同时,公司另一独立董事伍涛也涉及诉讼,2018年4月23日,李燕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伍涛、李艳军、龚书琴提起诉讼(案号:(2018)粤 0304民初19987号),法院不得执行李艳军名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凯悦华庭19F号房产,确认涉案房产归原告李燕所有等请求。
此外,公司与竞争对手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更大的一起诉讼也引起了注意。2018年4月,隆利科技供应给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背光产品所生产的“红米 5”手机涉嫌侵犯其拥有的1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被德仓科技以隆利科技和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合计5,000万元,并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隆利科技认为,德仓科技相关专利的稳定性及与隆利科技产品在技术方案方面存在明显不同,公司不存在侵犯德仓科技专利权的情形,相关诉讼对公司业 务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构成此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涉案专利被无效
然而在隆利科技于2018年12月28日及2019 年 2 月14日公布的公告显示,德仓科技涉案10件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原告德仓科技失去了提起上述诉讼的权利基础,也就丧失了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深圳中院驳回了原告德仓科技对隆利科技的上述起诉。
附:2018年12月28公告全文
附:2019年2月14公告全文
关于隆利科技
据官方介绍: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专注于LED背光显示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用于通讯、计算机、工业控制、车载、医用显示等领域,在中国LED背光显示模组行业中处于前列。2017年创建了广东省LED背光显示模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龙华区工业百强、纳税百强企业,2018年评选深圳知名品牌企业单位。
公司非常注重研发和创新,同时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和精细化生产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产品品质,获得了大型液晶显示模组企业如京东方、天马、深超光电、信利光电、帝晶光电、合力泰等的认可,获得了手机品牌如华为、三星、小米等的合格二级供应商的认证。
关于德仓科技
据官方介绍: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中小尺寸背光源领域,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优质的供应资源。
公司先后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和精益生产管理模式。公司自主研发的系列产品均符合欧盟环保标准。
关于本案的后续情况,IPRdaily将持续关注报道。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柚子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