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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陶冶 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原标题:专利估值准确性的验证及专利估值质量的评价方法
上周IPRdaily发布了“【深度】再论为什么不能用“市场法”给专利估值定价(点击标题,查看全文)”一文,引发行业关注和热议,今日发布笔者的第二篇“专利估值准确性的验证及专利估值质量的评价方法”文章,本文总结了专利估值准确性的验证方法,以供大家交流讨论。
产品有产品质量的检测标准,服务有服务质量的检验标准,比如专利代理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马上就可以通过专利申请文献的撰写水平进行检验,并且迅速形成反馈,如果时间跨度再大一些,还可以通过答复审查意见的水平以及专利授权率等指标进行检验;专利诉讼服务的质量也可以通过诉讼结果进行验证。那么对于专利的估值定价,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恐怕是,我怎么知道你的估值是准确的,你估值的水平和质量怎么评价呢?
在资产评估实践中,我国采取的做法是,由政府向资产评估机构颁发资产评估资质,用政府信用做背书,只要是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就应该相信它的服务质量,它估值的结果就应该是准确的。这个逻辑确实有点荒唐,验证服务质量的权利,应该归还给客户,而不是强迫客户相信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评估机构给客户出具的评估报告,不应该只写结论,更不应该遮遮掩掩,弄一大堆专业名词吓唬人,应该有问必答,应该为客户做报告解读。
笔者曾经受朋友之托对一家资产评估机构的专利评估报告做水平鉴定,结果发现,评估报告虽然制作精美,但是分析过程中有两个重要数据遗漏了,在没有销售收入分成率和折现率的情况下,直接给出了计算结果,当被要求在报告中补充完善时对方竟然以“这些数据只为应付上级检查,不对外”为由拒绝了。试想一下,剥夺了客户知情权的评估报告怎么能获得客户的信任呢,客户付费购买的,不仅仅是估值的结论,客户有权了解估值的过程,更有权据此对估值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做出自己的判断。
一、专利估值的准确性如何验证
专利估值的目的有很多,比如无形资产入资,转让和许可费定价,质押融资,资产核算,涉诉赔偿等等,各种目的的共同点都是“把专利使用价值转化为价值后进行价值度量和资产流通”。由于专利是低频交易资产,对供求关系不敏感,专利估值是不用考虑供求关系的,只要考虑专利的基准价值就行,也就是用货币计量的专利使用价值。专利的使用价值受很多变量影响,其中一些变量是要对未来进行预测的,所以专利估值并不是直接对专利价值进行预测,而是对影响专利使用价值的部分变量进行预测,再通过多变量计算得到可用货币表达的专利使用价值。常见的需要预测的变量有: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销售收入未来走势(专利有效期内未来各年销售收入增长率),专利技术的更新发展变化趋势(专利有效期内未来各年技术更新率)等。
专利估值的准确性,应该用专利在资产流通过程中的价值表现来验证。具体验证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市场愿意用估值结果进行专利交易;一种是专利的使用价值被实施者实施并将价值呈现出来。
1、市场愿意用估值结果进行专利交易
市场愿意用估值结果进行专利交易,就意味着市场对估值结果的认可,也就是说,专利估值是否准确是由大家说了算,把对估值准确的判断交给市场。专利按照估值结果进行的转让、许可,从银行获得质押贷款,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核算公司资产进行财务审计,都体现了市场对估值结果的认可。
如果大家争相购买,专利交易价格相对估值价格会出现上涨,你不能说估值不准确,而是供求关系发生了作用,抬高了专利价格。但是专利的基准价格,也就是专利的使用价值是不变的。
如果大家谁也不买,专利交易会出现有价无市,这个时候用这种方法验证专利估值的准确性就有问题了,因为没有交易,也就没有价格信号,估值是否准确是无法验证的。但你也不能说估值不准,你只能说专利的使用价值没有被市场充分认识,或者专利缺乏交易条件。
2、专利的使用价值被实施者实施并将价值呈现出来
如果大家谁也不买,专利就没有交易,但是专利还可以通过实施来体现价值,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自己或他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体现专利价值。
举例说明,一项专利(或专利组合)估值100万,有效期还有10年,假设该专利估值不考虑折现,专利效度为0.1,专利产品毛利率为20%,这就意味着,这项专利(或专利组合)在100万的估值下,经过充分实施,专利产品在10年后应该实现1000万的毛利和5000万的销售收入。这1000万的毛利和5000万的销售收入,就是检验专利估值100万是否准确的标准。但是,这种用专利实施结果来验证专利估值准确性的验证方法,时间显然过于漫长。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验证方法的前提条件,是专利必须经过充分的实施,如果实施者实施专利技术在态度上并不积极,在能力上较为欠缺,比如缺乏生产、销售专利产品的关键资源,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等等,都会导致专利实施结果不尽如人意,专利的使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实施结果也就不适合再对专利估值的准确性进行验证。
但是反过来,如果实施者对专利的实施能力超过了专利技术本应具有的市场地位,比如说专利技术并不突出,但是专利产品的销售特别棒,远超其他竞争对手,市场上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专利的实施结果大大超过了从专利估值倒推得到的毛利和销售收入,这个时候这种方法也不适合对专利估值的准确性进行验证。
即使专利实施者进行的是中规中矩的“充分实施”,如果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出了问题,也会影响专利实施的结果,比如一项更好的技术没有被充分实施,比如一项比你还差的技术得到了超常实施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专利实施结果来验证专利估值的准确性也会出现问题。
所以,用专利实施结果来验证专利估值准确性的验证方法,“人”是最大的变量,“人”的实际行为和结果往往都超出了假设条件,用这种方法进行结果检验的前提,是实施者和竞争对手都对各自的专利技术进行了“无差别化”的“充分实施”,都是按照各自专利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地位获得市场份额,谁也别想占谁便宜,但在现实中,市场的江湖从来都不是按照“技术价值”一个维度来定义的,市场比拼的是“综合实力”。
以上,是笔者总结的两种验证专利估值准确性的方法,笔者认为,都可以用,但又各有不足。这不就等于说还是没有科学妥善的方法来检验专利估值的准确性吗。但实际上,“检验专利估值的准确性”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真实情况是:专利估值无所谓准确,专利估值重在逻辑和预测。
二、专利估值的质量如何评价
在讨论这一章节之前我们先要做一些铺垫。
前面我们说过,专利估值并不是直接对专利价值进行预测,而是对影响专利使用价值的部分变量进行预测,再通过多变量计算得到可用货币表达的专利使用价值。那么对影响专利使用价值的变量分析就分为两部分:①对历史变量进行搜集和分析;②对未来变量进行科学预测。比如: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当下的市场销售收入,平均毛利率,专利效度,专利分级率(用来描述专利当下面临的技术竞争情况),经过减值和修正的专利分级率(通过权属稳定性、文献撰写质量、侵权易判性等二级变量描述专利当下的权利地位),专利有效期,折现率等,这些都是历史变量,只要搜集或分析即可,是无需预测的。再比如: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未来各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未来各年的技术更新率等等,这些变量都是未来变量,都是需要科学预测才能赋值的。
不管是需要搜集和分析才能赋值的历史变量,还是需要预测才能赋值的未来变量,当所有变量都有了赋值,就可以对专利的使用价值进行货币化计算了,这就是专利价值的算法,它是专利估值的关键,所以对专利估值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价的第一个标准就是:
1、专利价值的算法要科学,逻辑要自洽
专利价值的算法也分为两个部分:①对专利当下收益的计算;②对专利未来收益的预测。对专利当下收益的算法依据的都是历史变量,要么通过历史事实进行搜集,要么通过科学分析进行赋值,历史变量无需预测,都是客观的,所以以此计算的专利的当下收益也是客观真实的。
对专利未来收益的预测并不是直接预测未来各年的收益,而是通过对未来变量的预测计算未来收益,这样可以避免直接预测收益带来的风险,排除利益相关方对估值过程的干扰,抑制当事人对做高预测值的主观冲动。
算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把专利的使用价值进行货币计量,而专利在当下的使用价值可以用专利当下的收益进行计量,专利在未来的使用价值则需要用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值进行计量,这样就得到了基于专利未来使用价值的专利估值。
所以,专利使用价值的货币化算法必须要科学,要能够做到逻辑自洽,要能够得到用户及利益关联方的广泛认可。
对专利估值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价的第二个标准是:
2、预测要稳健
如果对专利使用价值的货币化算法是科学的,逻辑是自洽的,那么能够左右专利估值结果的,就是变量的赋值质量了。由于历史变量的赋值是依靠对历史事实的搜集整理和科学分析,基本上可以保证赋值的客观性,那么对未来变量的预测质量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对未来的预测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预测方法,一个是预测态度。如果我们听到有人讲“预测不靠谱”,要么是说预测方法有问题,预测没有依据,脱离事实基础;要么是说预测态度有问题,盲目乐观夸大,预测任性随意。
关于预测方法,要讲科学,要有依据,不能天马行空乱预测,也不能依靠经验讲感觉,比如对未来变量的预测可以使用“递推法”,用变量的历史数据形成走势曲线,沿曲线走势对未来进行递推,就可以得到对未来变量的赋值。比如下图对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2019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的预测:
用“递推法”对2019年度销售收入做出预测
关于预测态度,要讲稳健,要讲严谨,宁可保守,不能浮夸。
我们来看对专利使用价值有重大影响的两个未来变量的预测:一个是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未来各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一个是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未来各年的技术更新率。假如专利有效期还有10年,那么每一个未来变量都是一个数组,由10个数字组成。现在问题来了,这10个数字是顺序增大,还是顺序减小,还是有增有减?如果是有增有减,那么递推法显然不能再用,那么增减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对未来变量的预测方法没问题,预测态度也保持稳健和保守,对未来变量的预测如何规避偶然事件的影响?
10年的时间跨度,所有预测都要接受事实的检验,我们可以做出通常意义的稳健预测,但是却预测不出任何偶然和意外,未来发生的每一个黑天鹅或者灰犀牛事件都会使我们的预测变为一张废纸。比如在专利有效期内的未来某年,一项颠覆性技术横空出世,专利技术原有的江湖地位荡然无存;再比如出于环保考量,政府出台政策严格限定传统汽车的产能产量,那么围绕汽油发动机的任何技术改良和专利成果都会变的不再重要;再比如与专利技术有关的一项关键配套资源得以解决,原先的瓶颈得以清除,市场出现意料之外的井喷。这些不可预测的偶然事件都会使得“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未来各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以及“最小可计量专利产品未来各年的技术更新率”超出预测,专利的价值表现在你的意料之外。
所以,对专利估值的结果千万不要较真,即使你的算法无懈可击,即使你的预测绝对稳健,但你还是过不了“测不准”这一关,任何黑天鹅或者灰犀牛都会击败你。如果经过10年的等待验证出你的估值是准确的,你也不要窃喜,只能说你的运气比较好而已。你的运气好在哪儿呢,一个是没有黑天鹅或灰犀牛来打扰你,一个是专利实施者真的很卖力,而竞争对手也真的很给力,没有任何人做出在你意料之外的事,大家都在围绕你的假设好好听话,安守本分的同时,也绝不越雷霆半步。
所以,我们要较真的,是专利估值的过程,是专利使用价值货币化的算法是否科学,是对未来变量的预测是否合理。专利估值的结果很难验证,但专利估值的水平却能分出高下,专利估值的质量却能评价好坏。只要对专利使用价值货币化的算法是科学的,逻辑上是自洽的,预测是科学稳健的,那么专利估值的质量就是过硬的,估值服务就是可以信赖的。
我们在上一篇文章《再论为什么不能用“市场法”给专利估值定价》中讲过,专利的估值定价,应该“实时评估”,就是一种增加预测频率,不断调整预测,降低不确定性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历史演变,把预测时刻建立在最新发生的客观事实之上,就像一部伺服电机,实时对变化的环境进行着反馈。当然,现实中有很多专利在有效期内发生偶然事件的概率很低,这些专利的未来就比较容易预测,比如某些“为了专利而专利”的专利,没有实用价值,作为技术权利没有人想去使用,对这些专利做的预测基本上可以“一考定终身”,专利在未来的价值表现就很容易和预测相吻合。
总结一下,专利估值无所谓准确,评价专利估值的准确性没有意义,专利估值的水平要看过程,我们很难验证专利估值的结果是否准确,但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评价估值服务的质量。在专利估值这一行,真的是不能以结果论英雄,而是要比拼说服力,在一个人人都能做预测的年代,谁的估值模型能够说服客户,谁的估值理论能够让人信服,谁能够讲清楚为什么,谁就是英雄。作为客户,一定要不懂就问,你有权了解过程,一份能够说服你的评估报告才是好报告;作为机构,一定要诚实守信,为客户做报告解读,一份能够亮出细节不怕质疑的报告才显真功夫。
作者简介
陶冶,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知识产权职业经理人,知识产权价值分析与评估技术专家,上海市技术经纪人,上海市科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特聘顾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知识产权特邀检察官助理,上海交通大学技术转移特聘专家,上海中医药大学技术转移特邀专家,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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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冶 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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