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号审查民法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诉讼|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诉讼
知识产权界6年前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2019年1月1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宣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效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的201520143902.0号“电机转向安装座”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本次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要点为: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一项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项目,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实用新型,该项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涉案专利:格力空调KFR-35GW/(35573)FNAa-A1

关于涉案专利,格力公司第一次无效在2017年08月24日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7无效。

2017年12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涉案专利公告文本中的权利要求1-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7无效,在权利要求5及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即专利权人于2017年12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和2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

2018年8月29日,格力公司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以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权利要求无效,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2019年1月1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宣告201520143902.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据悉,2018年7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格力公司制造、销售的型号为KFR-35GW/(35573)FNAa-A1的“格力·画时代”空调侵犯了奥克斯名称为“电机转向安装座”,专利号为ZL201520143902.0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判决格力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赔偿奥克斯经济损失1000万元。

现在涉案专利已无效,那么案件将会出现新的变化。

IPRdaily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附:无效决定书全文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来源:IPRdaily综合IPRlearn、国知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附:无效决定书)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learn、国知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知识产权界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16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0769.html,发布时间为2019-01-19 20:10:2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