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的那些事儿#
腾讯全球专利申请量超25000件 仅次于谷歌
12月14日,腾讯公司知识产权部总经理徐炎在2019快公司大会“专利里的中国互联网创新”演讲中披露,截至2018年11月,腾讯在全球主要国家的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过25000件,授权数量超过8000件。专利申请数量在全球互联网公司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谷歌。海外方面,腾讯的美国专利申请数量在1000件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微信红包方面,腾讯在全球共申请150余件红包专利,授权超过80余件。很难想象,我们平常常用的红包功能竟然包含这么多专利。除了红包方面的专利,腾讯的主要专利集中在人工智能、云计算、账户安全等方面。
在人工智能方面,腾讯已经在全球布局超3000件专利。腾讯AI专注于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四大人工智能方向,其中计算机视觉国内专利申请超过800多件,医疗AI相关中国专利申请超过50件。
云计算方面,腾讯从2001年就开始申请专利,目前公开的专利申请数量位居国内互联网企业第一,主要集中在云安全、大数据、网络、存储、行业应用等方面。
除此之外,腾讯还在即时通信、网络安全、游戏、视频、微信、智能硬件、支付、广告、音乐等重点领域着重进行了专利布局,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立体保护体系。(来源:天极网)
#知识产权诉讼的那些事儿#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胎儿基因组测序计算机系统专利无效决定被撤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网12月12日公布称,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原告香港中文大学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双方均表示不上诉,该案一审生效。
涉案专利申请(简称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0880108377.1,名称为“利用基因组测序诊断胎儿染色体非整倍性”的发明专利,申请人为香港中文大学。该申请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确定从孕妇获得的生物样品中是否存在核酸序列失衡(如染色体失衡)的计算机系统。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该申请作出驳回决定。香港中文大学不服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认定,该申请实质上请求保护的是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方法步骤,属于方法的范畴,该方法以有生命的人体为对象,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是疾病的诊断方法,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范围。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原告香港中文大学再度不服上述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称,首先,被诉决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及理由,该案的焦点问题为:本申请是否构成《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诉决定是否违反《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复审请求的审查”相关程序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 4.3 节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经过北京知识产权局审理认定,《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可以写成一种方法权利要求,也可以写成一种产品权利要求。如果该权利要求的类型属于产品权利要求,则不属于前述规定排除的客体。本案中,就权利要求的类型而言,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15均为以计算机程序流程为依据的功能模块构架,属于产品权利要求,而非方法权利要求,并未构成《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予授权的情形。被诉决定对此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关于第二个问题,本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权利要求1-15不具备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以权利要求1-15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为由维持驳回决定。从表面上来看,专利复审委员会是引入了驳回决定未提及的新的理由,但是,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那么就没有对其进行进一步审查的必要。如果仅仅为了平衡申请人的“审级损失”,而对专利申请中存在的明显不能予以授权的事实视而不见,则会导致专利申请在前后审之间“不当延长审查程序”。因此,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案的处理程序正当,并未违反《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复审请求的审查”相关程序的规定。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因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称,原告的部分主张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撤销被诉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来源:经济观察报)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广东组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
广东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启动仪式于12月15日举办,联盟由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广东分中心牵头发起。联盟将致力于促进联盟成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联盟成员间的关系。通过与政府、法院、组织、机构合作,构建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途径。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外向型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发展保驾护航。(来源:央广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结案年均增幅超50%
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越来越重要,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年11月6日成立以来,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为维护在知名企业品牌的合法权益和知产方面的立法起到了推动作用。截至今年11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万余件,建院后收案量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保守估计今年收案将超过1.7万件,比建院时预测翻了近两番。截至今年10月底,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将近4万件,结案年平均增幅超过50%,今年结案预计将超过1.4万件,法官人均结案数预计将超300件。在案件的基本特点上,宋鱼水介绍,一审案件比重大,约占案件总量的80%;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比重大,约占一审案件的73%;技术类案件比例高,约占案件总量的25%;涉外案件比例高,约占案件总量的30%。
自2016年起,该院新收案件又呈现出五个新趋势。其中,涉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案件增加,受理了涉及无人飞行器技术、4G通信技术、交互式电视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案件。此外,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均涉外仍选择到该院诉讼的案件,这在以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极为罕见。其次,中国权利人起诉外国当事人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增多,受理了西电捷通公司诉索尼公司涉及WAPI无线连接标准专利侵权案、华为公司诉三星公司涉及LTE通信标准专利侵权案。另外,宋鱼水提到,该院新类型案件增多,出现了涉及药品标准的垄断案、首例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首例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等,诉讼标的巨大的案件增加,华为诉三星案、宝利通诉北京小鱼案、高通诉魅族案、苹果诉高通案的诉讼标的分别为8000万元、1亿元、5.2亿元和10亿元。
尽管收案量的持续增长体现出知识产权案件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司法领域,那么法院究竟通过什么有效手段,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呢?宋鱼水介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实质上就是让科技人员和创新企业更具价值,从而促进创新潜能不断迸发。知识产权法院积极适用程序措施和证据规则,营造诚信公平的诉讼环境,大幅提升侵权赔偿数额,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以专利案件为例,2015年全国法院专利侵权案件的平均赔偿额是8万元左右,该院专利侵权平均赔偿额是45万元,2016年提升到138万元,带动和影响了全市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提升。(来源:新京报)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电信巨头AT&T正在申请区块链社交媒体“地图”系统专利
美国电信巨头AT&T正在为基于区块链的社交媒体历史“地图”系统申请专利,该专利申请于12月13日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
AT&T的专利申请描述了一个由区块链驱动的系统,该系统包含一个交易历史控制器来存储用户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用于各种不同的目的。该文件概述了一些特殊案例,如通过虚拟社区和网络创建共享信息、了解用户想法和职业兴趣等。
据称,通过部署该系统,用户可以利用"微观文化交易"的方式进行追踪,比如在特定时间或地点追踪当前的行为趋势,以及他们朋友的行为。根据专利申请,这种能力可能在电子商务、营销和定向广告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文件还指出:
该平台可以利用区块链不可变和永久性的特点,来存储和访问多个社交媒体上的在线交易数据。
然而,社交媒体账户所有者并没有在用户之间传递数据的所有权,他们只拥有自己在线交易数据的所有权。从社交媒体账号的所有者到社交媒体历史地图服务的其他用户,比如对社交媒体账号的粉丝而言,是一种传递更高可视性权利的概念。
去年11月,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数字复制设备制造商施乐公司,一项区块链驱动的电子文件审计系统专利。施乐公司提供的这项技术据称可以检测文件是否被修改,并跟踪文件更改的历史。
同样在11月,金融服务巨头美国运通申请了一项基于区块链的系统专利,该系统可以捕捉并传输收据图像。文件描述了该系统如何让拥有移动设备的用户捕捉收据的图像。然后,系统通过“光学字符识别”对图像进行解码,并将其与交易记录进行匹配。(来源:麦田财经)
上市前夕 优步与Grab协议受越南反垄断机构阻挠
据外媒报道,越南反垄断机构目前裁定,Grab收购优步在越南的业务违反了越南竞争法规。
越南的竞争法规定,任何导致实体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超过50%的合并都是禁止的。而Grab方面则表示协议并未违反竞争法,争论的关键可能在于当局和Grab对相关市场的定义以及对竞争环境构成的定义的不同。
此前,新加坡方面也表示优步和Grab合并是反竞争行为,对双方处以合计950万美元的罚款。然而,菲律宾已于8月有条件批准该合并。马来西亚方面对于这项协议的最终裁决将在本月宣布。(来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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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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