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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通律师称苹果公司拒绝接受法院送达禁令裁定
据第一财经消息,12月13日晚间,记者获悉苹果三个子公司拒绝签收法院裁定书,导致裁定书退回。目前,高通已经向中国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禁售)申请。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洪义是此次高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他对记者表示,目前裁定书已经通过法院的专递邮件的方式送达,高通7号已经收到裁定书。但是从法院获知,只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签收,其他三家,包括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均拒签裁定书,且目前始终没有停售侵权产品。
(裁定书上显示的四个苹果公司信息)
“高通在本月7号已经收到了裁定书,现在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目前最新的情况是,对于拒收的情况,福州法院在周四再次送出裁定书,最晚14号应该会到达对方的代理律师事务所。”蒋洪义对记者说。
2018年12月10日,高通宣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
高通方面在给记者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两项专利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蒋洪义对记者表示,目前发现福州市场仍然有“禁令”中的苹果在销售。“我们已经对销售禁令后的机型做了公证购买。”蒋洪义对记者说。
12月12日,当记者走访苹果在上海的两家旗舰店,上海浦东店和南京东路店时,发现两家店均在正常出售iPhone7和iPhone8系列产品。导购员对记者表示未收到禁售通知,而对于高通和苹果专利案的最新进展了解的导购员也并不多。
对于涉及禁售的iPhone7和iPhone8两个系列产品,多位现场的导购员告诉记者,目前并未收到有关禁售的通知,“官方文件没下来,如果今天早上早会通知不卖了就不卖了,不会有缓冲期。” 而在专卖店内,所有销售的iPhone产品中系统均升级至iOS 12。
“该诉中临时禁令现已生效。诉中禁令裁定不涉及手机安装的操作系统。苹果公司在庭审中也曾提出类似的论点,但法庭随后仍下达了该裁定。”高通方面本周早些时候针对苹果对于ios版本的表述回应说。
(裁定书的裁定结果)
延伸阅读
福州中院授予高通两个诉中临时禁令,多款iPhone将被禁止销售!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12月10日,高通在其网站公告,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初步裁定,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进口和销售包括iPhone X在内的部分型号手机。案件是由高通于2017年年底提出的。
据裁定书显示,高通起诉的苹果四家子公司分别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该案于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公司于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请责令诸被告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对苹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权产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7款手机产品停止销售。
法院认为,高通公司的请求具有程序法依据。法院同时提到,专利侵权涉及高通公司的“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高通提供了该专利的副本,证实了高通公司是专利的专利权人。
高通公司提出,如果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不及时被制止,将会造成后续侵权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等问题,此外,苹果新型号的手机上市也会进一步扩大高通公司的损失。
高通公司还认为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将损害中国市场上已经与高通公司建立许可关系的其它手机厂商的产品竞争力。高通公司为此提供了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并负担了5000元的案件申请费。
根据法院裁定,裁定书送达后就立即开始执行,效力持续至判决生效之日。如不服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来源:IPRdaily综合第一财经、中国证券报、中国经济网等整理而成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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