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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豆
原标题:赵丽颖官宣与冯绍峰结婚,但她却不能使用自己的姓名商标?
10月16日10点07分,赵丽颖在31岁生日当天大方公开与冯绍峰结婚证,配文“官宣”正式宣布结婚喜讯。卡在双方生日的时间点,也是很甜了!
赵丽颖冯绍峰合作过《西游记女儿国》《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多次被网友偶遇拍到同框,却始终未承认过恋情,如今直接公布婚讯,甚至微博也因此而短暂瘫痪,之后更是引发了“官宣体”热。
赵丽颖如今也是名副其实的流量小花了。2011年,因在古装剧《新还珠格格》中饰演晴儿一角,赵丽颖开始被观众认识。2013年,凭借古装剧《陆贞传奇》获得了更多的关注。从15年开始,《花千骨》《老九门》《青云志》《楚乔传》相继上线,赵丽颖均担任主角。其中,《花千骨》创造了首播网络播放量突破200亿的数据。
根据此前三家媒体联合发布的2017年名人收入排行榜,去年赵丽颖收入为1.04亿元,排名第13。冯绍峰则未出现在榜上。
流量如此强劲的赵丽颖,在自身的商标保护方面做的怎么样呢?
已将外号“赵小刀”注册商标
赵丽颖工作室已在2017年6月27日将赵丽颖的外号“赵小刀”注册了商标,且均已注册成功。连外号都注册了商标,看起来也是有心了。
“赵丽颖”商标却不归赵丽颖所有
那么“赵丽颖”这三个字呢?笔者又搜索了一下发现,北京东方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在2015年3月将其全类注册。
在此之前的2014年6月也有企业注册41类“赵丽颖”商标,不过此商标已被异议,并未注册成功。
那么全类注册“赵丽颖”商标的这所企业与赵丽颖本人是否有关呢?毕竟45各类别申请商标注册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笔者通过查询赵丽颖名下的公司却发现,这个北京东方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能与赵丽颖本人并无关系。
如此看来,这又是一个可能明星本人不能使用自己姓名商标的例子了。
名人姓名遭抢注早已成风
名人效应一直是广受商家追捧的营销方式,某些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并迅速提高知名度而投机取巧,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名人姓名作为商标注册,近年来此类案例比比皆是。“Angelababy”牌茶叶、“泻停封”牌止泻药、“姚明”牌红酒、“屠呦呦”牌消毒剂,越来越多的此类信息不断的出现在报道中。
因我国商标法并无禁止利用名人的姓名注册商标的规定,所以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只能提醒各位名人在发现有人抢注姓名商标后及时提出异议,或者主动将自己姓名注册成商标以便保护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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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豆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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