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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吕林红 北京金智助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原标题:从日本经验看我国专利资助政策的优化
今年8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对专利资助相关政策调整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在于打击利用专利资助政策进行非正常专利申请、套取专利申请相关财政资金的行为。
专项督查通知一出,专利资助政策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包括专家学者、实务人员对于政策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甚至出现这样一种声音:专利资助政策助长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投机行为,应该予以取消。
笔者认为,这种声音是否理性值得商榷。
专利资助政策的本意是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积极运用财政政策的调控功能,以政府财政专项费用的形式补贴专利申请、审查和维持费用,以促进自主创新和专利事业发展。我国当前正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利资助政策能够帮助那些研发费用不够充裕的创新企业积极申请专利,避免因为经费考虑失去专利保护的最佳时机,从这个角度可以说专利资助政策符合经济发展需要。
因此,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对此政策进行优化,而不是简单地予以否定。
事实上,不但是像中国这样处于经济转型期、需要不断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的国家,隔壁的发达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在内都有类似的专利资助政策。笔者曾经多年从事涉外知识产权业务,尤感日本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切实支援企业创新发展方面的力度,在此就以日本为例,介绍一下其专利资助政策,以期对我们有所启发。
也是在今年的8月份,日本特许厅发布了2018年度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支援事业费资助计划,以促进中小企业的战略性海外知识产权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该计划虽然是针对中小企业,但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数大、占企业总数的99.7%,所以可以说除了一些资金雄厚的大企业,日本企业基本上都能享受到这些资助政策。
该资助计划可以说种类丰富、额度可观,项目包括外国申请补助金、仿制品对策支援补助金、冒注商标无效/撤销支援补助金、防卫型侵权对策补助金、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费用保险补助金等等,以下对这些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 外国申请补助金:针对预定向外国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补助外国申请所需费用的1/2,包括申请费、代理费(包括国内代理费和国外代理费)以及翻译费。
● 仿制品对策支援补助金:针对在海外遭受仿制品侵害的企业,补助其进行海外侵权调查、制作警告函、实施行政投诉等的费用的2/3。
●冒注商标无效/撤销支援补助金:针对在海外遭受当地企业注册自己商标的企业,补助其进行商标异议、无效、撤销的费用的2/3。
● 防卫型侵权对策补助金:针对有恶意的外国企业通过非法取得的权利而指责日本企业侵权的情况,补助收到警告或卷入诉讼的企业采取对抗措施的费用的2/3,包括与律师商谈的诉讼前费用、诉讼费用、对抗措施以及和解所需费用。
● 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费用保险补助金:对于在海外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补助其加入海外知识产权诉讼保险时保险费用的1/2。
日本特许厅已经连续多年实施该资助计划,并且每年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通过上述针对性的资助,帮助日本企业在海外目的地国家取得专利权或商标权,有效应对在海外市场遭受的知识产权侵害,顺利进行海外市场的开拓和扩展。
中国与日本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也不能够同日而语。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日本的经验,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专利资助政策:
(一)侧重国外申请的资助
与国内申请相比,国外申请费用要高很多,对于有志于开拓海外市场的创新企业来说负担较大,国家资金的有力支持对他们来说是雪中送炭,正所谓有钱花在刀刃上。尤其是,在目前“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出去的企业需要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通过资助政策加快海外专利布局,能够极大增强企业走出去的信心,充分体现政策的导向性。
另一方面,从现状来看,通过进行海外申请来套取资助的做法成本太高,客观上不太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政策的负面影响。
(二)扩展资助范围
目前的专利资助政策资助的是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维持阶段的部分费用,另外还有各地政府进行的一些专利转化项目资助、专利质押融资项目资助等。但针对目前侵权成本低、企业维权成本高的现状,可以考虑增加专利维权资助,将资助范围从权利的获取、维护和运用进一步扩展到权利的保护,给予企业在侵权取证、鉴定、行政查处、法院诉讼成本的一定补助,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真正形成高技术-好专利-强保护的良性发展。
此外,还可以考虑扩展所资助的知识产权类型,将资助对象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扩展到商标。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商标对于企业的意义某种程度而言甚至重于专利,尤其是知名企业,核心商标的得失可以说关乎企业的存亡。随着目前国家机构改革的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管专利和商标工作,将有力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也为各项专利政策扩展到商标提供了便利。
总之,包括专利资助政策在内,各项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都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尤其应注意吸收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使得在中国真正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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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林红 北京金智助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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